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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企业等公益力量可以做什么?2021-02-22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明确,“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性转移。面对这一历史性转移,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应该如何应对?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还要完善相关机制。资金方面,除了财政资金,还要更多利用金融特别是中长期信贷资金;主体方面,除了农村内部主体,还要鼓励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对文件进行分解读时强调。 那么,具体可以做什么呢? 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十三五”时期,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这其中,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在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对此予以肯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此前参与脱贫攻坚的公益力量是否要撤出呢?《意见》强调,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要设立衔接过渡期。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古┐宓褪杖肴丝诙嗖?,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这意味着,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不仅不应从脱贫攻坚的战场撤出,还要继续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同时向乡村振兴的方向进行探索。 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意见》提出了2021年和2025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在其中可以做什么呢? 《意见》中提出的下列目标任务,公益力量可以积极参与: 2021年,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还要完善相关机制。资金方面,除了财政资金,还要更多利用金融特别是中长期信贷资金;主体方面,除了农村内部主体,还要鼓励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对文件进行分解读时强调。 具体来说,《意见》提出的乡村建设行动中以下内容,公益力量无疑是可以积极参与的。 1、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例如: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等。 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等。 3、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例如,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和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到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耕读教育、网络教育等。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包括村卫生室、村医、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疾控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4、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例如,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力争见到明显成效,让乡村面貌看到显著变化。” 唐仁健强调。 加强乡村治理 在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同时,《意见》还要求加强乡村治理。 要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要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意见》还要求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ご泻涂⒗媒岷掀鹄矗秤柚谢└拿餍碌氖贝诤?。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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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政部公布中国志愿者协会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北京取缔19家非法社会组织2021-02-20中国志愿者协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咋一听很多人都会疑惑,这是真的吗? 确实是真的,2月18日,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就有中国志愿者协会,此外还有中国美学研究会、中国区块链委员会、中非文化友谊协会、中国爱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化建设委员会、国际华人艺术协会、中国党史研究会、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中国复合型人才培养协会等9家。 与此同时,在稍早的2月10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取缔公告,对“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中华国学艺术传承奖评委会”和“共和国传世名家终身成就奖评委会”等1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取缔。 那么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为什么要取缔他们呢? 2018年,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就治理非法社会组织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该负责人表示,多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它们往往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影响了市场秩序。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开展敛财活动,影响了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秩序。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国家战略、冒用党政机关名义,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个别非法社会组织还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北京此次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很多就存在上述问题。 2020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对多家组织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19家非法社会组织伪造印发国家级社会组织红头文件并加盖伪造印章,以举办全国性评选活动为名,授予个人文化艺术方面的荣誉称号和奖项,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价值数千元的奖杯、奖品,再由获奖者支付部分费用进行诈骗敛财。如授予“中国文学艺术界红船精神奖”“共和国十大传世名家奖”“国家殿堂级文艺大师”“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大使”“中国国学艺术传承奖”“国家抗疫宣传大使”和“建党伟业文艺贡献人物”等荣誉称号。 非法社会组织自称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八里庄一带。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文件中所留地址均为邮政信报箱或虚假地址,现场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所留电话也都无人接听。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19家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 除了这些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之外,社会上仍然还存在着其他的非法社会组织,如何去分辨他们呢? 据北京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归纳总结,这19家非法社会组织有五个特点: 一是在冠名上具有迷惑性,通过“中国”“中华”“世界”“国际”等吸睛词汇,让老百姓真假难辨;二是在业务范围上“蹭热点”,涉及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国学等领域,吸引社会关注;三是在具体运行上狐假虎威,招摇撞骗,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发布通知并加盖印章,以此迷惑老百姓;四是在宣传手段上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采用向文学艺术界有一定声望的人士定向邮寄虚假评奖证书等方式骗钱敛财;五是在行动轨迹上具有隐蔽性,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有效联络方式,主办者从不露面,仅通过网络和邮政信箱邮寄文件。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就治理非法社会组织答记者问时也指出,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迷惑性很强,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在名称上类似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或者国际性社会组织,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使得社会公众难辨“李逵”或“李鬼”。 例如很多人在听到“中国志愿者协会”时就很容易以为是真的——因为和中华志愿者协会只差了一个字,而后者才是真的社会组织。 除此之外,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 除了根据以上特征去分辨以外,民政部还提供了官方验证渠道。 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有经济往来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即可验证其身份。 民政部于日前启用的新版“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平台集成了全新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库,方便公众办事查询。 公众通过该平台可查询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检(年报)信息、评估信息、表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信息以及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并可进行在线投诉举报。 据平台显示,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2个。 例如,以志愿者为关键词查询,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4家,分别是: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并没有中国志愿者协会。 以党史为关键词查询,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家,分别是: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中国会党史研究会、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并没有看起来很像真组织的中国党史研究会。 以区块链为关键词查询,没有查询到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并没有中国区块链委员会这样的国字头区块链社会组织。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工作。近年来,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大批非法社会组织。但是,一些组织和人员仍然罔顾法律红线,继续违法开展活动。如果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举报”栏目进行举报。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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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司法?;ぃ罡呒煊行滦卸?!2021-02-20新修订的未成年人?;しê驮し牢闯赡耆朔缸锓ń?月1日起施行。最高检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新修订“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保护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新修订“两法”的各项具体要求。一起了解一下↓↓↓ 来源:新华社,作者:陈菲、刘硕、张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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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从赠与合同到慈善捐赠2021-02-19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有三个分编29章526条,占据了整个民法典近一半的条文篇幅。合同编内容非常全面、丰富,除了有关合同的一般通行规则,还围绕19种典型合同予以明确规定,其中赠与合同与民政工作有关。本文就赠与合同与捐赠合同加以探讨。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慈善法中的慈善捐赠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赠与和慈善捐赠都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无偿赠送行为,但是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一、赠与合同与慈善捐赠之间的区别其一,两者所适用的法律不同。赠与合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之前则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慈善捐赠除了适用民法典之外,还得适用慈善法的规定,若是具有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的,则还应适用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税法的相应规定。其二,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关系,调整的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关系;而慈善捐赠是三方法律关系,调整的是捐赠人、慈善组织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三,赠与合同中的受赠人在合同履行之后将获得财产的所有权,可以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获赠的财产;而慈善捐赠中受赠的慈善组织尽管也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其在处分这些财产时,不仅要遵循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还要遵从捐赠人的意愿,同时要满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下限和管理费用标准等要求。其四,赠与人所享有的撤销权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得以在合同成立后,赠与标的物权利转移前,单方终止合同。这一权利被学界称为“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盖因赠与人单方享有此项权利,不需任何理由,也无需获得受赠人同意就能单方行使该撤销权。赠与人还享有法定撤销权,即在赠与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发生法定事由,赠与人得以单方终止赠与合同的权利。赠与人通常是在标的物权利转移之后,因已经无法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得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立法旨趣实为避免受赠人实施不利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行为时,或者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为?;ぴ肴说娜ɡ秤柙肴烁孟钊ɡ?。与此不同的是,在一般情形下,慈善捐赠的捐赠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一者,民法典规定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而且根据上述合同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者,慈善法也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法规定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方面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不过特殊情形下,慈善捐赠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而慈善法对此予以明确:“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泵穹ǖ渌湮疵魅肪柙耸欠褚蚕碛蟹ǘǔ废ǎ谴臃ǘǔ废ǖ墓娑ɡ纯?,适用情形有限。因为赠与合同中,只有在发生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形下,赠与人得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但是慈善捐赠中,捐赠人与受赠的慈善组织不会发生第二种情形(慈善组织不会对捐赠人负有抚养义务)。但值得讨论的是,如果受赠的慈善组织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严重侵害捐赠人或者捐赠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时,能否行使撤销权并得以请求返还其受赠的财产呢?对此,民法典和慈善法均无明确规定。但是,本人认为应该赋予捐赠人在这些情形下的法定撤销权,以确保捐赠人的权利,也有助于捐赠人切实履行监督权。其五,适用的法律不同,所享受的税收政策也有所不同。民事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不得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慈善捐赠人符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条件的,得以在缴纳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二、从“罗尔事件”到个人求助平台的兴起2016年慈善法实施之初,“罗尔事件”引爆舆情。其核心问题在于那些通过社交平台向罗尔支付资金的人究竟是赠与人还是捐赠人?若法律性质认定为后者,罗尔则涉及非法募捐,反之则不然。这一事件最终以罗尔原路返还所募集的资金而告终,但是关于这一核心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直到三年之后,“水滴筹”等个人求助信息发布平台再次引发舆情,这一问题再次浮现。身陷困境的个体通过互联网求助这一行为并不受慈善法调整。因为慈善法调整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意在规范动用社会资源用于慈善目的。当初立法时之所以作出“慈善法不调整个人求助”的选择,不是回避矛盾和问题,而是因为深刻意识到: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落难者积极求助乃寄希望于他人感同身受并因同情怜悯出手援助,施救者慷慨付出则是出于人性之善与自我提升。所以自古以来,雪中送炭屡见不鲜。社会发展至今,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天灾人祸导致一些群体陷入贫病交加的困境犹存,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虽然日益完善,而且努力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共助既是常态,也是必须。个人求助乃天赋权利,体现出人类作为共同体的特质。在个人求助情形中,爱心人士与求助人之间实乃赠与关系,受民法调整,却不受慈善法规制。但是“水滴筹”等个人求助信息发布平台的兴起却让立法者在这一点上产生疑虑。毋庸讳言的是,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服务之所以能够不经政府授权或者许可即可由商业组织作为业务来推广,得益于慈善法留下的空间。由于个人求助领域频繁出现的公共事件,常常引发公众质疑,导致有声音发出欲对于个人求助予以有效规制。在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完善、求助渠道并不充足的情形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个人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仍然必要。至于适当的规制则应在个人求助信息平台层面展开。对于个人求助信息平台而言,仅仅负有风险防范提示义务显然是不够的。由于平台为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背书,所以不能简单地承担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就可以免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求助信息平台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外乎以下内容:核实求助人基本信息、进行风险提示、遵循避风港规则、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和披露款项使用情况等,但并未明确规定个人求助信息平台须负有以原告身份向违反法律或者约定的筹款人提起诉讼的义务。不久前,北京朝阳法院的一纸判决(被誉为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纠纷的水滴筹诉莫某一案),肯定了包括“水滴筹”在内的个人求助信息平台拥有诉权,这也意味着平台应承担起如下义务:作为所募集款项的受托人,代表众多慷慨解囊的民众,向违反约定或者故意欺诈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三、评慈善法第三十五条慈善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比绻市砭柙巳乒壬谱橹苯酉蚴芤嫒私桓毒柙牟莆?,那么又该如何区分赠与与慈善捐赠呢?立法者的初衷无疑是好的,认为从鼓励人们从善的角度而言,所有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向受益人赠与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捐赠,无疑是更好的选择。但是法律之所以将慈善捐赠从一般赠与关系中识别出来,其意义就在于:赋予慈善捐赠人特殊的法律地位,让其在享有社会美誉度提升的同时得以获得公法上的特殊优待(例如税收优惠)。而慈善法之所以特别规定慈善捐赠,也为了确立起有别于一般赠与的法律规则(诚如本文第一部分所阐述的那样)。慈善捐赠的基础法律关系与赠与合同无异,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也适用于慈善捐赠。但是慈善捐赠是法律在众多赠与合同中将符合特定条件的捐赠识别出来:基于慈善目的和向慈善组织进行捐赠,并因此适用特殊的法律规则。是否通过慈善组织捐赠,是捐赠人的选择,当其选择通过慈善组织捐赠时,即便互联网的“去中心化”也不能去掉慈善组织这一环节,就是因为:其一,通过慈善组织这一中介,可以确信并确保某一特定捐赠是否真的“基于慈善目的”以及所捐赠的财产是否真的符合“公益目的”;其二,也唯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慈善捐赠,才得以获得社会和法律的特殊礼遇;其三,税务机关无法对于捐赠人所声称的“慈善捐赠”进行一一识别,而慈善组织的存在,将使此成为可能而且执法成本大大降低。好的立法从来不是包罗万象,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慈善法也需如此。从这个视角讲,慈善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其背后的逻辑思考,也体现了立法者的包容心态,但是其适用需遵循合乎逻辑的解释。 注:本文转自《中国民政》2020年第24期,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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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卡、李波:互联网慈善平台运作的多重效应及其对慈善生态的影响2021-02-19内容提要:互联网募捐平台逐步建立并发挥作用,不仅给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创设了开展慈善活动的新环境。深入研究互联网慈善平台运行的特点和效应就成为理解现时代慈善活动社会环境的基本要求。研究发现:互联网慈善机制的运行受网络平台运作的流量控制、技术门槛、监管与运作规程等特点影响,并呈现流量效应、涨落效应、挤压效应、虚拟效应等多重效应。对于这些特点和效应的分析可以反映互联网慈善的成长对中国慈善生态的影响,揭示中国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互联网慈善;慈善平台;慈善生态;效应;社会政策 一、互联网慈善的成长及其发展状况 中国互联网慈善的发展可以回溯到2013年。在这一年中,阿里巴巴和腾讯设立的在线公益创新活动项目,催生了互联网慈善(或网络慈善)这一模式。在此模式中,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慈善项目的信息,开展线上的慈善行动并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到项目的运作过程中。自2016年以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民政部先后公布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名录为慈善组织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以及地方政府开展各种政策创新活动,都支持和推进了互联网慈善的发展进程。作为结果,中国互联网慈善平台获得快速发展,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并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在疫情发生之初,腾讯公益、淘宝公益、水滴公益等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设立了449个慈善项目,筹款总额达15.68亿元,接近2018年全年互联网慈善筹款总额的一半?;チ壬频姆⒄共唤鑫嗣墙写壬凭柙形峁┝诵碌耐揪?,也为研究慈善行为和非盈利组织的活动提供了新的议题。早期的研究主要强调互联网慈善具有的优势和发展的必要性,例如低成本、高效率以及无地域限制等优势。也有学者讨论慈善平台运作机制和运作方式,例如通过对广州公益组织互联网信息的分析,探讨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或者是采用腾讯基金会等案例来研究互联网慈善的形式及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这些研究进而拓展到对于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制度设立、技术特点、募捐过程及其监管问题的政策讨论。尽管如此,在目前有关互联网慈善的研究中,个案研究和分类研究多,对慈善平台运作的整体效应以及业态分析较少;对影响互联网慈善平台发展的因素和驱动力的讨论较多,而对于平台运作的成效和总体特点的讨论较少;政策研究中有关互联网慈善的发展与公信力建设的讨论较多,但对于这一发展引发慈善生态变化的探究较为缺乏。因此,本研究聚焦互联网慈善平台运作的特点和效应,对民政部公布的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的网上资料进行收集和梳理,并从中选取6家平台组织进行实地走访,考察互联网时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所形成的新的社会生态。这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有的是由互联网公司运作的,也有的由社会组织设立。其中,由互联网公司运作的平台占平台总数的65%,由社会组织设立的占总数的20%,还有15%由银行或媒体发起。这些平台在用户规模、用户流量、参与捐赠人次等指标上都存在显著差异。例如阿里公益平台在2019年获得公益捐赠超过100笔,获得筹款超22亿元,而其他机构运作的平台项目与之相比在能级和体量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在这些平台上设立的慈善项目,有的是由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组织设立的,也有的是非公募组织通过联合劝募的形式合作上线的,其中通过联合劝募的形式上线的项目占平台项目总数的50%。此外,有近1/3的平台(如腾讯公益、易宝公益等)为公民个人发布募捐信息。大多数互联网慈善平台项目聚焦医疗救助、扶贫救灾、教育助学、特殊人群关怀、环境和生物保护等议题领域,但不同的互联网慈善平台具有不同的项目导向,呈现出个性化的特点,比如联劝网会侧重于公益行业支持和社区建设;帮帮公益会重视国际救助、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社区服务;新华公益会则关注文化传承、文化?;さ取7治銎教ㄔ俗鞯姆⒄棺纯黾疤氐?,可以为我们揭示互联网慈善模式运作的效应奠定经验基础。二、互联网慈善平台运作的四大效应互联网体系所具有的开放性、便利性、公众参与的可及性等特点,为创新慈善活动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为社会资源的重组和共享提供了机会?;チ壬破教ㄔ俗鞯牧髁靠刂?、技术门槛、监管与运作过程的特点等因素影响着互联网慈善运行机制,并产生了多重效应。1.流量效应在讨论互联网慈善平台的运作问题时,如何提高平台所具有的客户流量是一个关键问题?;チ教ㄔ俗鞯纳υ谟诹髁康奶嵘?。这一指标反映出互联网平台在增加协作、共享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成效,也反映了社会公众对于互联网平台提供的项目(包括慈善项目)的参与度?;チ壬破教ㄏ钅康姆每土坎唤鋈【鲇谙钅磕谌莸纳杓朴胂钅吭诵谢频挠行裕谷【鲇凇白パ矍颉钡募际?,使项目能够得到人们的关注并促成他们采取捐助行动。为此,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丰富运作技巧,通过网上项目的宣传活动,为慈善项目运行获取更大的流量效应。在考察网上项目的流量效应中,大型互联网慈善平台通常具有先天的优势,与中小型互联网慈善平台相比可以获得更多的项目资源和更好的捐助效应。由于这些平台受访的人流量大,人们能够在“走过路过”的便利中进行慈善捐助活动。而且,大型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功能比较全面,为人们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资源,以及更多的机会资源和连带或派生的项目资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大型互联网慈善平台一定具有慈善项目的高访问率,例如新浪微公益平台入驻的项目不少但筹款量并不高,项目资金筹集的完成比例平均仅为17%?;诹髁啃вΓ行⌒突チ壬破教ㄔ谟氪笮突チ壬破教ǖ木赫谢峋哂邢忍斓牟蛔?。这些平台需要制定合适的战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影响力,明确对象群体来确保社会公众对于项目的参与。事实上,在调查中我们看到一些中小型互联网慈善平台会采取降低技术门槛和管理成本的方式来吸收项目,也通过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来扩大流量,包括及时发布项目进展信息、展现项目受益人对项目代理人和捐赠人工作的反馈、对项目的执行状况和执行风险进行合理评估等等。因此,只要抓住流量效应这一关键问题,互联网慈善平台都可以利用其所具有的优势来提高竞争力,提升项目资金筹集的成效。2.涨落效应网络平台的运作也具有涨落效应。“涨落”这一概念来自于热力学系统论和控制论对于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随机波动状态的描述。借用这一概念并把它运用到我们对于互联网慈善特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互联网慈善平台的运作也具有涨落效应,因为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募捐容易受到各种网络舆论和公共事件的影响,导致人们采取捐款行为热情的波动以及捐赠数额的起伏。造成这种起伏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三方面:一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突发事件;二是人为制造的网络舆情进程;三是媒体宣传活动的推进。从近十五年以来的中国慈善捐赠情况看,重大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的发生对于人们的捐赠热情和捐赠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举例来说,2008年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件,都直接引发了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的“井喷”式增长,因而这些“突发事件”就成为催发慈善捐款行动的强大推动力。相比传统慈善模式,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媒体和平台快速反应能力使涨落效应表现得更为明显,并对公众的慈善捐赠行为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慈善捐赠的涨落效应与网上舆论的集群化(Group Polarization)现象密切相关。在问卷调查中,只有9%的受访者具有参与互联网慈善捐赠的习惯,而多数人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是由特殊事件所推进的。当突发事件出现时,网民在围观过程中容易产生带有固化的情感应激反应并可能基于信息误导造成观点“群殴”,对捐赠数额形成由舆情导致的偏离常态的“涨落”现象,而互联网的“广场效应”又进一步放大了涨落效应。3.挤压效应传统的慈善筹款是慈善组织在线下进行的,而互联网慈善则在线上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思考线上和线下慈善活动的特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チ壬频耐平岫韵呦鲁锟罨疃斐杉费剐в?,而慈善组织在线下进行善款的筹集活动也会对于线上捐助项目带来挤压效应。由此,如何发挥线上运作和线下筹款各自的优势,以及慈善组织如何善用不同的方式来推进慈善活动,就成为互联网慈善模式出现所带来的挑战。事实上,中小网络慈善平台或组织在竞争中面临着更强的挤压效应。这种挤压效应并非仅仅由大平台的垄断地位造成,更由于其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因此,有必要倡导互联网平台运作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策略,促使公众的慈善捐款可以通过多平台多中心进行。正视挤压效应并善加应对,有助于慈善组织采用技术手段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筹款效率,扩展慈善资源。正如《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6)》中提到的,互联网使得慈善捐赠去中心化,通过公益项目放大了公益慈善的社会影响力。此外,为减少挤压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需要传统的慈善组织科学定位对象群体,客观落实工作方式。具体而言,不同于线上的慈善组织在竞争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获得优势,线下的慈善组织往往依赖于社会资本和机构联系。因此,较为妥当的方案是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边界,进行合作和有效的对接,即线上组织为慈善项目的上线运作创造更好的条件;线下组织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化与线上组织协同,吸引更多的慈善资源来开展慈善活动。4.虚拟效应从互联网慈善平台的运作状况看,参与互联网慈善的公众大多是不具有群体标签的无名大众。在互联网慈善捐赠的活动中,捐赠者与受赠者以及慈善组织之间的联系是建立在平台的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从而使捐赠者与受赠者建立起“虚拟关系”。这种虚拟关系使捐赠者难以知道受赠者的具体对象,也使捐赠者匿名化,使其基于善良意志的个人慈善行为演化为社会公益行为。这就促使互联网慈善将慈善与公益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对接慈善事务与各种公益项目,促成了慈善动机与公益项目的有机结合。由此可见,人们进行互联网慈善活动未必是基于对受助对象的怜悯同情,而是作为公益活动的内容。人们可以采取在访问商业项目或公益项目时进行慈善活动,或者通过行走捐、虚拟游戏捐、阅读捐、积分捐、企业配捐、消费捐等方式进行慈善活动。这些社会公众的网络捐赠行为并没有特定的帮助对象或确切的目标群体,而是在商业或社交活动中进行的公益活动?;谡庑┰?,互联网公司也会有意识地把慈善项目嵌套于互联网社交工具或商业项目中去展开。由于处在虚拟关系中的给付和受惠双方都没有对方足够的个体信息,双方建立的慈善救助关系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种状况容易造成双方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性并催发寻租行为,导致腐败或信任滥用从而造成公众的不信任,影响慈善组织和平台的信誉。因此,虚拟效应要求平台项目的运作强化规范化建设,对慈善项目进行内部监督。同时,捐助双方的虚拟联系也使发展社会组织和提升服务质量显得至关重要。社会组织作为网络项目设立和运作的责任方,在捐赠双方之间建立起联系,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执行的质量和人们对于慈善平台的信任程度。三、互联网慈善的多重效应与慈善生态互联网慈善所具有的多重效应,涉及到一系列互联网慈善的基本问题,例如不同平台项目运作的透明性,公募与非公募组织的合作,非盈利原则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受赠者和捐赠者需求的多样化和关系的虚拟化等问题。这给慈善事业以新的影响,催生了慈善生态的变化:一方面,互联网慈善改变了慈善运作的组织生态,有助于打破官办慈善的格局,为不同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提供了新的渠道;另一方面,互联网慈善的发展促进了慈善与公益的融合,并为慈善资源的组织和慈善制度文化环境的改造带来多方面的变化,通过互联网运作机制将资源、组织、制度与政策、文化环境等基本要素有效激活、连接、融通并加以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为构建科学的慈善生态体系提供了可能性。1.流量效应与网络技术在充分评估互联网慈善为中国慈善活动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一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具体考察这一新的慈善活动形式对于慈善生态造成的影响。自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目前,中国拥有9亿多的网络用户,互联网普及率达64.5%。这改变了人们进行慈善活动的社会生态环境,使互联网慈善成为基本的活动形式。由此,讨论平台运作的流量效应就成为探讨如何运作互联网慈善平台的核心问题。在互联网慈善平台的运作中,流量效应是测量慈善项目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互联网平台的参与人次和公众信任的程度,影响着上线项目的数量和平台服务质量的口碑。为了提升流量效应,互联网慈善平台会采用各种网络技术的手段来进行项目运作。这些手段包括实现项目的在线化、数据化,运用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使公益捐赠流程最大化透明等,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慈善项目的精准匹配,例如蚂蚁金服的慈善公益项目利用用户记录的低碳足迹数据来开展减少土地沙漠化的环保公益活动。同时,互联网慈善平台也会对捐赠网站页面的??榻杏呕侠聿季止δ苣?橐愿纳朴没逖椋銮看壬谱橹刖柙咧涞幕ザ?,以便更好的发挥互联网慈善的流量效应,扩大慈善项目参与者的覆盖面。因此,在进行慈善生态的讨论时,考察流量效应有助于我们研究互联网慈善的运作机制和技术特点问题。在传统慈善模式中,人们对于慈善的评估主要关注其利他性、社会网络、资源筹集和支付等社会问题,而对于技术应用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问题的关注较少?;チ壬平柚执ㄑ都际跏侄尾捎么笫堇赐平壬剖乱档姆⒄?,展示了技术因素在慈善生态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チ际醮偈勾壬谱橹某锟钋?、沟通渠道、传播渠道变得更加畅通,推动慈善项目的设计获取更为广泛的技术支持和数据资料,还进一步实现了慈善项目的运作与网络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的融合。为此,对流量效应的考察可以从特定的角度反映出技术因素的影响,使之成为在互联网时代考察慈善生态状况的新要素。2.涨落效应与大众慈善互联网慈善的便利性和快捷性推动了大众慈善的发展,也容易产生互联网慈善项目运作和募捐状况的涨落效应。涨落效应既衡量大众进行慈善行为的热情程度,也可以反映慈善生态环境发展的状态。特别是在各种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诱发了涨落效应后,人们的慈善捐赠的意愿会发生变化。有效地利用涨落效应可以提高互联网慈善平台应对社会舆情风险的能力,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由此,有关涨落效应的讨论有利于客观认识社会公众的慈善活动和意愿的变化,弱化或规避因各种事件导致的大众心理的变化而对于慈善捐赠活动带来的消极影响?;谡锹湫вΓ壬谱橹梢酝ü缙教ㄐ畔⒐低ǖ谋憬菔侄卫从跋旃谝馐?,运用媒体在社会公众中加速信息传播,对热点新闻和媒体事件进行宣传从而形成社会动员的效果。然而,涨落效应给慈善平台运作带来的不只有社会风险。即便没有突发事件的发生,慈善组织也可以利用涨落效应主动扩大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需要的慈善活动规模,激发人们从事慈善活动的热情。例如腾讯公益平台设立“99公益日”活动,在2019年的3天活动中就促成800多万人次进行捐赠。这表明只要慈善组织能够把握机会顺势而为,在引起“涨落”的关键事件上进行有效的处置,这一效应就能够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チ缁岽笾谝氪壬屏煊颍ü笾诿教宓脑俗魅〉猛缬咔榈姆糯笮Ч?,从而强化了涨落效应。由此,涨落现象一方面体现了互联网慈善的公众性,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这一公众性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在“大众慈善”的社会环境中,互联网舆论热点极易被激化,使舆情走向偏离慈善组织者的最初设计??杉?,涨落效应作为当代公益慈善活动中的一个显著特征,对强化媒体和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协同作用并提升其对现时代慈善生态的影响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挤压效应与社会组织从机构联系和组织互动的角度进行观察,互联网慈善的发展也受到慈善网络平台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制约。在内部环境方面,不同规模的互联网慈善平台形成的挤压效应使人们思考慈善组织在线上平台活动的环境条件。在这些活动中,大型慈善组织对于中小慈善组织的挤压效应十分明显,反映在募款总额、上线项目数、总参与人次、入驻机构数等各个方面。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既有流量人气和技术鸿沟,也有大平台的吸附作用和平台运作的策略选择。挤压效应不可避免地影响慈善组织对于平台的选择,使慈善组织倾向于选取大平台设立项目,从而导致不同规模平台之间的竞争关系。在外部环境方面,挤压效应影响了从事线上或线下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关系,以及它们对于发展互联网慈善的制约作用。线下慈善组织的活动为互联网慈善的运作构成了外部环境因素,而互联网慈善具有的挤压效应既会压缩线下慈善组织的筹款空间,也可以为线下慈善组织带来新的成长契机。这是因为互联网慈善平台可以为线下慈善组织提供良好的服务,而线下慈善组织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慈善平台的技术手段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这种互动关系可以创设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新环境,并通过合作战略减少挤压效应带来的消极影响。以往,有关慈善组织之间关系的讨论常常涉及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问题,以及官办慈善组织占据的资源优势对民间慈善组织的挤压作用?;チ壬破教ǖ脑俗鞫韵呦麓壬谱橹某锟罨疃哂械募费剐в?,使“线上线下”问题成为讨论慈善组织管理和发展战略的新议题。对于这一议题的探讨涉及互联网慈善平台和线下慈善组织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关系的重构,有利于揭示新的慈善生态的组织环境,为思考中国慈善生态运行提供了新视角。4.虚拟效应与平台监管前述提及,随着慈善行为的精神内涵被世俗化后,互联网慈善的捐赠者和受赠者之间的关系摆脱了传统慈善所具有的交互关系而变得虚拟化了。慈善行为双方可以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来开展慈善活动,导致捐赠者与受赠者之间并不具有互惠关系(甚至双方并不联系或接触),促使互联网慈善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チ壬破教ㄍ瞥龅母髦帧拔⒐妗毕钅拷徊嚼┱沽苏庵中槟獾木戎叵?,通过形成广泛的跨界联系推动慈善事业向各个领域延伸,从而放大了互联网慈善的虚拟效应。当然,由于捐赠者和受赠者两者间常?;岢鱿中畔⒉欢猿菩裕ɑ蛩蕉既狈Τ渥愕男畔ⅲ槟庑вθ菀撞嗣嵌酝洗壬苹疃媸敌缘幕骋?,对慈善组织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质疑,以及对平台监管不力和公众无法监管的现象的不满。虽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以及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许多互联网慈善平台都建立了问题响应机制,接受公众投诉并且提供24小时举报热线的服务,但我们的调研发现仍有一些平台规则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平台运作过程存在着合法性缺失,善款使用不规范和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因此,虚拟效应要求慈善组织和平台运作者提高互联网慈善平台运作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建设水平,以便为社会公众参与互联网慈善创造更好的条件。由此,如果从公众参与的视角讨论慈善生态,虚拟效应提示我们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因而如何确保网上设立的项目和发出的救助信息的真实性是互联网慈善发展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チ壬破教ǖ脑俗饕繁P畔⑼该骰约岸杂谙钅吭俗鞯募喙艿墓刈ⅲ员阌行Ф越哟壬葡钅康墓└托枨笏?,强化项目的可信度、透明度,提升平台项目运作的公信力,为改进慈善生态做出积极的贡献。四、结语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慈善在推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チ壬瞥即笾诖壬迫巳舜壬疲偈勾壬菩形捌渥橹绞?、慈善生态发生相应的变化。本研究尝试聚焦互联网慈善平台运作的多重效应,回应互联网慈善模式的运作在组织上和技术上形成的客观要求,分析互联网慈善的效应对慈善生态带来的具体影响,揭示通过互联网慈善的发展重塑慈善生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褂泄鼗チ壬频纳缁嵴咛致?,将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路径的全面革新,推动社会创新进程,增进公共福祉。 注:本文转自《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林卡、博士研究生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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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90万社会组织大有可为2021-02-18《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封面 2月16日,《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出版,发表一篇署名为“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贰? 这是“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首次在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通过百度检索发现,国内部分媒体以“国家乡村振兴局”作为关键词为题转发了《求是》杂志文章。同时,这篇标题为《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返奈恼峦还裨悍銎栋旃偻滓匙亍? 文章署名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成立。值得一提的是,文章在总结“精准施策,攻克千年难题”经验时明确提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社会组织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多种方式参与到脱贫攻坚中,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署名文章的肯定,预示着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社会组织将大有可为。 中央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刊发《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芬晃? 新机构首次以发文署名方式出现 此次在《求是》杂志署名发文,是“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在公开场合的首次亮相。2019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于党组的解释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由此可知,“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出现意味着“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成立。 这个新机构的出现,与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密不可分。 2020年12月28—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0年12月30日, 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国家领导人讲话及几次会议的召开均显示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即要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 “国家乡村振兴局”应运而生,无疑是实现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 在一些地方,也有乡村振兴局成立的信息透露出来。 2021年1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十一届焦作市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相关情况。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党组书记王国建就焦作市“十三五”“十四五”时期三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行了发布。 王国建透露,焦作市将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推动焦作市扶贫办的整建制改革,组建焦作市乡村振兴局。 国务院扶贫办网站暂无变更 扶贫办与乡村振兴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了,与国务院扶贫办将是什么关系?这是社会各界十分关切的焦点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官方网站显示,该机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拟定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2.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3.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调查、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6.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最后9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脱贫攻坚的任务完成后,国务院扶贫办是否会发生变化? 2021年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到国务院扶贫办调研强调,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目前,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还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要求国务院扶贫办“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是否意味着国务院扶贫办将转为“国家乡村振兴局”? 截止发稿时,《公益时报》记者查询国务院扶贫办官网,并没有在这方面进行变化的痕迹。新的机构如何产生,其职能是什么还有待观察。 社会组织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 90万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 在《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一文中,“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从8个方面总结了脱贫攻坚的辉煌成就:一是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二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三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四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五是贫困群众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六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七是为做好“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宝贵经验;八是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文章指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文章同时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将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 “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后,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力量的社会组织将何去何从?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已经受到了“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的肯定。 《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一文在精准扶贫“攻克千年难题”的中国经验部分中“第七点”写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东部省市与中西部省份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军队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 社会组织已经被纳入“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视野,在接下来的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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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我要查、我要办”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新上线2021-02-10日前,民政部启用新版“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平台以“我要看、我要查、我要办”为建设主线,融合业务咨询、组织查询、登记办事于一体,优化了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平台集成了全新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库,方便公众办事查询。 平台底层通过接口方式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系统衔接、数据共享,实现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公众通过该平台可查询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检(年报)信息、评估信息、表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信息以及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并可进行在线投诉举报。据平台显示,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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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公益日”推全年实践 将在多个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公益日2021-02-091月20日,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2021年新春沟通会披露,2020年腾讯“99公益日”期间,腾讯公益平台共完成筹款23.2亿元,捐款人次达5780万余次。在“99公益日”非配捐时段2020年筹款额较2019年增长46.8%,捐款人次增加88.9%,表示将把“99公益日”分布于全年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公益日历。 从2015年9月9日首个“99公益日”开始,该公益行动日已经走过6个年头,每年这3天成为中国参与人数最多的全民公益节日。 2020年,疫情捐助热情后会否带来资金收口,2021年对公众募款带来更大挑战。疫情反复给公益机构发展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通过突发应激性事件,在爆发性节点的捐赠能否持续,会否哑火又或是成为常态? 用数字科技与社会公益更快融合,“99公益日”的全年实践将成为一种探索。 从3天至全年 根据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规划,要把每年“99公益日”从目前的3天发展至全年,特点在全年中重大节日进行体现?!按航凇?、“三八妇女节”、“5月20日”、“6.1儿童节”、“母亲节”等重要节日都将有“99公益日”的参与。同时,还会带入更多腾讯及合作伙伴的线上、线下资源,与公益伙伴们共创公益日历。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介绍,今年“99公益日”为让公益伙伴们提前对“99公益日”工具与玩法有更好的体验,腾讯将在5月20日当天开展一场配捐活动,让公益伙伴提前感受“99公益日”。 “全年所有时间点都会向公益伙伴开放,只要有需要我们将随时投入,任何策划活动都会有专门团队服务?!碧谘豆娲壬苹鸹崦厥槌じ馃鹚怠? 每年“99公益日”三天对于公益伙伴机构的参与来说,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有的公益伙伴会为这三天有更好的筹款成绩,项目组用上全年时间进行准备,这对于公益伙伴来说资源和精力的投入以及产生筹款效果是否成正比,有待商榷。与此同时,腾讯方面在“99公益日”在三天也会投入大量人员、技术、资源等,完成三天的项目需求,三天过后,人员、技术、资源能否得到有效利用,需要重新评估。 葛燄也坦言到,“99公益日”多方都投入大量资源集中于这3天,项目结束后很多资源遭遇搁置,这其实形成了浪费。应该让资源不再集中于“99公益日”2天,要常态化运行。 葛燄表示,“‘99公益日’虽只有3天,但腾讯会为此准备大量服务器、云资源、技术人员配备服务于项目,这背后有着大量的数字化成本。在非项目时段并没有配备这些数字化资源,仅有3天项目结束,这些数字化资源无疑产生浪费?!? “应该将数字化能力运用常态化,公益产品也应该适应于常态化,这对于公益伙伴机构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也是一种常态化需要?!备馃鹚?。 从月捐向配捐 公益项目募款有着一定的突发性和应激性,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比如天灾募款效果尤为凸显。通过爆发性的节点能触达更多人,在低门槛中公众相对容易,募款额也相对可观。公益项目的爆发性节点越多、知名度越高,参与人数和频次就会越来越多,募款规模也会越来越大,聚集效应也越来越明显。 但聚集效应不一定适合每家机构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在没有“99公益日”前,公益机构的募款较为突出的时间节点大多需要结合机构和项目本身在天时、地利、人和等方面的综合因素来确定,一年中,可能就一个节点,也可能一个节点也没有,也可能每天都是节点,这种无规则的募款节点日,通过科技赋能变成常态化是否更能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表示,基于此,“99公益日”可以加上多个日常适合自己的节日,比如将“99公益日”的配捐功能与月捐结合,开辟“99公益日”在月捐中的专属配捐活动,日常优化产品,把“99公益日”中使用的产品和内容,比如“小红花”在日常就供公益伙伴及公众线上使用,这些都能增强“99公益日”在平常的配捐因子,让“99公益日”更加稳定健康,持续得到用户关注支持。 6年间,“99公益日”推出了许多新玩法,期望找到“互联网+筹款”的更好模式,效果明显,但一些问题也显现。一家公益伙伴机构不能分配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维护捐赠人,一些已经取得捐赠业绩就会出现后劲不足,进退两难。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表示,平台每年有超4亿人次的捐赠行为,体量虽大,但持续捐赠占比较小,用户一次性冲动捐赠行为多,而国际上优秀机构持续性捐赠占比可达5成或更高。 事实上,持续性捐赠的整体回馈要比次捐用户大很多。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统计,2020年,全年月捐用户的整体回馈率比次捐用户大4倍,移动端开通月捐用户最长有72月(6年)。2021年,腾讯公益方面将从月捐产品突破,优化捐款人体验闭环和机构劝募闭环。一是引导用户持续关注并支持公益;二是让项目获得稳定、持续、健康的筹款来源。 从单次到月捐 单次捐到月捐,疫情给公益伙伴运营带来挑战,不少公益伙伴也认为在突发状态下,只有不断的打磨项目,培育长期的捐赠人,才是支持机构长期发展的关键。 据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公布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入驻腾讯公益平台机构超过万家,平台项目数突破9万。2020年平均每家机构管理的用户数已经超万人,部分机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了400万,项目人数也是过万。面对如此海量的用户,如何更好的服务捐赠人成为了机构的一大难点,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AI等技术的发展,如何让用户更便捷的参与项目,了解机构,促进互信,使得整个生态更加理性、透明、健康。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表示,将在月捐各个因子上发力。将独立的月捐页面,新增用户量、金额、到期取消数据、月捐人权益、捐赠人联系方式、标签、分类、短信、邮件等展现给公益伙伴,让公益伙伴能够更好的稳定月捐人的服务触点。 据介绍,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在未来还将更加开放地与机构合作,开放数字化能力,开放平台产品能力和运营能力,在理解机构需求的基础上,提供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拟计划成立技术发展基金,用于机构数字化的扶持。 99到全年,我们希望把99公益日热度从三天延伸到全年,引入更多集团内外部线上线下的资源,与伙伴们共创公益日历,伙伴有需求我们随时投入、随时响应。 “接下来,我们将突破性的升级月捐产品,加大对月捐项目的支持力度,去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培育更多中层捐款者,把捐款者发展成为志愿者,让其成为项目长久发展源源动力。”葛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