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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 | 鼓励社工、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21-10-25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共六章55条,从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以实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同时为呼应“双减”要求,该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该法还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社工小伙伴们关注的重点来了!该法第三章“国家支持”部分,第二十七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再次有法可依啦?。ㄎ闯赡耆吮;しㄒ延邢喙毓娑ǎ┥绻ぞ拐×似渌喙啬谌?,与大家分享。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第三章 国家支持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せ褂Φ倍员净拱才诺募难彝?、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三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三章 国家支持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の闯赡耆艘饺ê透鋈诵畔?,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杓彝ソ逃ㄒ悼纬?,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对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さ囊馐逗湍芰?;(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第三章 国家支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第二十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三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相关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家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三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三十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第四十二条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四十四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四十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应当对有关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和指导。第四十六条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第四十七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第五十条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第五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第五十二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稿件来源:中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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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中国乡村儿童发展报告2021》在京发布,以乡村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2021-10-22导语:乡村儿童发展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儿童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10月12日,乡村儿童发展论坛在京举行,《中国乡村儿童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在论坛上进行了发布。报告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编制,是我国首份聚焦乡村儿童发展的数据调查与研究分析报告。乡村儿童被多次写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文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是重要内容。报告全面梳理了国家政策阶段性进展、乡村儿童发展特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儿童发展的创新以及乡村儿童发展的挑战和机遇。报告还以附录的形式对1980年以来我国的儿童政策进行了回顾。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实施了问卷调查,通过村(居)“童伴妈妈”队伍进行数据收集。调查对象为未满18周岁儿童,即2003年6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问卷调查的抽样设计采取分层抽样和非概率抽样两种方法,共回收问卷7704份,剔除超龄样本和重复样本之后,有效样本数为7539份。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对报告进行发布时表示:我国儿童政策取得重大进展儿童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与基础。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政策在?;?、教育和福利领域均取得重大进展。报告显示,2000年以前,我国的儿童发展政策以初期发展建设、现代化转型、与国际接轨为主要特点,开始逐步经历儿童?;し商逑?。2000年—2010年,儿童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打击与儿童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孤儿救助福利制度,普及免费义务教育和减少婴幼儿出生缺陷,农村留守儿童首次进入政策议程。2010—2020年我国将“儿童优先”纳入国家战略,儿童福利与?;ぶ贫忍逑低瓿闪舜印岸档妆U稀毕颉胺掷啾U稀?、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的转型升级。此外,儿童保护的法律政策体系也得到巨大完善。与此同时,儿童发展事业的资金持续增长,人员队伍持续扩大。报告显示,自2010年起,我国的儿童福利支出资金数额呈“先上升,后稳定”的态势。2010年,国家扩大了孤儿生活保障,将资助形式转变为现金救助;2011年,两会提出了大量关于弱势儿童群体的提案。因此儿童福利支出在这两年大幅上涨。从2012年开始,支出始终保持在50亿上下。在儿童政策取得进展的同时,乡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报告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报告显示,国家脱贫攻坚以来对乡村儿童发展的政策倾斜有四个特点:一是完善留守儿童关爱?;し裉逑党晌匾ナ郑墙ㄉ枧┐迳缁峁ぷ髯ㄒ等瞬哦游槌晌匾?,三是加强乡村儿童营养改善成为政策重点,四是建立素质优良的乡村教师队伍成为根本之策。同时报告也指出,整体而言,面向乡村儿童的政策整体上侧重于教育、福利与健康领域,?;ち煊蛟蛏婕敖仙佟?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报告指出,“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和?;ぬ逑到〉弥卮笸黄啤O绱宥⒄沟奶粽胶腿挝窬」芪夜⒄挂丫〉昧顺ぷ愕慕剑ǜ嬷赋?,乡村儿童发展领域依然面临着突出挑战。一是乡村儿童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资源需求快速释放。包括家庭教育、普惠型幼儿园、乡村健康和卫生资源、义务教育资源、课外活动资源等多方面问题。二是乡村儿童主任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落后于城乡一体化要求。广大乡村地区的儿童主任队伍的专业能力仍待提升;乡村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覆盖范围不足以辐射全体乡村儿童,我国乡村地区的社工需求依旧强烈。三是乡村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存在结构性短板。在制度持续完善的前提下,儿童福利依旧存在地区差异,特别是城乡差异。例如我国乡村地区的婴幼儿托育缺口极为严重。四是乡村儿童安全保护和心理健康需求更加迫切。监护侵害、学生欺凌、网络侵害等问题亟待解决;乡村儿童的心理健康亟须社会关注和干预,乡村地区的心理健康资源仍然有待补充。面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乡村儿童发展事业五项基本任务。一是普惠性补充。积极发展心理健康、儿科医疗、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事业。二是专业化发展。构建三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儿童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乡村儿童发展事业的未来方向之一是打造专业化平台,依托儿童社工学院为乡村地区培育儿童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三是制度化转型。加快儿童福利与?;せ褂呕涫导嗷じ稍ず图彝ソ逃傅?。四是公共化转变。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扩大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各机构可以有意识地鼓励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和志愿者等多类主体共同参与。五是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平台革新服务手段、工作机制和服务架构。社会组织成为重要力量因为乡村儿童的经济发展、卫生健康、教育发展和心理健康面临巨大挑战,农村留守儿童一直是社会组织关注的重点群体。在乡村儿童发展面临挑战的大背景之下,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回应各类社会问题,帮助乡村儿童全面发展。报告指出,在政策支持和政府扶持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发展公益事业,打造出一批行之有效、有借鉴意义的儿童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儿童心理关怀、安全教育、课业辅导、疾病救助、亲子沟通、助学助残等内容。根据项目是否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是否有社会影响力、项目是否有模式创新等三个标准,报告挑选出13个代表项目,具体包括:福利保障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童伴妈妈”项目——搭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项目——提升儿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社会保护项目:“你我伙伴”性教育支持平台——普及儿童性教育;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普及儿童性教育。健康卫生项目:“爱佑童心”项目——救助重病儿童;“免费午餐”项目——引领乡村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爱加餐”项目——创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教育发展项目: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养育未来”——支持乡村家庭婴幼儿养育;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慧育中国”——支持乡村家庭婴幼儿养育;“一公斤盒子”公益创新机构——补充农村教育资源;北京为华而教公益发展中心“为中国而教” ——补充农村教育资源。建立远景目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儿童发展事业不仅关系到儿童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更关系到未来新型农民的培养,关系到乡村人才队伍成长、产业振兴、农村富裕和农民幸福,关系到整个乡村全面振兴的未来。报告从乡村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角度提出要以建立多层次、基础性和普惠性乡村儿童发展支持体系为远景目标。报告指出,从满足乡村儿童发展需求、维护儿童发展尊严和构建普惠性的儿童发展体系来说,我国乡村儿童发展支持体系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2025)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目标,提升儿童发展体系的城乡均等化水平,实现乡村儿童服务人群向全体儿童转变、乡村儿童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转变、乡村儿童福利体系向高质量转变。第二阶段(2025-2035)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实现儿童发展的城乡均等化,儿童福利与保护水平更加先进,城乡儿童教育和资源更加均衡,乡村儿童的成长环境更加良好,乡村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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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困局与破解2021-10-22公共文化是一种价值目标指向公共利益的参与型文化,旨在鼓励民众关注、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社会组织等公共部门中的权力运作过程,从而防范其中发生腐败现象,在公共生活中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社会组织而言,腐败是其公信力的致命杀手,对其生存、发展与功能发挥都有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确保社会组织持有良好的公信力,生存无忧,发展顺遂,功能发挥效果突出,就须加强其廉洁建设,而这就需要在其中强化公共文化的培育。如是观,从公共文化的角度切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研究,就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共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困局1熟人文化为社会组织腐败提供了温床费孝通认为在社会关系中有一种差序格局,其特征是以“己”为中心,以亲属、地缘为主轴。随着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人们的社会关系像石子落水推开的水波纹一样,愈推愈远。于是,人们以血缘、地缘、学缘、友缘、业缘等为基础,形成了各自的熟人圈子。众多的熟人圈子构成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积淀出相互帮助的熟人文化,因此大家处理公共事务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或是圈子内熟人的利益为先。此种熟人文化束缚公共文化的生长,容易滋长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导致公共美德之沙漠产生。这种熟人文化根深蒂固,是我国社会组织廉洁高效发展的巨大阻碍。比如受熟人文化的影响,社会组织监事会成员往往因重视熟人关系,对腐败行为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导致组织对腐败行为的处理不了了之。由熟人文化衍生出的此等痼疾,为社会组织发生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2集权文化生成了社会组织腐败的土壤集权文化由熟人文化演变而来,是制约社会组织公共文化培育一个不可忽视的擎肘。在熟人社会中,社会关系是私人关系的叠加,大家常常秉持以“己”和“圈子”为中心的态度,处理事务时总以自身或圈子内熟人私利优先,而集权是实现这些私利较为方便的手段。此种将权力集中在个别人或个别机构的做法,必然需要在文化上进行合理性辩护,于是,集权文化得以产生。在此种文化背景下,社会组织负责人往往倾向于将组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或是某一个部门,因此在集权文化盛行的社会组织中,成员难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组织建设中。这就容易促生他们淡漠公共事务的态度。长此以往,社会组织就难以形成公共文化促进自身廉洁建设。这为组织腐败提供了可能性。3“对策文化”为社会组织腐败提供了可能性“对策文化”也是公共文化难以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因素。所谓“对策文化”是指在公共生活中,掌握公权力者扭曲、消解上级政府发出的指定、政策、法令等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受熟人文化和集权文化的浸染,一些地方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上级命令时打折扣。这种扭曲、消解制度的行为倾向逐渐衍生为一种文化理念,可称之为“对策文化”。在“对策文化”的支配之下,官员们无视制度,造成了一种变态的制度执行模式,极易引起腐败行为?!岸圆呶幕泵嘌蛹盖?,现代社会组织也深受这种文化的影响。有些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按章办事的文化素养,常常对相关监管制度阳奉阴违。这本身就是腐败。公共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文化困局的破解路径培育公共文化须从促进公共美德形成、完善制度建设和推进监督机制建设入手。公共美德、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一起发力,可促进公共文化生长,有利于铲除社会组织腐败滋生的土壤,强化其廉洁建设。1促进组织成员公共美德的形成,培植公共文化生长的土壤促进社会组织成员公共美德的形成,培植公共文化生长的土壤,从而有效抑制社会组织的腐败。包括:第一,强化社会组织公共文化培育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可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廉洁宣传教育活动。这种主题教育活动有利于克服熟人文化的消极影响,营造社会组织公共文化生长的良好氛围。第二,为社会组织赋能,强化成员的参与感。政府相关部门应尊重社会组织合法的自治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自治活动。通过自治活动,社会组织可增强组织成员的参与感,提升其公共意识,从而促进组织公共文化的生长。第三,集中组织领导层实地走访,了解身边反腐倡廉的案例。引导社会组织领导成员通过身边腐败案例分享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逐步摒弃熟人文化的消极影响,从而促进组织公共文化的生长,清除组织腐败基因,建设廉洁型组织。2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保证公共文化持续生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宏观指导,促使社会组织走上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使其在法律制度的边界内运作,遏制集权文化的消极影响,从而保证组织公共文化的持续生长。具体而言:第一,在制定制度时,须提升制度的严谨性。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发挥高等院校、智库的作用,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第二,在执行制度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摒除集权文化的不良影响,在处理社会组织不法行为时须按章办事、依法执行;也须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社会组织分治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敦促存在集权问题的组织进行整改,避免制度被虚化,影响公共文化的生长。第三,在制度建立健全后,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反思,使制度能够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通过制度的严谨制定、切实履行和及时更新完善,更好支持组织内公共文化氛围的形成,进而促进社会组织的廉洁发展。3推进监督机制的建立,消解公共文化生长的阻滞因素解决公共文化难以融入社会组织廉洁建设的文化困局,仅仅依靠公共美德和制度建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还须推进监督机制的健全。第一,政府监管部门可开通网上监督系统,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形成联合治理力量,提升对社会组织不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打击腐败的专项行动。第三,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分机制。通过服务对象的监督,保证社会组织的规范运行。这些措施可提升组织运行的规范性,抵制“对策文化”的影响,促进组织内公共文化顺利生长。结语公共文化对社会组织的廉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而熟人文化、集权文化和对策文化对公共文化的生长有着消极影响,因此铲除腐败的文化土壤,重塑公共文化,是促进社会组织廉洁高效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认为,通过优化公共美德、完善相关制度和健全监督机制等的路径,可促进公共文化的生长,从而为社会组织廉洁建设提供支持。(本文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组织腐败治理的内结构困局与化解研究”,项目编号为20ZZD004;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功能强化研究”,项目编号为2020SJA1607;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公信力建设视域中公益腐败治理的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为202110304062Y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潘修华为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科办主任、副教授,李天天为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助理(本文为原创投稿,不代表《公益时报》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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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下一步:更宽松还是更规范?2021-10-22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信托从零开始起步。2017年 7月,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我国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慈善中国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备案慈善信托达660单,合同金额35.78亿元。以《慈善法》实施5年计算,平均每年备案慈善信托132单,合同金额7.16亿元。这一规模和目前我国每年1000亿元左右的捐赠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依据《慈善法》制定《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基本思路之一是“坚持鼓励发展,逐步将慈善信托打造成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那么为什么立法意图在实践中没有完全实现呢?为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下一步是给予更宽松的政策、更多的支持还是要更加规范呢?在10月16日举行的以“慈善信托的法律规范”为主题的“慈善法治圆桌汇”系列沙龙第8期上,来自法学界、慈善组织、信托业、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研究者、实践者、管理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鼓励慈善信托发展《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为了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慈善法》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采用了较为宽松和鼓励的规定。首先,明确慈善信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解决了公益信托要求“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并不明确甚至互相推责的问题?!啊移牌拧欠浅@训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剑银强调。其次,明确慈善信托的设立采用的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与设立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相比,门槛大大降低。再次,明确受托人可以是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为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扫清了障碍。第四,明确慈善信托的监察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反过来说也可以不设监察人。第五,明确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大胆实践与现实问题在《慈善法》的鼓励下,个人、企业、慈善组织、信托公司等各方纷纷加入慈善信托的行列。据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介绍,过去5年,该基金会共参与10单慈善信托,其中6单以委托人身份出现。这些慈善信托的资金来源各不相同,有来自企业的资金,有来自个人的、家族的资金,也有非常小的纪念性质的资金,比如婚礼礼金。甚至还有政府拿财政资金出来设立的慈善信托。资金规模上从10万元到5000万元,各种各样都有?!拔颐窍胍剿鞲嗟陌咐?,给研究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一些样本?!?杨钦焕表示,“这里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遇到各种各样的变通,但是也在不断地去做。”这些困难和问题包括:第一,目前慈善信托还没有相应的会计制度?!按壬菩磐惺且懒⒆稣说?,我们现在的会计报表是我们自己跟会计师事务所一起研究的?!钡诙?,基金会希望推动财政资金设立慈善信托,像政府设立基金推动经济发展一样,但是这一做法有一定争议,需要法律的支撑。第三,很多人想支持慈善信托,向慈善信托追加资金,但觉得作为委托人太麻烦了,不想成为委托人怎么办?按照现有规定,备案或变更是要提供委托人的一系列信息和证明材料?!氨赴钢剖呛芄娣兜模潜赴杆枰牟牧鲜欠浅6嗟?,特别是变更备案,比如说新增委托人、新增财产都要把所有的材料重新来一回,我觉得这一块是特别值得完善的?!?中航信托家族信托事业部副总经理上官利青表示。第四,设立慈善信托账户存在成本和管理障碍。首先,成立慈善信托需要设立金融保管帐户,成本是比较高的,银行的投入也比较多,尤其小额的慈善信托设立,帐户的简化是一个问题;其次,以基金会还是以慈善信托名义设立账户,会带来账户主体单位是谁的管理困境。第五,公募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一些信托公司希望动员客户广泛捐款,捐款之后设立慈善信托,“我们目前没有做?!薄拔颐悄壳坝龅阶畲蟮奈侍饣故谴壬谱橹⒓喙懿棵哦源壬菩磐械哪吧?,这是现在慈善信托发展最大的障碍?!?杨钦焕表示。上官利青同样认为,慈善信托“是什么、能干什么、有什么优势、适合什么场景”这些普及不够。很多超高净值人士想采用不同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但他不知道怎么做?!八咔笫谴嬖诘?,但是他怎么去做?我觉得需要大大普及。”更宽松还是更规范除了上述问题,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也明确指出,慈善法规定的金融、土地、慈善信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尚未进一步明确。慈善信托受托人出具捐赠票据困难,相关税收优惠制度难以落实。由于种种问题的存在,慈善信托的发展速度在减缓。“今年1至9月份新备案仅仅是109单,备案规模1.48亿元,无论是新增单数,还是新增规模都不及往年。”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表示。在《慈善法》修订的大背景下,如何改变这一状况?税收优惠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目前,由于没有具体的细则,慈善信托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与其他从事慈善事业的组织形式相比,没有获得平等的税收政策,“这是有违税收公平原则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强调。蔡概还认为,可以把慈善信托分为两类,一种是不享有税收优惠的慈善信托,一种是享有税收优惠的慈善信托。如何才能成为享有税收优惠的慈善信托?金锦萍表示,可以通过公益性检测,对于慈善信托进行公益性认定,经公益性认定的慈善信托应该适用关于非营利组织和公益捐赠税前抵扣的相关税收政策,不经过认定的,不应享受。这就要考量慈善信托目的、备案还是许可、监察人是强制设置还是任意设置、存续期间的财产规则等因素,以及非宗教性、非政治性和非营利性规则的适用问题?!肮嫘匀隙ǖ降自趺蠢慈隙ǎ伤慈隙?到底是行政部门还是专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这是我们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雪莲表示?!肮嫒隙ū匦敕鲜导剩荒馨阉涑尚姓虾芙┗幕?,而没法满足市场上的需要?!?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高级专家史文刚强调。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同样迫切需要得的解决。委托人方面,蔡概还表示,要真正让慈善信托成为大众公益,人人慈善的途径和方式,建议备案的时候尊重委托人的意见,可以列举主要的委托人,不要逐一提交所有委托人的信息,信息披露的时候可以提供所有委托人的名单。他还建议放开面向不特定对象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布慈善信托帐号,大家都可以参与、支持,“公益信托都不限制,我认为没有必要人为设置障碍,让更多的人去参与公益事业,让更多的人拿出财产来做公益事业,为什么要担心呢?” 蔡概还强调。金锦萍认为还要放开受托人的限制,“我认为目前把受托人只局限于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是慈善信托发展不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真正有活力的慈善信托是有大量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法人都可以来做。”监察人方面,“我们只笼统规定了信托监察人,但是他的权限,他的义务,他的责任是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尤其责任的问题,责任是什么不清楚,可能会阻碍有些人成为监察人?!?姜雪莲表示。除此之外,非货币财产设立信托也需要提上议事日程?!胺腔醣也撇枇⑿磐刑蚜耍蚁M飧鑫侍饪梢栽诖壬菩磐辛煊蚵氏韧黄?。”金锦萍表示。马剑银认为,非货币的慈善信托实际上在法律上是没有大的障碍的,就看实践上的创新和主管部门能不能形成一致。“慈善信托一定是往前走的,越是大家在经济上、在财富上积累,这方面的需求其实越强烈。这是各界共同的意愿,我们是有可能有突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团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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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10分钟课堂 ——为未成年人撑起平安成长的保护伞2021-10-22今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氛绞┬校状谓恐票ǜ嬷贫刃慈胛夜;し商逑怠:挝扒恐啤?,怎样“报告”,是我们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必须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技能。今天,我们就给大家推荐一套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和北京慈幼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开发的强制报告网络课程:《强制报告10分钟课堂》?!肚恐票ǜ?0分钟课堂》系列网课截图在《强制报告10分钟课堂》全系列6节课中,我们将会学习:强制报告的定义、法定责任人、启动情形、上报流程,以及强制报告的经验技巧和实践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稿件来源: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北京慈幼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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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示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2021-10-212020年11月16日,民政部对外发布《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拟遴选指定平台不超过10家。今天(10月20日),民政部官网发布《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公示》,对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共10家,其中7家平台的运营主体为公司,3家为社会组织,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及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以下为公示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原则,组织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由公益慈善专家、互联网专家、慈善组织、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依据统一评审标准,进行了评分与合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委员会提出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拟公示建议名单。经征求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平台名称运营主体1字节跳动公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2小米公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亲青公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哔哩哔哩公益上??碛槭肟萍加邢薰?乐善公益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6360公益北京奇保信安科技有限公司7中国移动公益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8芒果公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9慈链公益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10携程公益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对公示的拟定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反映。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监督电话:010-58123128、3125、3124传 真:010-58123124电子邮件:csxxpt@mca.gov.cn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基金会窗口收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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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民政部在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方面有哪些举措?2021-10-19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儿童友好城市有关情况。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一起来看!《中国社会报》记者: 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保障,这些都是民政部门的传统服务对象。请问,下一步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有什么工作举措?李婉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的生活情况时常牵动着大家的心,是需要党和政府给予特殊关爱、兜底保障的最弱势群体。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保障好这些特殊儿童群体的权利,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友好”,关系到每个孩子切身权益。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4月,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牵头职责。下一步,民政部将凝聚民政力量、发挥民政优势,会同各地各部门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化提质,造福孤残儿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将更多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享受政策福利。二是健全儿童?;すぷ魍?。加强市、县两级未?;埂⑾缯颍ń值溃┪幢9ぷ髡净鼓芰ㄉ?,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这支基层工作队伍,织密织牢儿童的“?;ね?。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途径,支持慈善组织围绕关爱儿童设立慈善项目,凝聚全社会关爱?;ざ暮狭?。三是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在做好日常的定期探访、动态管理等关爱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建立风险排查和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和法治教育宣传,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温暖成长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すぷ?。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逐步健全与本地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全国未成年人?;な痉断兀ㄊ?、区、旗)创建,补足增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形成全国未成人保护示范创建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得益彰、互促互进的良好格局。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群体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关爱,让友好之花在每一个角落尽情绽放,让每一个孩子在友好家园中健康茁壮成长。稿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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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我国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21-10-18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儿童友好城市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妇幼健康司副司长沈海屏在会上表示,儿童健康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民族未来。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儿童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现场据介绍,我国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5.4‰、7.5‰。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至7%以下,低体重率降至5%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至2020年的3.6%,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下降幅度超过70%,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下降至1%以下。我国儿童健康核心指标持续向好,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沈海屏强调,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实现儿童大病不出省,一般病不出县,头疼脑热在乡镇社区解决。二是持续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以贫血、肥胖、视力不良、孤独症、听力障碍等儿童健康主要问题为重点,推广适宜技术,落实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策略。做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防治机制。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防治。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和罕见病诊疗体系,加强医疗救治服务。三是以信息化手段方便儿童看病就医。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瓜呱隙】灯拦篮椭傅?,推进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线上推送与查询等智慧服务,提高就医体验。推进远程会诊、线上转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儿童看病就医。四是探索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苟押贸鞘薪ㄉ?,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将按照《指导意见》精神,以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建设儿童友好医院,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的医疗保健服务。来源:封面新闻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