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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登记的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2020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2021-12-3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政部共登记基金会214家,其中186家已经认定为慈善组织,尚有28家基金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我部对慈善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不再出具年检结论;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并出具年检结论。现将刘彪慈善基金会等28个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2020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度检查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反映。公示期:5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 6日)反映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 -
《“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解读2021-12-30索 引 号00001854-5/2021-00355主题分类权威解读信息来源其它发布日期2021-12-30公文名称《“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解读主 题 词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文 号近日,民政部发布《“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通信等新技术正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顺应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抢抓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必须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发展,发挥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精神,民政部制定出台了《“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作为未来五年民政信息化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文件。二、《规划》的总体考虑和目标是什么?《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精准民政”,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大数据治理能力,在更高起点、更深连通、更优体验上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民政信息化发展新局面,体系规划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有效,数字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更加深入,民政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取得明显进展,信息化在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规划》目标的设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各项任务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必然需要,更是立足“十三五”时期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下所预期的必然愿景。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有哪些?《规划》紧扣“十四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发展要求,以实施“精准民政”,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部署了4项重点任务和10项工程。4项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二是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三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四是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大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10项工程:为保障4大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规划》设置了10项工程。一是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提出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等3项工程。二是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提出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建设、民政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等2项工程。三是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提出民政时空大数据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3项工程。四是在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方面,提出一体化运维管控平台和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平台建设工程。四、《规划》的亮点有哪些?关于《规划》的主要亮点,可以归纳为“三新”:一是顺应新形势。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数字民生建设。《规划》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和要求,对标对标上位规划,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承接、有效衔接、无缝对接。二是明确新方向。立足推动民政信息化全面赋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在“十三五”民政信息化取得新成绩的基础上,《规划》在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民政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省级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更加凸显,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全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发展格局,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备,自主可控装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安全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为民政信息化发展明确了新的前进方向。三是提出新路径。为推动民政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规划》聚焦民政职能,提出了“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的路径设计,为民政工作与信息化技术进一步相结合、相整合、相融合做出了统筹规划。一是全面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升级完善全国儿童福利管理系统,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等,对低保对象、残疾人、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进行精准关爱和帮扶。二是大力推动“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社会组织信息化服务能力、“慈善中国”平台建设,实现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精细化管理和治理。三是加快推动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构建殡葬管理服务和国家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国养老服务数据库等,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水平。五、《规划》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为系统构建“十四五”政务服务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道路。《规划》聚焦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领域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重点提出3方面举措。一是围绕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二是围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互联网慈善事业发展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三是围绕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地名服务、养老服务等业务场景,以信息化助力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六、《规划》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十三五”期间,民政部依托“金民工程”大力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的架构体系,“网络通”、“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初见成效。但是,依然存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深度不够,系统集成和协同水平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规划》在增强业务应用能力方面重点提出4大举措。一是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加强民政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各类政务系统,实现部级统建政务系统与省级自建政务系统间统筹集约、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业务协同、上下联动。二是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地图、北斗导航、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民政领域应用,搭建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建设民政统一的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公益慈善、婚姻管理、殡葬服务等典型应用。三是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升级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提升业务办理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四是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编制一批基础性、通用性民政信息化行业标准规范,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业务流程规范,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和监督。七、《规划》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当前,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作出了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通过系统梳理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集中汇聚25类7亿条民政数据资源,初步形成全口径、全覆盖的民政信息资源库,公开发布6类民政数据,有力支撑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民政大数据服务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规划》以数据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出3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有效汇聚管理各级各类民政数据资源,完善数据汇集渠道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民政信息资源普遍共享和高效利用。二是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健全数据标准、治理和防护体系,探索协同治理机制,开展数据血源关系梳理工作,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持续提升数据的一致性、可用性、可得性和安全性。三是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完善民政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促进数据资源二次开发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行业数据服务。八、下一步,如何推动《规划》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资源,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条线指导,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完善保障措施。出台配套政策,统一标准规范和架构体系,加强系统联通,鼓励各地区创新试点、积极争取财政经费。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信息化水平,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智力支持。四是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考核、跟踪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相关链接: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2021-12-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民 政 部2021年12月23日“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对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回顾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绩。——信息化统筹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等文件,为全国民政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互联网+民政服务”全面深化。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高频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试点示范,“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成效逐步显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民政通”投入运行,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数据共享和便捷服务。——数据要素应用价值显著提升。系统梳理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形成民政信息资源体系框架,集中汇聚25类7亿条民政数据资源,初步形成全口径、全覆盖的民政信息资源库。围绕脱贫攻坚、孤儿助学、疫情防控、养老机构监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发布6类民政数据,提供数据查询和核验服务,有力支撑政务服务跨部门应用。构建民政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灵活、便捷、高效、精准的数据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完成“金民工程”一期、社会组织法人库等项目建设,形成对自然人、法人和服务机构等对象的全覆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覆盖民政基本职能的政务信息化“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架构体系和支撑能力,有效推动和保障了部省间平台互联、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由民政政务云中心、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构成的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和动态调配,网力、算力、承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统筹推进,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增强,统一防护、统一监管、统一运维、统一指挥、动态防御、攻守兼备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正在形成,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同时,必须清醒看到,距离党中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要求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民政信息化工作仍存在不少差距:各地区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信息化统筹协调效果有待加强,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一些民政干部的数字素养不能很好适应数字化时代浪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有待深化;各级民政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综合实力亟待增强。(二)面临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从信息化发展趋势看,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正推动经济和社会格局加速重构,数字与实体深入交融,信息化技术发展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的新阶段,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通信等新技术正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持续深化,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国家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将更加高效,网络安全保障将更加有力,信息化驱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将更加强劲。从民政事业发展形势看,全国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革弊鼎新、攻坚克难,凝神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兜底工作提质增效,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基本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化对民政工作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更加凸显和不可或缺。进入新发展阶段,信息化将全面赋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精准民政”,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大数据治理能力,在更高起点、更深连通、更优体验上支撑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履行,推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引领驱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贯彻党管网络、党管媒体、党管数据的要求,确保民政信息化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民政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数字化体验,有效提升民政领域数字服务供给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盘棋布局。坚持系统观念,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优化完善顶层规划设计,持续深化政务系统集成、整合、融合,统筹利用数据、系统、网络、平台等各类资源,全面形成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信息化发展格局。——坚持一张网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民政广域网和卫星网等多网融合,形成动态感知、贯通各级的“一张网”;统筹衔接部统建政务系统和地方自建政务系统,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一张网”;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与各地区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纵横联动、政民互动的“一张网”。——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规律和趋势,科学把握一体化与多样化关系,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坚持政务服务一体化,规范民政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加强数据“聚、通、融、用”,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的要素价值。强化统一技术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支撑平台、统一数据交换,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统筹民政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安全保障,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确保民政政务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民政信息化发展新局面,体系规划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有效,数字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更加深入,民政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取得明显进展,信息化在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民政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顺畅高效,全面建成涵盖民政事业各领域、纵横联动的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省级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使用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全面构建以自然人、法人、服务机构为核心,全口径、全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据汇聚、使用和开放,提升民政大数据应用水平。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数据标准不断完善、数据服务不断拓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基础支撑更加强化,对民政事业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凸显,数据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增强。统筹规划建设“金民工程”二期等信息化项目,全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提升各级民政全业务综合应用平台支撑能力,构建具有数据获取、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服务等能力为一体的时空大数据平台,以及具有语义识别、人脸识别、画像分析等功能的人工智能平台,提升业务拓展、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建成技术先进、稳定运行、协同高效、安全可信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大平台,网力、算力和承载力协同发展,智能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基本成型。自主可控装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安全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以安全可信为核心的民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动防御体系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三、重点任务(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领域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统筹整合全国政务服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就近可办”。——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建设完善覆盖全国、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共享,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全国联网的一体化核对工作。全面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简化受理环节,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算法跑路”。推进全国儿童福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完善,迭代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未成年人健康、受教育等状况的统计、调查,深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大数据分析,强化展示功能,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推进建设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信息化平台,搭建慈善力量和儿童需求对接桥梁,支撑企业、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持续完善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数字化水平。——信息化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已有资源,集约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依法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社区养老、家政、卫生、医疗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健全网上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探索推进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等,拓展村(居)自治功能。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服务群众需要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支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半径。实现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网上办理,提升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平安边界系统建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互联网慈善支持引导力度,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信息化助力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的均等化、便捷化水平。积极推动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加快实现婚姻登记在全国范围“跨省通办”,积极推进婚姻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场景应用和推广。积极应用“互联网+”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线下服务和线上服务相结合、婚姻登记机关驻点服务和进社区服务相结合,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覆盖面。构建全国一体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提升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远程告别、网上祭扫等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殡葬服务。加强“互联网+区划地名”标准规范建设和应用,升级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线上线下整体联动”的国家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区划地名信息服务方式,服务群众生活、社会治理、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等方面需要。发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监测和防控。建设全国养老服务数据库,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智能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适老化水平,保留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线下窗口和服务渠道。免费开展低收入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常态化数字技能帮扶,有效提升数字设备使用、在线服务获取等方面的素养水平。加快普及智慧服务,消除数字鸿沟。(二)增强业务应用能力。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发展路径,加强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体系化推进民政政务系统迭代升级,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加强民政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民政业务协同机制,统一数据标准、业务服务接口和业务流程等,迭代升级各类政务系统,实现部级统建政务系统与省级自建政务系统间有效集成、无缝衔接,形成统筹集约、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业务协同、上下联动的民政业务“大系统”。加强民政领域信用平台建设,对失信对象进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一体化在线监管体系,提升“互联网+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探索建设提供数据分析、知识图谱、算法训练等共性服务的人工智能学习平台,为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数据赋能、算法赋能、知识赋能。全面运用电子地图、北斗导航、视频图像、遥感影像以及智能感知等技术,搭建时空大数据平台,为民政全业务提供地理信息时空服务。开发建设民政统一的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有序部署、开放接口,实现多方对接互认,稳妥审慎推进民政领域电子证照、慈善捐赠信息等数据上链,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公益慈善、婚姻管理、殡葬服务等典型应用。加强“民政通”统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民政码”,实现民政服务对象“一码管理”、应用服务“一码贯通”,更多服务事项“移动办”、“掌上办”。——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围绕民政政务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部署、运行等环节,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民政政务信息系统规范开发、高效集成、稳定运行。基于“大平台+微应用”架构,以业务敏捷性为目标,深度融合信息化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应用,优化升级集功能中心、业务中心、智能中心于一体的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规范各级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提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电子证照、语音识别、语义识别、人脸识别等通用服务,有效支撑业务重构、流程再造、数据融合、应用整合,提升补贴发放、身份核验、登记注册、备案审批等业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不断提高用户体验。——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循序渐进”原则,在“金民工程”标准体系基础上,编制一批支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支撑、数据安全所需的基础性、通用性民政信息化行业标准规范。全面梳理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目录清单,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加强民政业务流程梳理,建立与信息化管理相适应的业务模型,形成统一的民政业务流程规范。强化标准的应用、实施和监督,以统一标准约束和规范民政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应用接口规范、业务流程统一,为一体化民政政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三)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以数据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健全数据资源的全口径、全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民政信息资源“一张图”。有效拓展数据采集广度和深度,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挖掘数据价值、创新数据应用,推进数据资源普遍共享、综合应用。——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有效汇聚管理各级民政数据资源,构建以行政区划代码、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名信息等为基础,涵盖“自然人”、“法人”、“机构”、“资金”等要素的民政数据资源“一张图”。完善数据汇集渠道,巩固并拓展与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金融、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部省统建政务系统的数据回流工作,健全数据向上汇聚和向下服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实现民政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高效利用。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全面形成“一网、一库、一平台”的监测预警体系,有力支撑救助帮扶工作。——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加强数据标准规范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覆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共享、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数据管理、共享开放、数据应用、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管控等,探索协同治理机制。开展数据血源关系梳理工作,明确数据源头,为数据溯源、数据确权、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奠定基础。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提升各类档案电子化收集、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利用水平。加强民政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控,构建一套涵盖数据标准管理、模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的数据治理平台,打通数据治理各个环节,从源头保证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数据的一致性、可用性、可得性、安全性。——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推动民政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良性互动和融合应用,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精准定位服务对象,促进民政数据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整合民政公共服务资源,应用电子地图、北斗导航等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发面向民政行业的数据服务和智能服务产品,创新地名、婚姻、养老、儿童福利、慈善等信息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及相关数据资源开放,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四)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互联网,构建多网融合、稳定运行、安全可信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大平台,提供统一云服务和安全保障。——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电子政务网络接入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IPv6部署应用。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和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民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充分集成优化网络、计算、存储等资源,加快高可靠、高性能、高安全、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民政政务云中心、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的网力、算力和承载力,完善灾备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应用。稳步推进关键软硬件系统国产化替代进程,适配改造现有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基于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和国产技术平台开展新一代民政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系统集成能力,提升稳定可靠运行水平。全面开展国产商用密码应用,构建民政统一的密码应用基础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传输、存储加密和身份认证管理等相关服务,提升密码使用和管理水平。——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加强运维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制度,优化和动态调整应急预案,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智能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健全新型可信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构建民政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一体化运维管控和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动态、主动、纵深、精准防御能力,提升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提高敏感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加密认证、攻击溯源等科技能力。积极探索运维服务外包新模式,培育本地化的运维技术队伍,加强绩效评估,建立服务外包退出机制。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信息化重大问题,实现人员、经费、资源统筹管理。民政部各司(局)和相关直属单位要积极推进本领域信息化建设任务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条线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推动将民政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完善保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本规划为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始终坚持“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发展,按照民政信息化统一标准规范和技术架构体系,统筹开展信息化工作。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强国家统建系统和地方自建系统相互融通、业务协同和综合运维。鼓励各地区深入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紧密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开展试点并及时总结推广。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积极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申请建设资金和运维经费,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民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民政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完善信息化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交流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化人才专业能力和数字化素养,持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运用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民政领域信息化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在前瞻性研究、信息化规划、重大项目论证、复杂技术处置等领域的智力支持。(四)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强化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跟踪评估,重点跟踪统筹协调、对地方工作指导、项目建设、数据应用、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对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建设成效的绩效考评,以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促进民政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链接:《“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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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1-12-2912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为主题,联系中央政治局工作,联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联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联系带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实际,联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实际,回顾一年来中央政治局加强自身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查摆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12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会前,有关方面做了认真准备。中央政治局同志与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撰写发言提纲。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1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随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围绕会议主题谈了认识和思考,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认真查摆、深刻剖析,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体现了开诚布公、相互提醒的气氛。会议强调,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一年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全党全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战胜多种严重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扎实有力,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认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深刻认识、深刻理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面临形势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肩负任务的繁重性和艰巨性世所罕见、史所罕见。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战略家的胆略,谋划国内外大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工作,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机遇、攻坚克难,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百年党史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党在重大时刻凝聚共识、果断抉择的关键,是党团结统一、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作风建设入手,着力纠治“四风”,解决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弊端。今年,我们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要坚持自我革命,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四风”、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完善长效机制。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继续努力,为全党带好头、作示范。会议认为,明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出新招硬招实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工作中去。习近平在讲话中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认为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很好、很有成效,交流了思想,检视了问题,明确了方向,是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对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很有帮助。习近平强调,我们党走过了一百年的光辉历程,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积累了极其宝贵的历史经验。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今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全社会开展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强调全党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就是为了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习近平指出,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能否继续交出优异答卷,关键在于有没有坚定的历史自信。一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致力于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天下为公,人间正道,这是我们党具有历史自信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党在中国执政并长期执政的历史自信,也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的历史自信。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没有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习近平强调,历史认知是历史自信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唯物史观、正确党史观,在党和国家历史问题上正本清源,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要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党郑重、全面、权威地对党的历史作出科学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让正确党史观更深入、更广泛地树立起来,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满怀信心地向前进。习近平指出,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善于在总结历史中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是我们党的成功经验。党的团结统一首先是政治上的团结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团结统一达到了新的高度。党中央决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点。这对全党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就是要告诫全党在新时代前进的征程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答好“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个基本命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从百年党史中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从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诞生和发展的历程充满着斗争的艰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斗争之艰难、流血牺牲之惨烈世所罕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经历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我们都毫不畏惧、奋勇向前,以坚忍不拔的斗争赢得了胜利。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总结运用好党积累的伟大斗争经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掌握斗争策略,练就斗争本领,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气概,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习近平强调,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有大格局、大情怀,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想得实,看淡个人得失、看开功名利禄,时刻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始终同人民群众心心相印、生死相依、命运与共。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从理想信念中获得察大势、应变局、观未来的指路明灯,获得奋斗不止、精进不怠的动力源泉,获得辨别是非、廓清迷雾的政治慧眼,获得抵御侵蚀、防止蜕变的强大抗体。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仅自己要坚定清醒,而且要在推动全党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自觉用力,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要具有很强的战略眼光、前瞻眼光,聚焦新的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出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的决策建议。要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不折不扣执行上下功夫,推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对“国之大者”领悟到位,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习近平指出,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央政治局明年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方面工作。今明两年正值换届。领导同志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换届纪律。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自己,服从大局、服从组织、服从安排,振奋起共产党人应有的精气神,把全部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习近平指出,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就做好工作提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涉及中央工作,有的涉及部门工作,有的涉及地方工作,会后要抓紧研究、拿出举措、改进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来源:新华社 -
数说2021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就2021-12-28 -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2021-12-2812月28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民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明确2022年思路任务,努力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和部署,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顺利实现“十四五”民政工作良好开局。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抓实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081.4万人次,开展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4.5万人次,动员社会组织减轻企业负担56.54亿元,推动将367.5万条乡村地名载入互联网地图,社区服务抽样调查满意率达到87.6%。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二是大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并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初步建成覆盖57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加强常态化救助帮扶,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共有240.2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占三类重点人群总数的46%。三是有力服务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群众保障方面,截至11月底纳入城乡低保4223.8万人,截至三季度末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470.7万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前三季度实施临时救助616.6万人次,其中非本地户籍对象5.6万人次。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首次举办国家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达到34万个,床位817.2万张。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国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完善相应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残疾人福利方面,截至三季度末,1189.5万困难残疾人、1489.8万重度残疾人分别享受两项补贴。开展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成功寻亲20058人、落户安置18313人,前三季度共救助53.6万人次,流浪乞讨人员站内照料实现全过程监管。四是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1.7%。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全国性社会组织章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援藏援疆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建成国家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463个,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举办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云展会。遴选第三批1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截至11月底,30家平台本年度共募集善款87.5亿元,带动7.7亿人次参与捐赠。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7万余个,驻站社工近4万名。注册志愿者超过2亿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37亿小时。截至11月底,福利彩票销售1280.21亿元,筹集公益金398.56亿元。五是规范专项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稳慎审核报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名管理条例》。依法依规稳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确认32个国家级、近300个省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全国70.2%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联合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民政法治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民政系统实现疫情“零感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会议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进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做好2022年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自觉运用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部署了2022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一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齐心协力抓好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流程。合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保障标准。有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衔接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准体系。二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坚持以事业带产业。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规模,2022年底前实现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下更大气力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和欺老虐老现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善和落实土地、财政、投融资、规划等支持政策。三要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国内家庭收养福利机构病残儿童的支持力度。四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协调推动落实党中央有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牵头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细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审慎开展村委会调整。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五要健全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形式覆盖到工作覆盖转化。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强化全流程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优势作用。六要促进慈善事业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培育发展现代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和枢纽型组织。牢固树立自愿捐赠、平等互助理念,引导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投身慈善、回报社会。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推进责任彩票建设,强化渠道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技术系统统一,严格公益金使用管理。七要持续深化殡葬等社会事务改革。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破除殡葬领域利益驱动机制,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规范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八要规范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总体规划,建立完善部门联审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贯,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会议强调,做好2022年民政工作,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将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改进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大抓基层基础。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厚植干部人才根基,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会议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及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优化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和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坚决守好疫情防控防线。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要加强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关爱,让群众都能安心过年、温暖过冬。要杜绝“节日腐败”,防止奢侈浪费,保证清廉过节、节俭过节。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主持会议。在京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民政部各司(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来源:民政部) -
2021年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综述2021-12-27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这一年,全国慈善社工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五社联动 情暖基层”行动;以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为主线,集结更广泛、专业的社会力量深入推进民政“三基”服务,交出了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锚定规范化 制度保障引领发展航向制度化、法治化是慈善社工事业行稳致远的保障。2021年,慈善社工事业着力完善制度标准,推动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加大激励机制引导,呈现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态势。——制度规范管航向。事业要发展,制度保障是根本。今年以来,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工作内容高频率“入法入规”,在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家庭教育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妇女儿童关爱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多次被赋予重要工作任务。民政部围绕立法修法和制度建设做好慈善社工事业主体性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监督管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制度,研究起草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等文件,出台了《社会工作督导指南》《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等多项标准。——培育监管保方向。事业要稳健前行,壮大队伍和加大监管缺一不可。一年来,民政部门持续加大对慈善社工事业在人才队伍、资金资源、政策保障、组织建设方面的培育和支持力度,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工站不断壮大。同时,推进依法治善、依法行善,完善慈善监管体系,出台关于完善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防范化解慈善领域风险,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规范管理工作。——激励机制倡导向。表彰激励,是对社会向善力量的鼓励。今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四川慈善奖、首都慈善奖表彰了一批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热情。今年各地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表彰激励成色十足,如5名重庆社工入选重庆英才·名家名师,浙江桐乡对引进的社工专业人才给予落户、购房等优惠政策,激发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成就感和自豪感。志愿服务也精彩纷呈。民政部配合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和最美疫情防控志愿者宣传推选、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交流会等活动,引导志愿服务品牌化发展。锚定创新力 实践探索取得新突破 事业发展的难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需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去谋划、去破解。2021年,慈善社工事业创新“五社联动”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五社联动 情暖基层”行动,畅通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合力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均取得了新突破。——慈善事业更有体量。2021年,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9480个,净资产近2000亿元;全国成立慈善信托701笔,信托合同规模36.59亿元。着力打造全民慈善、便民慈善,3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布慈善项目超3万个,获得1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募集善款超过87.5亿元(数据截至11月底)。慈善力量在助老救孤、扶贫济困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脱贫地区为重点,吸引了2255个机构和项目、2237种产品参展,促成项目捐赠、消费帮扶和乡村振兴产业投资等意向对接金额逾37.4亿元。——社会工作更有质量。2021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达82.9万,再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全国社工专业人才达到157万,其中66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工师已评出238名。这一年,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突飞猛进,目前已建成1.7万个社工站,4万余名社工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五社”形成社区治理“联动”合力,助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精准回应居民服务需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调适稳定社会关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社会工作还在医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家庭教育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志愿服务更有流量。民政部门积极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和队伍管理,推广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供平台支撑、队伍保障和阵地支持。志愿服务更加便捷化、普及化、生活化,服务领域扩展到了生产生活全方面,服务内容也更加丰富、精准和专业。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升级运行。目前,全国注册志愿者已超过2亿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30亿小时,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已有1.4万个。锚定高质量 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共同富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为发展慈善社工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政部门深入研究,锚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慈善社工事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慈善社工事业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民政部约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浙江等地深入调研,听取了数十家慈善组织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认真研究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对慈善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清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思路措施;启动慈善社工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机制建设,参与灾害救援、乡村振兴、援疆援藏工作,推动慈善社工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深度融入民政“三基”服务。2021年,民政部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区县—街镇—村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五社”协同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深度参与和融入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促进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持续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学历学位教育、分级分类培训、职业水平评价、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等方式提高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和水平;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既聚焦民政“一老一小一困一社区”,也积极推进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司法、医务、戒毒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促进志愿服务更好参与社区治理,激发社会向上向善。《志愿服务条例》施行后有16个省份新修订了地方志愿服务法规,加上2021年《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的实施,推动了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了促进志愿服务更好参与社区治理,民政部门推广应用全国志愿信息系统,公众参与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记录服务信息、采集需求、发布项目更便捷。民政部门积极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通过“五社联动”促进志愿服务与慈善资源、社会工作协同,开展组织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从注册数量提升阶段向高质量服务供给阶段转型,形成全社会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奋进“十四五”,慈善社工事业将以民生保障和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书写更加精彩的民生答卷!(来源:中国社会报) -
习近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1-12-2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整个党史学习教育求实、务实、扎实,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习近平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党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12月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党史学习教育的显著成效和重大成果,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明确要求,为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王沪宁表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把我们对党的历史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全面深刻的历史自信、理论自觉、政治意识、性质宗旨、革命精神、时代责任教育,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上取得显著成效。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黄坤明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丁薛祥、杨晓渡、陈希和苗华出席会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党史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负责同志、中央宣讲团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来源:新华社 -
民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021-12-2412月23日,民政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必须经常学、反复学、跟进学、结合学,常学常新。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着力在回顾总结党领导法治建设百年光辉历程中深化理解把握,着力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深化理解把握,着力结合民政法治建设深化理解把握。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要深入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六个必须”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部党组成员,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部属媒体要及时刊载解读文章,展示交流民政系统学习成果。要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实施《民政部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不断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履行好民政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积极做好民政领域人大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认真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服务,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整改人大反馈的各种问题。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詹成付交流了学习体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各司(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
在学史力行中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1年社会组织工作综述2021-12-226月2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社会组织领域共有5人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7人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5家社会组织党支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每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持之以恒的耕耘。2021年,民政部从国家、社会、群众和行业最关切、反映最热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推动“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在社会组织领域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56.54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21616家,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475家,查处违规收费3541.75万元,公开曝光255家、通报表扬2759家行业协会商会。实施“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升级”行动,扎实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召开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施“党建+服务提升”行动、“部管社会组织纪检工作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部管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印发部管社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任职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衔接规定,组建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出台巡察工作“一规划两办法”,对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实施“登记服务便民”行动、“管理服务提升”行动、“评估服务提升”行动,提升社会组织满意度。制订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方案,启动“好差评”服务,实现全国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网上联合预审。制定《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办法》,推动社会组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发展”。聚焦突出问题,推进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组织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民政部联合17个部委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同21个部门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最大限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和活动空间。截至目前,部本级和地方民政部门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5640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400多家,关停23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曝光139批次1194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国学院大学”等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被彻底铲除。组织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梳理出6955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已完成撤销登记、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整治措施的31412家,正在采取整治措施的38143家。组织开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规命名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下发《关于抓紧清理整顿违规使用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医疗机构名称的通知》。对全国268家违规使用名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避免误导群众看病就医。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推动形成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修订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推进社会组织反洗钱工作,加大社会组织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1年民政部本级已依法作出12起行政处罚,全国共有4479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294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社会组织发展定位,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制定实施《“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方向。作为社会组织领域首个五年规划,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作出一揽子安排,提出2025年末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数达到1250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比超过80%等一系列指标,推动实现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提升。推动实施社会组织“请进来”“走出去”,发挥社会组织平台载体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国科技类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支持港澳科技界人士依托学会参与内地科技活动。登记成立全球音乐教育联盟,支持和引导“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召开全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推动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模式。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加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民政部印发或与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等文件,助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履行使命担当中彰显时代价值。一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全国社会组织领域共有1名楷模、23名个人、20个集体光荣上榜。二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发展战略。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围绕区域发展战略举行超过1000次专项对接、主题论坛、区域合作等活动。三是推动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援藏、援疆帮扶工作,首批有26家和28家社会组织分别参与“援藏行动”和“援疆行动”,投入资金分别约为1.8亿元和2.5亿元,行业协会带动会员企业投入达8000万元。四是发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示范作用,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投入资金4552.55万元,推动128项示范项目在全国各地落地实施。五是参与疫情防控。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累计接受有关捐赠资金超过100亿元、物资超过2亿件。同时,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积极助力海外疫情防控,如中华慈善总会累计向巴基斯坦、缅甸等18个国家捐赠价值约500多万元防疫物资等。坚持放管并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夯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社会组织政策制度。一是推进法规出台,配合司法部进一步推动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二是完善登记管理、培育扶持政策,民政部下发或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印发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文件。三是推进脱钩改革,推动72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69699家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应脱尽脱”,修订出台《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以全国性社会组织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社会组织治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民政部直登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风险台账制度,规范部管社会组织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到期未换届整改,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三是严格开展年度检查,并对224个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审计。四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启动实施“全国社会组织官网保护计划”,加强舆情监测。五是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在全国范围表彰并宣传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有了2021年扎实的工作基础,相信2022年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努力下,定能推动实现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更高质量、更为安全、更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来源:中国社会报 -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12-2112月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办法》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相统一,坚持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与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相统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明确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使用名称、受理时限等作了规定。明确网上讲经讲道应当由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组织开展。明确除《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直播或者录播宗教仪式。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如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第三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第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第五条 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第二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第六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二)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三)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四)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二)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四)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五)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承诺书;(六)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申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还应当提交平台注册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用户协议范本涉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式样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举办的宗教院校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第八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所使用的名称,除与申请人名称相同以外,不得使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名称,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核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制。申请人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后,还应当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后,发生影响许可条件重大事项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其他事项变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第十二条 终止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重新提出申请。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二)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三)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四)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六)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七)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八)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九)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十)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十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五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起设立的慈善组织在互联网上开展慈善募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第二十条 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应当与平台注册用户签订协议,核验注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不得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第二十二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违规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约谈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接受对违法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举报,研判互联网宗教信息,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第二十四条 网信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处置违法互联网宗教信息。第二十五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依法配合处置违法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处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在互联网上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宗教事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已经许可的应当依法撤销许可,并给予警告。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第三十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注册用户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责令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提供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直至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还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电影主管部门、出版主管部门等依法处置。第三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 -
习近平: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2021-12-21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王沪宁出席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12月2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显著成绩,就深化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新征程上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王沪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创造性提出党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问题,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高党内法规工作质量,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丁薛祥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杨晓渡、陈希、郭声琨、黄坤明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等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办公厅负责同志,有关高校党委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来源:新华社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12-20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2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坚持立破并举,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提升监管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优先开展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会议指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着力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严肃问责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坚持依法监管,抓紧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亟需的法律法规,建立任职限制、终身禁入和终身追责制度。要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建立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会议强调,办好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办出中国特色。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深化科教融合育人,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要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加强监测预警和前瞻研究,及时从规制上做好应对,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要避免把科技伦理问题泛化,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来源:新华社 -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国科技类社会组织有关政策2021-12-17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步放开外籍科学家在我国科技学术组织任职,使我国成为全球科技开放合作的广阔舞台,近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国科技类社会团体相关政策。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科技类社会团体吸收外籍科技人才为会员、推选外籍科技人才会员担任本社会团体职务的情形。该政策明确了外籍科技人才加入科技类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了科技类社会团体吸收外籍科技人才为会员、推选外籍科技人才会员担任本社会团体一般职务以及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职务的办理程序。该政策提出,科技类社会团体吸收外籍科技人才应当坚持循序渐进和吸收、服务、管理权责一致原则,并建立吸收外籍科技人才的专门制度。该政策要求,科技类社会团体应当加强与外籍科技人才会员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外籍科技人才服务制度,增强外籍科技人才的认同感和融入感。该政策也适用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推选外籍科技人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科技类基金会推选外籍科技人才在本基金会任职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办理。该政策的出台,将为引导和规范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国科技类社会团体,促进我国科技类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文章引用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寒冬服务暖人心,点滴为民显温情2021-12-17导读: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焦主责主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华儿慈会”)党支部要求各自主项目、专项基金紧跟时事,扎实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慈善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正在进行时。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进展(部分拨款截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策部署,益童成长中心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组织实施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中华儿慈会携手爱心企业,面向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省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工作,为上述地区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2021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科高等院校的人员发放助学金。9月,首批414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到了每人6000元的助学金。截至12月,第二批313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到了每人6000元的助学金。两批共计发放436.2万元,中华儿慈会希望以善举成就梦想,不让孤儿因困失学,有效助力事实无人扶养学生的求学之路,传递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期望,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二、“回家的希望”项目儿童安全反拐宣传活动12月6日,“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历经14年与失散多年的儿子孙卓相认,吸引了许多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与祝福。在今年出台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儿童与安全”中提到了“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的安全意识,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这一内容,中华儿慈会自主项目回家的希望“宝贝守护计划”,为了实现天下无拐的愿望,一直致力于对儿童开展安全反拐宣传活动,增强防范自护意识,以“儿童安全反拐演习+小课堂”的形式对全国范围内的3-8岁儿童进行儿童安全防走失宣教,通过演习加深孩子和家长对于儿童走失风险的认识,通过小课堂巩固防走失相关知识。截至2021年11月,“宝贝守护计划”儿童安全反拐宣传活动在安徽、北京、甘肃、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山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重庆19个地区共开展活动6592场。(图片已获得授权)12月15日, “宝贝守护计划”儿童安全反拐宣传活动广西站再次出发,来到广西省资源县中峰镇幼儿园,为中二班、中三班共59名小朋友开展“20分钟情景诱拐体验”,结果只有7名小朋友没有被骗出教室。孩子们在体验了被“拐骗”活动后,“情景防拐师”与小朋友们分享了防拐小故事,通过与孩子们互动游戏的方式,帮助小朋友们认识陌生人的含义,教会小朋友们识别“拐骗儿童”的常用手段,增强小朋友们的安全意识,告诫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受“诱惑”,不再“被拐”!儿童防拐相关知识,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每个孩子都有必要学习的,因为每一个孩子的失踪,都伴随着一个家庭的悲剧。工作人员们也为在场的老师家长分发了《儿童防拐家长手册》,希望大家都能从这场活动中提高儿童安全防拐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小朋友们的安全看护,一起守护儿童安全成长!三、星联星沐童计划 | 严冬送暖关爱自闭症儿童群体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重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实现第三次财富分配”,引导企业“向上、向善”,承担社会责任,践行慈善救助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国际残疾人日”(即每年12月3日)到来之即,中华儿慈会星联星沐童计划公益项目组在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的支持下,前往西咸新区慧爱心智障碍人士服务中心,为自闭症儿童送去了近两百套御寒爱心棉裤羽绒服。目前中国自闭症群体也已达1100万,其中自闭症儿童就有200多万。“星联星沐童计划项目”致力于为中国0-18岁自闭症儿童身心发展和康复需求提供帮扶,联合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共同参与,为自闭症(孤独症)、抑郁症、智力残疾等弱势残障人群共筑避风港湾、共建爱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