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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实验室成立 200多种儿科罕见病种可诊断2022-03-02近日,北京儿童医院成立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实验室,可诊断超过200种的罕见病?!霸?0%的罕见病由遗传因素导致,因此提升基因检测的能力,对于罕见病的早诊早治具有重要意义?!北本┒皆焊痹撼?、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中心副主任李巍说,新成立的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实验室,通过细胞遗传学诊断平台、遗传代谢产物筛查平台、分子遗传学诊断平台,以及专业的生物信息学分析团队,可诊断罕见病种类超过200种。本月,北京儿童医院还发布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新巢计划”,可对200余种可干预的严重遗传病进行筛查。 北京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中心主任张国君介绍,全世界发现的罕见病超过7000种,其中超4000种为儿科罕见病。我国约有2000万罕见病患者,每年新增患者超20万人,约72%在儿童期发病。罕见病存在致残致死率高,医师知晓率低的特点,有30%患者在5岁前死亡,而误诊率则高达42%。要改善这种局面,张国君认为,应建立完善的、全链条的诊疗体系,加快发病机制研究和“孤儿药”研究。近5年,该院住院诊治的罕见病目录疾病患儿6039例;近3年,门诊诊治罕见病目录疾病患儿26396人次?!盎级乃娣们榭隽钊讼灿遣伟??!闭殴樯埽?0%的患儿病情好转,甚至康复;约15%病情得到稳定。也有约10%的患儿因病情过重或就医、诊断错过最佳时机,在会诊一年内去世。李巍介绍,2018年,有关部门制定了含121种罕见病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2019年,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成立,覆盖全国324家医院;全国已注册的罕见病患者组织已有130家。该院也于2021年成立了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罕见病中心。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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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2022-03-01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各地在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完善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强化视力管理和近视干预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入??故恿觳饣蚣觳?、违规违法提供无资质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干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损害学生视力健康,严重侵害了学生利益。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故恿觳?。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二、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三、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坚决避免造成学生视力健康“二次伤害”。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的认证采信机制,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为持续优化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四、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ぃ忧渴莶杉?、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对检测人员资质、工作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提供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机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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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丽莉: 尽快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补贴制度2022-03-01“我国有超过8500万残疾人、44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以及数量庞大的伤友、病友。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到203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预计达6000万以上,到2050年达9000万。我国还是慢性病大国,人数超过2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有使用辅助器具的需要?!比?、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残联副理事长张丽莉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她将提案建议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辅助器具是指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的产品,是帮助各类功能障碍者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张丽莉表示,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又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要加强服务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丰富辅助器具产品供给等,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将达85%以上?!敖昀矗骷兜澄驼糠植屑踩嗣夥咽逝淞寺忠?、拐杖、助行器、盲杖、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等残疾人常用的辅助器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钡爬隼蚯康?,目前我国辅助器具全免费配送受益面不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中小城市受人力、财力与物力的影响,仅能配发简单的辅助器具,为残疾人提供最基本的少数几种产品,且持续性差,残疾人缺乏自主选择权,特别是项目性、任务性的辅助器具配送,使辅助器具服务仍停留在‘有什么配什么’的状态,很难兼顾每位残疾人的差异化需求?!本菡爬隼蚪樯?,为打通助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北京、江苏、福建、广东等少数发达地区建立了普惠性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但多数地区缺乏相应制度保障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服务。因此,张丽莉建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耙皇且⒉固逊值;?。经费支付采取国家财政补贴与地方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经费支付比例依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而异?!闭爬隼蛩担骸岸且魅凡固段в氡曜?。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持证残疾人给予补贴。其中,低保、低收入待遇、不满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年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等残疾人享受100%辅具补贴,其他持证残疾人享受50%补贴,实现人群全覆盖。”张丽莉还建议,要根据残疾人需求,分类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规定辅助器具类型、适用人群、补贴标准、使用要求和评估要求等。探索动态遴选机制,保障辅具产品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辅具产品与残疾人选择的有效衔接,最大可能满足残疾人对辅具服务的多维需要和高层次需求?!敖⑷圆屑踩嘶靖ㄖ骶呤逝洳固贫?,是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的治本之策,也是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带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将辅助器具纳入国家医疗保障范围或建立辅助器具补贴等福利制度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闭爬隼蚪ㄒ橄喙夭棵藕筒辛橹杓示椋芙岜本?、江苏、福建等地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建设的有效经验,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从救助对象、补贴标准、服务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满足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就是助力千千万万残疾人及其家庭创造美好生活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全国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质量,更大程度惠及残疾人,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出积极贡献。”张丽莉说。 (来源:人民政协网,作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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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扎堆”发布—— 儿童福利与?;て轿嚷踅?/div>2022-03-01春节后,多地儿童福利和?;ち煊虻恼哂兴黄啤J〖逗偷厥屑恫忝嫫灯党鎏ā笆奈濉倍@乱捣⒄构婊?,本刊近期报道了重庆市出台首个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な乱捣⒄棺ㄏ罟婊刂聊壳?,各地出台该项规划已成“连续动作”,且各有特色。从省级层面来看,安徽省民政厅公布的《安徽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同样是该省首个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工程、儿童助医助学工程、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优化提质工程、未成年人?;と认呓ㄉ韫こ獭⒒阄闯赡耆吮;すぷ魍缃ㄉ韫こ痰?大工程建设。该规划提出,要建成未成年人?;すぷ髡?000个以上,到2025年,全省县级未成年人救助?;せ故迪秩哺?。近期发布的《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包括7个领域,共71项主要目标、89项策略措施。该规划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普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以上。同时,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せ朴行г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并有效运行全国统一的儿童?;と认?。山东威海、江西宜春等地,近期也出台了专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从其内容可以看出,“十四五”期间,当地在儿童发展方面的投入将显著增加。例如,宜春市将完善城乡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和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各地儿童福利水平也在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近期发布消息称,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孤儿养育津贴标准。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弃儿童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49元提高到1500元,机构内临时监护照料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社会散居孤儿(含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由每人每月937元提高到1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津贴标准执行,分别从每人每月937元、531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儿童?;ね谥?。在提高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同时,宁夏未成年人?;せ迫娼ⅲツ旯灿?万余名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关爱。该区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四川省将修订该省的未成年人?;ぬ趵?,还将成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并通过培训提升全省儿童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分析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未成年人?;すぷ骰迫〉猛黄菩越梗?、市、县三级“未?!惫ぷ餍骰剖迪秩哺?。2022年,儿童福利与?;すぷ鹘偕咸ń?,各地儿童发展相关政策的发布仍将持续,例如完善0-3岁儿童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等,让更多孩子感受到爱与温暖。 (来源:人民政协网)2022年“双减”怎么干?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发布明白卡2022-03-01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多项内容与未成年人直接相关2022-02-24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也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意见》中与未成年人直接相关的内容。点击阅读原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78家高?;鸹崃杲邮沾蠖罹柙?03.6亿元,这份观察报告都透露了哪些细节?2022-02-18一直以来,教育事业尤其是高等教育都是社会捐赠主要流向之一。一方面,我国高校近年来接收的社会捐赠总额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高校接受捐赠形式愈加多样化,单笔捐赠金额也屡破纪录。2015年至2020年,共有78家高校基金会接收过大额捐赠(项目捐赠总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协议捐赠总额380.8亿元,到账总额303.6亿元,其中2020年到账总额突破1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新发起的大额捐赠项目有望超过100个,协议捐赠总额接近200亿元,达到历史新高。2月17日,备受关注的《2021高?;鸹岽蠖罹柙鄄毂ǜ妗罚ㄒ韵录虺啤侗ǜ妗罚┰诰┓⒉?。高校大额捐赠主要来自哪里?捐赠主要用在了哪些地方?哪些高校接收社会捐赠最多?《报告》对上述问题作出了一一回应。区分协议捐赠金额与到账捐赠金额据记者了解,《报告》由明善道(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发起和执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报告》梳理了社会捐赠总额前100名的中国高?;鸹崮瓯ǖ裙缎畔?,统计了2015年至2020年共计78家中国高校基金会接收的大额捐赠(项目捐赠总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包括到账方式、用途、管理形式、信息披露方式等信息?!氨ǜ嫜∮酶咝;鸹崮瓯ㄊ萁蟹治?,数据详实、内容丰富,并首次从一些新的维度分析了高?;鸹岬姆⒄垢趴?,如区分协议捐赠金额与到账捐赠金额、捐赠用途的具体分类、发展趋势和项目管理的状况、信息披露的方式与程度等。这不仅让大额捐赠人对于行业的整体形势有更全面的认识,也有助于公众对相对神秘的高?;鸹峤懈低车牧私?。虽然限于基金会年报信息的局限,数据的完整性还有待提升,但作为一份给到大额捐赠人的参考指南,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邓国胜在表示。数据分析之外,《报告》还包括大额捐赠人访谈、大额捐赠优秀案例、“他山之石”等内容,“呈现了大额捐赠现状和对趋势的关键洞察,希望为大额捐赠人提供一份参考指南,共同助力中国高等教育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越办越好,我们希望可以持续做下去。” 《报告》主编、明善道总裁赵坤宁表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谈道,“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来自社会的大额捐赠是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也是我们让财富向善的一个重要载体。所以这份报告给高校基金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视角,也让基金会的工作更有知识系统的支撑。我觉得对中国公益慈善界、对大额捐赠人以及整个教育界都是很有意义的?!?1%的大额捐赠来自企业/企业家《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0年共统计到982笔大额捐赠,涉及733个项目,协议捐赠总额380.8亿元,到账总额303.6亿元,高校大额捐赠中位数为1950万元;统计到1亿元及以上的捐赠项目111个,占项目总数的15%。高校大额捐赠整体呈上升态势,2020年到账总额突破100亿元,创新高。相比2015年增长超四倍,快于社会捐赠整体增速。这些捐赠来自哪里?《报告》显示,81%的大额捐赠项目来自企业、企业基金会、企业家及企业家个人基金会,或由以上四者联名捐赠。而在这部分捐赠中,53%由民营企业及其基金会捐赠,49%由来自房地产、金融、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企业或企业家捐赠。这一特点与中国整体社会捐赠的主体构成、行业分布一致。同时数据显示,来自校友的大额捐赠有188个,占比26%。事实证明,校友是高校的宝贵财富和最有价值的大额捐赠人群体之一。基于捐赠人的捐赠情况,《报告》推出了“对中国高等教育最有承诺的大额捐赠人榜单”——“青云壮志榜”。入榜捐赠人为2015年至2020年与高?;鸹岷献鞣⑵鹆礁龃蠖罹柙钅康木柙魈?。根据发起大额捐赠项目的数量,入榜捐赠人被分为三个梯队:第三梯队为2015年至2020年发起二到四个项目的大额捐赠人;第二梯队为发起五到九个项目的大额捐赠人;第一梯队为发起10个及以上项目的大额捐赠人。榜单还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专题网页、留本用息三个指标呈现上榜大额捐赠人参与管理的现状。结果显示,近一半的大额捐赠人有持续参与的意愿,对所捐项目的管理和成效也比较重视?!八涣鳌备咝W钍芮囗庑┳式鹁咛寰璧搅四睦??《报告》显示,位列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泵ィ础八涣鳌保┑母咝T?8所接收过大额捐赠的高校中占比为45%,但这45%的高校接收了69%的大额捐赠和84%的协议捐赠,是大额捐赠青睐的第一梯队。同时引人注目的是流向“非双一流”高校的大额捐赠有显著上升:从2015年到账金额可忽略不计,增长到2020年到账金额占比23%。捐赠方向上,72%的捐赠项目披露了用途。该《报告》将捐赠用途分为10大类,其中“院系学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建设”“奖学金”“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为大额捐赠的五大用途?!盎∩枋┙ㄉ琛崩嗟南钅拷鸲钪形皇罡?,但“院系学科建设”自2017年以来超过“基础设施建设”,成为10大类用途中最热门的捐赠方向,该领域里医学又最受大额捐赠瞩目,在2015年至2020年间共有38个项目涉及。值得注意的是,在“院系学科建设”大类中,建设管理学科的项目中校友捐赠比例最高,达到50%;建设医学学科的项目中非校友捐赠的比例为最高,达到84%。信息披露有限,使用情况待解资金使用方面,《报告》发现受信息披露限制,大额捐赠项目管理的公开信息甚少。仅通过是否成立专项基金、是否注明留本永续来观察,可看到仅有20%的大额捐赠项目包含留本永续、长期实施的部分;仅有6%的大额捐赠项目成立了专项基金;仅有1.8%的项目既成立了专项基金,又是留本永续。捐赠总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留本永续和设立专项基金的比例高于亿元以下项目,表明目前高?;鸹岫杂诔て谑凳┑某蠖罹柙钅抗芾斫衔厥?。从具体用途来看,“奖学金”“人才建设”“具体研究”等用途的大额捐赠项目在专项基金和留本永续类中占比突出。信息公开方面,报告发现仅有12%的大额捐赠项目在年报、学校/基金会网站、专题网页三个维度均有披露;有68%的项目在大学基金会年报中有所披露,而有专题网页的仅有16%;设立了专项基金的大额捐赠项目和留本永续项目在年报、专题网页等信息披露维度均有出色表现。整体而言,大额捐赠项目在信息披露上较为低调,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高?;鸹嵩谒行畔⑴段壬系谋硐志庞谖慈隙ù壬谱橹母咝;鸹??;谏鲜龇治?,《报告》对大额捐赠人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做大事,与学校的长远发展、学科建设灯重大规划结合;二是重参与,不仅给钱还要参与管理,投入更多时间和经历的捐赠人更受敬仰;三是放眼社会,与高校一起做推动地区进步的事;四是持续资助,想要更快看到改变的发生就要持续资助,比别人更快迭代;五是适合即好,做公益有多种方式(如增加资源、建立生产力和增加改变),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本文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陈斌:共同富裕视角下的慈善事业2022-02-17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上述规定明确了慈善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基本职能,也为新时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与新时代的要求相比,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依然相对滞后。一方面,《慈善法》已实施5年有余,而依法认定的慈善组织仅1.1万余家,仅占社会组织总量的1%;另一方面,尽管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但近年来慈善组织每年募集的捐赠款物总额(1500亿左右)并未与经济增长同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15%左右。可见,慈善事业对调节我国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功能还十分有限,有必要在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明确慈善事业的正确方向,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捐赠主体:注重发挥个人捐赠的积极性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的社会公益事业,它以公众的普遍参与作为发展基础。个人捐赠是第三次分配的本质特征,它是社会公众在获得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所进行的自愿捐献,这才是真正属于第三次分配的范畴。同时,个人捐赠亦是慈善事业的核心支撑。尽管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来自政府的资助和企业的捐赠,但如果过分依赖前者则可能影响慈善组织的独立性,而企业捐赠由于受到资本逐利本性的影响,往往会牵涉到商业利益、资源交换等非慈善因素,因而真正的慈善只能来源于个人捐赠,且个人捐赠的稳定性更强。然而,与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近年来我国个人向慈善组织进行捐赠的占比低却是既定事实,仅占全部捐赠总额的25%左右,而企业捐赠的比重往往超过60%。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儒家的“亲亲”思想和传统“报”的观念等文化因素影响了个人的慈善行为;二是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与专业性不足影响了个人捐赠的积极性;三是现行税收政策等对个人捐赠的激励不足?;谏鲜鲆蛩?,有必要将提升个人捐赠的积极性放在突出位置,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方面,在尊重传统慈善文化基础上增强国民现代慈善意识,通过慈善教育等方式来普及“自愿、平等、博爱、共享”等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组织化的慈善事业;另一方面,重视社区慈善与网络慈善的发展,有效动员社区慈善资源与志愿力量,发挥网络慈善辐射面广、受众多、互动性强、成本低等优势,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网络捐赠的积极性;再者,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促进慈善组织在信息披露与行动能力上不断优化,并尽快出台专门针对慈善专业人才培养的支持性政策,加强慈善组织的专业化、精细化建设;最后,完善统一的慈善财税政策并提供便捷的税收减免服务,进一步提高个人捐赠免税比例并设置不同的扣除比例,免除房屋等非货币形态捐赠的契税等相关税负,等等。总之,注重发挥个人捐赠的积极性,促进包括高收入群体在内的社会成员广泛参与,能够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厚实的经济基础,真正发挥其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有益补充功能。参与形式:强调款物捐献与服务供给并重以慈善事业为主要表现形态的第三次分配是指有能力者自愿帮助有需要者,它是以帮助他人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其实现形式表现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既包括款物捐献的内容,也涉及慈善服务等各种服务形态。然而,当前大家谈及的第三次分配更多表现为款物捐献,对于服务供给的关注不足。同时,这亦是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即大量慈善组织局限于款物募集,服务型慈善组织发展严重匮乏。比如,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几乎所有慈善组织均是集中力量开展款物募集,而针对疫情严重地区所需要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康复服务等却少有慈善组织参与其中,其实这些都是政府能力不足而慈善组织可以发挥重要补充作用的地方。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随着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救助制度日益健全,社会公众的物质需求将更多通过政府的强制性社会保障予以满足,因而直接提供款物援助的慈善方式将会逐渐走向式微,而提供养老、育幼等服务的慈善组织将会越来越多。因此,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应立足国情,强调款物捐献与服务供给并重。一方面,继续支持以筹集资金、募集物资等为主的慈善组织发展,积极为其提供政策支持与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加快发展和培育服务型慈善组织,扩大慈善组织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围和规模,可将大量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发展为服务型慈善组织,也可将现有的志愿服务机制纳入服务型慈善组织的范畴,同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如此,慈善服务的对象可扩展到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也可畅通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渠道,实现人人参与行善的目标,从而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发展路径:重视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早在2004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即指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慈善法》对慈善活动的界定亦可看出,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恤病、服务社会以及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等构成了现代慈善事业的主体内容,这与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在内容和功能上基本是一致的。与此同时,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慈善事业已被作为其中的一个层次存在,慈善扶贫、慈善救灾、慈善医疗、慈善养老、慈善助残等均已成为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构成。为此,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的有机衔接是促进资源整合、发挥整体效能的需要。共同富裕的实现有赖于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从本质上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共享机制,需要全民共享国家的发展成果,而实现共享的途径主要包括强制性的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和自愿性的慈善事业,这决定了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共同的使命。因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这两种共享机制并促进两者的有机衔接。中外发展实践表明,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支持,各类慈善组织扮演着配置社会资源和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角色。比如,慈善组织开展的扶贫济困等活动是政府部门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各类慈善组织提供的养老、育幼、助残等公益服务使国家的福利政策有了广泛的实施载体,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福利需求。为此,将慈善事业纳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促进两者的有机衔接,将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与潜在活力。政策选择:突出物质激励与精神褒奖的重要性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选择中,既包括税收等物质激励手段,也包括精神褒奖等社会激励机制。当前,由于过于重视税收等物质手段的激励,对精神激励的关注不足,为此,有必要树立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的理念。一方面,健全财税支持政策。对慈善事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慈善事业与政府举办的社会公共事业具有共通之处,且前者是后者的有益补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亦受制于政策支持力度不大。为此,一是需全面落实现行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使慈善参与各方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地,并提供便捷的税收减免服务;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促进慈善资源与政府资源相得益彰;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反向激励富人群体参与捐赠。另一方面,完善精神褒奖机制。中华民族素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文化传统,可大多数社会成员从事慈善活动并不是基于税收优惠,而是出于恻隐之心。比如,亲友相济、邻里互助、富者回馈故乡等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情形,捐献者往往很少考虑到税收优惠的问题,而是善爱之心、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诖耍缁岚被票人笆沼呕莞匾?。因此,有必要通过相关机制为捐赠者、志愿者等个体参与者提供荣誉奖励、价值肯定等精神激励,完善包括中华慈善奖在内的不同层级的奖励机制,既使大额捐赠者得到社会褒奖,也使小额捐献者受到社会关注,促进形成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综上所述,作为自愿性的共享机制,慈善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着有益补充作用,未来应更加注重发挥个人捐赠的积极性,强调款物捐献与服务供给并重,重视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并在政策层面突出物质激励与精神褒奖的重要性。注:本文转自《中国社会保障》2022年第2期,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