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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关于未成年人?;さ奈募酝夥⒉?,鼓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发挥作用2021-01-251月25日,民政部网站对外公布了两份关于未成年人?;さ奈募直鹗恰豆赜诮徊阶龊檬率滴奕烁аU嫌泄毓ぷ鞯耐ㄖ贰ⅰ豆赜谧龊靡蛲环⑹录跋煸斐杉嗷と笔闯赡耆司戎;すぷ鞯囊饧?。 在同日举行的民政部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民政部将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ぁ⑼绫;?、政府保护、司法?;ぁ傲灰惶濉钡奈闯赡耆吮;すぷ餍赂窬?。 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在未成年人尤其是特殊未成年人?;し矫娼⒒痈嘧饔?。 从疫情到更多突发事件下的监护缺失未成年人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爆发,因为父母等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导致孩子无人照料的情况曾引起社会热议,“护士妈妈”等感人事迹被广为传播。 为了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ぞ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すぷ鞣桨浮?,要求各地发现儿童监护缺失的,要及时报告;要分类施策,落实监护照料措施;要加强对困难儿童及家庭救助帮扶。 为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巩固实践经验,扩大?;し段В裾炕嵬⒄垢母镂?、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すぷ鞯囊饧?。 《意见》将?;し段Т有鹿诜窝滓咔槔┱沟酵蝗环⑸斐苫蛘呖赡茉斐裳现厣缁嵛:Γ枰扇∮贝χ么胧┯枰杂Χ缘淖匀辉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突发事件影响导致下落不明、接受治疗、被隔离医学观察、被行政拘留或者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形,或因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都是监护缺失未成年人,要切实做好他们的救助工作。 支持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参与救助保护 在突发事件中,未成年人的应变能力、自救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相对处于弱势,自我求救能力弱,有赖于能接触到他们的有关人员主动发现、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情况复杂、头绪繁多,很容易发生发现不及时、发现不报告、发现后多头报告、报告后无人受理等问题。 为破解这些难题,据倪春霞介绍,《意见》主要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明确了报告主体,解决“谁报告”问题。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公安机关等人员和单位在突发事件中接触、知晓有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要在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对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せ乖诠ぷ髦屑忧糠⑾直ǜ嬉逦褡鞒隽斯娣?同时,鼓励公民个人和单位主动报告,尽最大可能使处于监护缺失状态的未成年人及时被发现、被保护。 二是明确报告受理主体,解决“向谁报告”问题?!兑饧访魅?,受理部门是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一般情形,向民政部门报告,便于民政部门妥善照料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突发事件中与未成年人失散的,向公安机关报告,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查找、核实身份。 三是明确报告方式,解决“如何报告”问题。热线电话是报告的重要途径,目前各地民政部门依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しā氛叫ǖ钡匚闯赡耆吮;と认撸ü劳?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对外开展工作。 四是明确安置照护主体,解决“谁来照料”问题。法律赋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等职责,妥善照料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同时,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也需要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未成年人就医、就学、寻亲等工作。 《意见》还其强调,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各地要支持、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工作。 二是各地要摸清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在救援物资、医疗康复、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有效对接相应的慈善资源和各类专业社会组织,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专业水平。 三是社会力量在参与救助帮扶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充分?;の闯赡耆巳ㄒ妫苊庑畔⒉坏迸抖晕闯赡耆嗽斐稍俅涡睦砩撕Α?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亟需更多保障 除了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之外,还有一类儿童需求加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2019年6月,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已经实施一年,据倪春霞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 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分析,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符合失联、重残、失踪等情形的儿童11.42万人,占比45.1%;父母双方均重残的儿童6.93万人,占比27.4%;服刑人员子女2.09万人,占比8.3%。还有很多其他组合情形,如父母一方重残、一方失联的儿童0.77万人。 从区域分布看,广东有2.8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最多;其次为湖南2.3万人、安徽1.9万人、河南1.7万人、贵州1.6万人、云南1.5万人,上述6省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6.6%。 从受教育程度看,学龄前儿童2.89万人,占比11.5%;小学在读10.94万人,占比43.2%;初中在读6.14万人,占比25.3%;高中、大中专及以上在读3.29万人,占比13.0%,其他情形1.75万人,占比为7.0%。 另外,从健康状况看,95.7%的儿童身体健康。从户籍状况看,85.3%的儿童为农业户口。 为了让好政策能够惠及更多儿童群体,“我们积极协调,会同公安部、财政部于2020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倪春霞表示。 据倪春霞介绍,《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拓展保障对象范围。在原有政策规定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父母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 二是优化父母失联认定程序。在《意见》执行过程中,基层反映,父母失联认定是个难题,影响了部分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为解决这个难题,《通知》提出三种认定方式:一是先报案,公安部门接警处置查找,出具查找情况回执单;二是对公安部门难以出警处置查找的,采取“个人承诺+邻里佐证+村(居)证实+乡镇(街道)查验+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认定。这种办法前期在不少地方已经使用,效果很好;三是对其他复杂情形,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即村(居)提方案,乡镇(街道)查验,最后由县级儿童?;ば骰蒲芯咳范?。 三是加强监护指导。这些孩子的父母因重病重残、服刑吸毒等原因,监护照料能力比较薄弱,不能简单地“发钱了事”,要给予儿童和家庭更多的关心关爱。 构建“六位一体”?;すぷ餍赂窬? 为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すぷ?,2020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据倪春霞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すぷ餍骰?,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及禁止行为,首次明确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と认?,首次明确了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情形,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首次提出了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首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首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すぷ髡?。 “特别是第九条对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ば骰凭咛骞ぷ魈岢隽艘?,这既是对民政部门长期以来开展未成年人?;すぷ鞯某浞挚隙?,也对我们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倪春霞强调。 倪春霞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し?,研究制定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护评估等具体措施,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推动构建家庭?;ぁ⒀1;ぁ⑸缁岜;?、网络保护、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すぷ餍赂窬帧8骷睹裾棵沤惺档8浩鹩τ械姆ǘㄖ霸?,撑好法律保护伞、做好国家护苗人,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
中央政法委陈一新: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2021-01-2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这是党中央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完善社会治理体制。要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构建党委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构建政府负责体制。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将该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管好、管到位。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构建群团组织助推体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最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投身社会治理实践。探索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拓宽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 构建社会组织协同体制。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当前,要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发挥它们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人民群众参与体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数据、人才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责任。拓宽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加强流动人口、网民以及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的群众工作,构建基层“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蕴含着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上。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实践结晶,也是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坚持政治引领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中国道路的特色标志,是我们党领导社会治理工作的宝贵经验,是进行新的伟大斗争的现实需要。要以科学的政治理论引领社会治理方向,坚持不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坚持不懈引导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以坚强的政治领导厚植社会治理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社会治理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以正确的政治路线引领社会治理方向,制定执行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政方针、部署推进重大战略、研究确定工作措施都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夯实社会治理根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拓宽民主渠道,接受人民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优化社会治理环境,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ど。忧可缁嶂伟沧酆现卫?,不断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山清水秀。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制定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急需的法律法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法规,创新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以良法保障善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德治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重要标志。要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让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道德水平之上。深入挖掘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不竭精神动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道德内容纳入各类规则,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加强见义勇为激励表彰,形成凡人善举层出不穷、向上向善蔚然成风的良好局面。 发挥自治强基作用。自治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闳褐谧灾伟樗孀判轮泄⒄估潭て鹄?,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民主实践。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画好基层社会共治同心圆。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爸侵巍笔巧缁嶂卫矸绞较执刑逑中驴萍几锩闹匾曛?。现代科技为“中国之治”引入新范式、创造新工具、构建新模式。要把智能化建设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智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智能化再造。构建“智治”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构建“智治”深度应用体系,推进“智辅科学决策”“智防风险挑战”“智助管理服务”,拓展社会治理场景应用。构建“智治”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工业、能源、金融、电信、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追踪溯源能力。 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省、市、县、乡各个行政层级既集中统一领导,又实行分级治理,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又发挥各层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显著特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明确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层级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突出强调中央、市域、基层三个层级的特殊职能和特殊作用。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党中央对社会治理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决定社会治理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战略设计和整体谋划。成立了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组织领导平安中国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平安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总体思路、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要聚焦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效,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发挥市域前线指挥部功能,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重大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市域。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产生地、集聚地。市域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能力和统筹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治理层级,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指挥部。“十四五”时期,还将有上亿人口进入城市生活,城市人口将逐步达到总人口的70%左右。我们要把加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撬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战略支点来抓,常态化做好应对重大风险的思想准备、法治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及时把重大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和工作指引,细化分类指导和评价考核,推出一批分别适合东中西部实际的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全周期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动态治理。强化平战结合,在体制上用活存量、机制上用够增量、手段上用好变量、动力上用足能量,提升社会治理实战水平。 发挥基层桥头堡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树立强基固本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建立健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向基层放权赋能,制定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把更多行政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权下放到乡镇街道。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职业保障、表彰奖励,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来源:人民日报) -
未成年人权益?;ず头缸镌し赖缺荒扇胝郝蚍穹段?/div>2021-01-22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さ却胧┯行涫?。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意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在发布会上强调,未成年人?;すぷ魇且幌罡丛拥纳缁峁こ?,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司法和政府联动发力。人民法院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积极构建分工明确、体系严密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机制,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双向、全面保护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出现新的特点。 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案件120多万件。 与此同时,未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切。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更是将舆论关注推向顶峰。 为回应社会关切,经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因素,经反复研究、审慎论证,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闭馐嵌晕夜淌略鹑文炅渲贫人鞯闹匾植康髡?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意见》强调,对未成年人权益要坚持双向、全面?;ぁ<岢炙虮;ぃ纫婪ūU衔闯赡瓯桓嫒说娜ㄒ?,又要依法?;の闯赡瓯缓θ说娜ㄒ?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坚持全面?;?,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强调,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更要落实好、体现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ぁ? 加强与有关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协调合作 未成年人?;すぷ魇且幌罡丛拥纳缁峁こ?,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司法和政府联动发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の闯赡耆撕戏ㄈㄒ妗? 二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措施有效落实。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校园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治网课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意见》还强调,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饭赜谑敌杏胛闯赡耆吮;すぷ飨嗍视Φ钠兰劭己吮曜嫉囊螅缁岬鞑?、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能仅以办案数量进行考核。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周加海表示。(来源:公益时报)
浦江学院公益慈善学院执行院长谢家琛:开展慈善学历教育,让50%的学生到公益组织就业2021-01-212020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宣布不再开设教育学(公益慈善管理方向)辅修专业,由此引起了关于慈善学历教育的争论。 那么,国内公益慈善本科以及专科学历教育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水平呢?谁在读这样的专业,师资力量从哪儿来,究竟学什么,学完了怎么就业呢? 目前,除了已经停招慈善专业的北师大珠海分校,国内开展公益慈善学历教育的高校还有浦江学院公益慈善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 《公益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浦江学院公益慈善学院执行院长谢家琛,为大家展示一个真实的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公益慈善学院开设了全国第一个公益慈善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且坚持至今。该专业已毕业学生245名,目前在读学生269人。 “我们希望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够有90%以上的就业率,其中50%在公益慈善组织就业。”谢家琛表示。 慈善学历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公益时报》:就您了解目前国内的公益慈善学历教育的发展状况是什么样的? 谢家?。耗壳肮诳构娲壬票究埔约白蒲Ю逃母咝T加?家。浦江学院于2014年开设公共事业管理(公益慈善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山东工商学院于2018年开设社会工作(公益慈善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2012年开设公共事业管理(公益慈善管理)辅修专业;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和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于2012年和2018年开设公益慈善管理专科(大专)专业。 《公益时报》: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开展慈善学历教育的高校还是很少呢? 谢家?。菏紫?,对于公办院校来说,设立一个新的专业是比较谨慎的,不像民办高校这么灵活,它有各种各样的限制,不是想设立就设立的。 其次,要正式设立专业,需要比较大的魄力,在课程体系不成熟,师资、教材匮乏等情况下,是有一定难度的。 第三,目前公益慈善行业从业者工资薪酬不高,社会对公益行业认知度也比较低。高校对行业的情况也不是太了解,会担心开了专业之后的发展问题。 第四,公益慈善行业总体和其他行业比,就业的人数还是有一定的限制,不像其他行业需求量那么大。 第一个公益慈善管理本科专业设立 《公益时报》:既然开展慈善学历教育存在很多障碍,公益慈善学院为什么会在2014年就设立了相关专业呢,学院成立的背景是什么样的呢? 谢家?。耗暇┕ひ荡笱纸г菏?998年成立的。自2014年始,正大集团全面加入到浦江学院的建设发展之中。2014年4月,在民政部门和中国侨联的支持下,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以下简称浦江学院)与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开展战略合作,成立了公益慈善学院。 学院筹建时,相关筹建人员到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征询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当时我任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因为对公益慈善教学和科研感兴趣,所以应邀加入了学院。 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立的辅修专业不同,2014年9月学院直接招收了首届公共事业管理(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本科生,当年12月学院组织召开了公益慈善管理专业建设研讨会。 与会人员认为,学院开设全国第一个公益慈善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对于推动公益慈善行业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转变,解决公益慈善人才紧缺的问题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意义。 《公益时报》:您认为高??勾壬蒲Ю逃斜匾?,可行吗? 谢家?。焊咝?构补娲壬蒲Ю逃呛苡斜匾?。一是公益慈善行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职业化、专业化的专门人才;二是目前开设公益慈善管理本科专业的高校只有两三家,远远不能满足公益行业对人才的需要;三是高校其他专业培养的人才,如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培养的人才在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上不能满足公益行业对管理人才的需要。 同时,开展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具有可行性。一方面,学科间相互渗透和融合发展是当今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势,公共管理、社会学、工商管理等学科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发展为公益慈善管理这一新学科、新专业的产生提供了概念、方法和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公益慈善行业的快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操作技能,为公益慈善管理专业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 当然,认为学历教育有必要并不是说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只有学历教育一种形式,人才培养应该有多种形式,如通识教育、行业培训等都是公益慈善人才培养的形式。 大部分学生都是调剂过来的 《公益时报》:公益慈善学院从成立到现在已经六年多了,招生情况怎么样? 谢家?。浩纸г好磕晡娲壬蒲г喊才?00个新生名额,其中公益慈善管理专业60余个名额。学院现有在校生369人,其中公益慈善管理专业269人。自2014年设立学院以来,已有三届学生共计322人毕业,其中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有245名学生毕业。 《公益时报》:这些学生都来自哪儿,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报考的公益慈善学院? 谢家琛:学院的学生都是通过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目前来看,大约50%的学生来自江苏省,50%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公共事业管理(公益慈善管理)专业2014年(第一届)招了93名学生,现在该专业每年招收60名左右本科生。 大部分的同学都是调剂过来的,对这个专业一开始是不太了解的,确实是一个现实情况。不过经过一年的教育之后,可以去重新选专业,从我们专业离开的同学并不多。例如2018级有60多个学生,只有三个人离开了。 尽管转出去的还不多,但是真正确实非常想在公益慈善行业工作的同学,比例也就在一半左右。 设置四大??榈淖ㄒ岛诵目纬?,在干中学 《公益时报》:作为学历教育,学生在大学四年里都要学什么呢? 谢家琛:我们是按照“工作本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理念制定公益慈善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肮ぷ鞅疚弧崩砟钜笤谌瞬排嘌勘晟弦孕幸岛椭耙敌枨笪疚弧R谰菡庖焕砟睿颐巧柚昧巳缦驴纬蹋? 一是根据素质教育要求,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公益品格。 二是根据交叉学科特点,设置以公共管理为主、兼顾社会学、工商管理的学科基础课程,为学生奠定专业知识基础。 三是按照行业岗位要求,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筹集、公关传播和综合管理等四大模块的专业核心课程,为学生奠定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的根基。 四是根据复合型人才要求,设置专业选修课程,让学生通晓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视野。 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我们会盯住公益慈善行业需要的人才,他们所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哪些能力,进行课程的设置和相应的调整。 《公益时报》:这些课程是如何教学的,有什么样的特色呢? 谢家?。喊凑铡肮ぷ鞅疚弧惫赜凇案芍醒А钡睦砟?,我们创建“在工作中学习”和“通过工作学习”的教学方式。1、开展情景模拟教学,把学习现场设计成工作现场;2、开展项目教学,营造“在工作中学习”的环境;3、开展“双师制”教学(即安排行业专家参与学校专职教师的授课),引入“在工作中学习”的氛围;4、安排“实战型”实习,创造“通过工作学习”的条件。 大一、大二的学生在暑期到公益慈善组织进行为期两周和四周的实习,大三学生在学校慈善商店实训,大四学生到公益慈善组织进行为期五个月的毕业实习。 《公益时报》:学生的实习具体是怎么开展的呢,学院有什么样的支持吗? 谢家琛:大一基本上是一种体验式的实习,我们要求学生到公益组织去体验,我们开介绍信,然后同学自己去找。大二基本上也是自己找机构实习,但是我们会提供一定的支持。 大三学生一方面在慈善商店实训,另外一方面暑期学?;嶙橹堑焦孀橹ナ迪?。2019年,我们在敦和基金会支持下发起了公益先锋计划,对学生的实习进行资助。 到了大四毕业实习的环节,我们基本上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我们会推出三四十家公益组织,都是学院联系来的实习就业基地,发布后让同学们来投简历,优秀的同学我们还会为他们进行推荐;还有一部分就是同学自己找地方去实习。 《公益时报》:给学生上课的老师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谢家?。浩鸩浇锥窝г菏侨鄙偈ψ实?。学院通过邀请有关高校的教师、公益组织和企业中的行业专家来校授课来解决这一问题。如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李健讲授公益项目设计和管理、邀请上海卓越公益组织发展中心理事长徐本亮讲授公益组织内部治理和公信力建设、邀请瑞森德咨询公司合伙人刘盛、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叶盈讲授筹资原理和技巧等。 经过六年多的发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6名,兼课教师10余名,另外聘请了20余位行业专家开设讲座。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现在由专职教师讲授,并安排行业专家以开设专题讲座/工作坊的形式参与专业课程教学,以弥补专职教师实践经验不足,实现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兼课教师主要承担部分学科基础课程的讲授。 学院专职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兼课教师来自南京其他高校。行业专家来自在公益慈善组织担任秘书长、部门主任、资深项目经理等职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50%在公益慈善组织就业 《公益时报》: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怎么样? 谢家?。貉г汗娲壬乒芾碜ㄒ?018届、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2%以上,其中50%以上被公益慈善组织聘用,不少学生被全国性公益组织和省级知名公益组织录用。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毕业生中除去考公务员的同学外,就业率为89%,其中考上研究生和在公益慈善组织工作的占49%。 《公益时报》:这一就业情况在浦江学院中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谢家?。河肫纸г旱钠渌堆г罕冉?,公益慈善管理专业2018届和2019届的就业率全校排名第三(全校共10个学院),受到学校表彰。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加上考公的同学较多,该届就业率全校排名第八。 《公益时报》:公益慈善学院设立的就业方面的指标是什么样的? 谢家?。貉г憾杂诰鸵登榭龅钠兰壑副晔牵?0%以上的就业率,其中50%在公益慈善组织就业。 我们觉得能达到这样的目标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整个大环境摆在这,能够提供比较好的工作待遇、报酬,有比较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公益组织,毕竟数量有限。另外,每个同学的能力、特长和职业兴趣也不一样,有些同学认为自己更适应在企业工作。 《公益时报》:对口就业并不一定是必须的,学院为什么要设定50%在公益慈善组织就业的指标呢? 谢家琛:如果说我们办公益慈善专业,大家都不去做公益慈善工作,办这个专业的意义在哪里呢? 《公益时报》:学院是如何做到让学生愿意在公益行业就业的呢? 谢家?。旱谝桓霭旆?,入学第一年我们就会开公益慈善管理概论这门课,给学生打基础,这门课我们会非常用心地上。 第二个办法,我们采用双师制的教学模式,请了很多的行业专家来开讲座、做工作坊,效果非常好。他们讲的是行业最新发生的一些情况,最新的一些探索和经验,同时他们也对公益行业充满了激情,可以增加学生对专业的认同。 第三个办法,我们要求学生去公益组织实习,去实践,四年实习实训不断线。此外,我们实行项目化教学,要求同学们都去做各种公益项目,去参加公益创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 通过这样一种组合拳式的教育方法,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当然我们也只能影响一部分人,能做到50%的同学愿意到公益组织去就业,这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公益时报》:学生愿意在公益行业就业,还得有相应的岗位,学院是怎么做的呢? 谢家琛:我们非常注重学校和公益组织合作,我们会走访、联系很多公益组织,目前合作单位的有四十多家??⑹迪昂途鸵蹈谖晃颐窃谡夥矫媸窍铝朔浅4蟮钠Φ?。 一方面,大四学生实习的时候就和就业联系起来;一方面,我们会发布招聘岗位,也会邀请一些公益组织的负责人来现场招聘。 对于表现比较突出的比较优秀的学生,我们会有意识的推荐给我们认识的公益组织负责人,增加他被录用的可能性。 公益行业对高校教育的支撑是关键 《公益时报》:公益慈善学院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目前学院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谢家琛:学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14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浦江学院是由正大集团和南京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目前学校财务情况良好,能够实现自负盈亏。 《公益时报》:作为公益慈善学历教育的举办方,公益慈善行业有没有给予一定的支持? 谢家?。貉г汗娲壬乒芾硌Ю逃ぷ鞯玫搅斯娲壬谱橹拇罅χС?。无论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活动的开展,还是实习岗位的安排、就业单位的落实,公益慈善组织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合作。 在学院成立初期,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积极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帮助学院邀请讲课教师,理事长乔卫还来学校为同学授课。 2019年,敦和基金会通过设立菡萏行动支持公益慈善学历教育,资助我院20万元用于实施“工作坊计划”、“公益先锋计划”和“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帮助学院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爱德基金会、南京市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积极开发实习就业岗位,招募和接收学院学生到本单位实习就业,这些组织已经成为学院开展公益慈善人才培养的重要合作伙伴。 《公益时报》:这些来自公益慈善行业的支持足够吗? 谢家?。喊凑铡肮ぷ鞅疚弧苯逃砟罾纯菇萄Щ疃腿瞬排嘌度牖岜冉细?。需要邀请很多行业专家、其他高校的老师来讲课;要拿出一部分钱来资助学生去到北上广等地实习;青年教师的学习和调研也要得到落实。资金方面的需求还是很高的。 我们尝试通过为社会组织进行培训等方式,通过提供社会服务获取收入,用于教学活动。 除了资金之外,课程研发、教学、实习都需要支持。目前学院和公益组织的合作还刚起步,我们希望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公益组织一起设立公益慈善管理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讨论、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产学融合、校社合作、联合办学的模式。 公益行业对高校教育的支撑问题,我们认为这是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教育是一项需要较大投入的事业,对于新专业来说更是如此。希望公益慈善组织能对高校的支持力度更大些,通过投入财力、人力(行业专家)和物力(实习基地),帮助高校提高公益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优质公益人才产品。 2025年争取使公益慈善管理专业纳入本科专业目录 《公益时报》:对于下一步的发展,公益慈善学院是如何考虑的? 谢家?。汗娲壬蒲г旱南乱徊椒⒄鼓勘晔窍煊逃康暮耪伲∮昧降饺晔奔浒压娲壬乒芾碜ㄒ荡蛟斐墒〖兑涣髯ㄒ担徊教岣呷瞬排嘌柿?。实现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其中到公益组织工作的毕业生达到50%,在全国性公益组织或省市4A级以上公益组织工作的毕业生达到25%。到2025年,争取使公益慈善管理专业纳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 《公益时报》:2025年把公益慈善管理专业纳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这一目标能够实现吗? 谢家琛:2015年的时候,民政部、教育部的相关部门召集过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南京大学河仁慈善学院和我院的负责人一起开会研究过这个事。但因为当时开本科专业的高?;共欢?,这方面的经验积累也不够,所以条件还不太成熟,如果条件成熟了,是可以把公益慈善管理专业纳入本科专业目录的。 所以我们用5年时间,首先把我们自己的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打造成省级一流专业,慢慢扩大影响力;同时在行业的支持下,许多高校也开始行动起来。到2025年的话,可能会有更多的高校来开设这样的专业。到时候条件应该会比较成熟,我认为还是有这样的可能性的。 《公益时报》:怎样才能实现这些目标呢? 谢家琛: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2、根据教育部新文科建设要求和公益行业需求,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积极编写专业课程教材;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双师制”教学;4、每年打造一到两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模式的“金课”;5、推进教学改革,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把项目教学方式贯穿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学过程之中;6、完善涵盖江苏、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地的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的安排和指导。 《公益时报》:公益慈善行业可以做什么? 谢家琛: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实质上是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的实践。推进改革和开展创新要突破传统学科的自我设限和传统的象牙塔自我循环,要将更多的社会资源引入学校,推进“校社合作”和产学融合。 希望有更多的基金会像敦和基金会、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一样支持学院的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实现学校与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和联合办学,从而使学院能不断获得行业经验资源、行业导师资源、实习基地资源和办学经费资源等资源支持,使学院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公益慈善行业不断输送优秀的专业人才,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来源:公益时报)
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总数已突破90万家2021-01-20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20日,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总数已经突破90万家。其中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2292家。 1、自2012年以来持续增长,截至目前超过90万家。 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社会组织总量只有32万家;2013年达到39万家;2014年超过46万家;2015年超过53万家;2016年达到61万家;2017年达到69万家;2018年超过76万家;2019年超过84万家;2020年超过89万家。 截至1月20日13点,全国社会组织累计登记数量达到900914家,突破90万家。依照目前的速度,预计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将正式突破100万家。 2、2020年2月新登记社会组织降到最低,7月回到高点。 2020年受疫情影响,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与往年每年增长7-8万家相比明显下降,新登记社会组织只有5万多家。 2020年1月新登记的社会组织还有4618家,2月就下降到不足1千家——只有707家;此后3月到7月逐步增长,7月达到顶点,新登记社会组织6031家。此后,8-12月月登记社会组织不超过6千家,其中10月只有3771家。 3、成立10年以上社会组织只有24万家,5-10年的近30万家。 从成立年份来看,90万家社会组织中成立10年以上的超过24万家;5-10年的有29.5139万家;3-5年为15.5881万家;1-3年的15.2661万家;1年以下的5.0774万家。 4、江苏、广东、浙江社会组织数量位列前三甲,尚无省份突破10万家。 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省社会组织的发展并不均衡。截至目前,社会组织数量超过3万家的只有12个省份,分别是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四川、河南、湖南、河北、安徽、福建、广西、湖北。 其中排第一的江苏,社会组织总数超过98000家,有望在近期突破10万家;排第二的广东、浙江超过7万家;排第四的山东超过6万家;其余省份的均在5万家以下。 四大直辖市方面,重庆社会组织登记数量最多,1.8万家;其次是上海,1.7万家;再次是北京,1.4万家;天津只有0.65万家。 5 、2020年新增社会组织主要来自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 与社会组织总数的排名不同,2020年新增社会组织最多的是河北,新登记的社会组织共5716家;其次是山东,5235家;再次是江苏,4272家;第四是浙江,4024家;第五是广东,3934家;第六是河南,3049家。 以下是福建、安徽、广西、四川、江西、湖南、辽宁,新登记的社会组织均超过2000家。(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将面临更多主体的竞争2021-01-19公益慈善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一般来说以社会组织承接为主,2021年以后,这一局面或将发生改变。 1月18日,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 《指导意见》虽然只是针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但其中却提到了六类承接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文件中包含了如此多的承接主体,是前所未有的,从中传递出的信号十分值得研究。 从社会组织、企业到更多承接主体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究竟包括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是: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主要是社会组织、企业这两类,虽然规定中有“等”,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发布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搭建跨部门合作机制和开放式服务平台,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家庭和个人参与服务。 但是在提到政府购买服务时只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在关于承接主体的规定则明确包括六类,没有再用“等”来概述。包括:1、依法成立的企业;2、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3、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公开择优,动态调整 承接主体多了,意味着更多的竞争。 《指导意见》强调,要公开择优,动态调整。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加强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为了落实这一点,《指导意见》要求,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康复服务的能力,掌握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具备资质、创办较早、运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满意度高的承接主体,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使用情形的,购买工作可依法确定。 在实施方式上,可采用发放服务券、购买小时服务等形式,确定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式。服务对象既可以由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认可的服务机构提供定期服务,也可以在托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康复中心、社会组织等社区设施内接受定点服务,或接受居家康复服务。 社会组织除了要面对企业的竞争,还要面对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备条件的个人的竞争。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社会组织有必要加强自身竞争力。《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专业机构和组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及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 更多购买服务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是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购买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购买内容方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或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提供的服务项目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逐步由社会力量承担: 1.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 2.机构疗养服务。主要包括利用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数量等要素,由购买主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具体明确。 但从已经列出来的项目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被进一步细化,意味着跟更多的服务内容被纳入到购买范围之中。
新法实施四年,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发展的怎么样?数据和趋势来了2021-01-18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到2021年1月,四年过去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的发展状况如何? 1月16日,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官方账号发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有554个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登记,临时活动备案3239项。 那么,这些境外非政府组织都来自哪里,其代表机构的注册地、业务主管单位、业务领域、活动地域都是什么样的呢?又是哪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临时备案呢? 与此同时,作为登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有着怎样的变化? 登记管理机构逐级建立 《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作为登记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专门设立的相应的机构。公安部设立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窗口全面开放,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网上平台上线运行。 1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举行仪式,为上海首批依法登记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登记证书。 此后,省级以下公安部门逐步开始成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机构。 2019年初,北京市公安局召开分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揭牌启动会议,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11家公安分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2019年中,天津市公安局举行分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揭牌仪式,16个公安分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报告显示,554个代表机构中,以省级业务主管单位为主,有449个,部级业务主管单位105个。 代表机构登记在下降,临时活动备案稳定上涨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代表机构登记方面,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有554个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登记。 从年份来看,2017年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是最多的,达到305个。仅2017年5月一个月新登记代表机构就达到47个。 这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首年实施有关。 这一年,各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260次,共有近万人参与了相关活动;与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家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气会50余次,参会人员1000余人次;与工商、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70余次座谈交流。 2018年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下降到136个;2019年登记了60个;2020年登记了43个。 2020年受疫情影响,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在5月下降到最低点,为0,此后逐步恢复。2020年10月,亚洲人居环境协会(香港)湖北代表处获颁登记证书,成为疫情结束后首家在鄂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临时活动备案方面则不同,2017年至2019年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7年的临时活动备案只有487项,2018年则达到894项,2019年继续保持这一态势,全年备案1061项。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最低的一个月,临时活动备案只有20项,但下半年就已经回升到较高水平,有两个月的临时活动备案超过100项。 这些临时活动备案主要来自中国香港、美国、中国澳门、日本、德国等地区。 代表机构都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明确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业务主管单位等内容。 在注册地方面,报告显示,在北京注册的最多,达到163家;在上海注册的则有121家。广东、云南、四川分别为39家、27家、26家。 这些登记了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都来自哪里呢?其中来自美国的最多,共136家,其余均不足100家。排名第二的中国香港98家,往后是日本的54家,韩国的41家,英国的28家。 业务主管单位方面,这些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最多的是商务部门,有226家;其次是教育部门49家,人民团体48家;以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只有43家。 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有14家;其次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1家;再次是民政部10家;第四是生态环境部9家;第五是教育部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并列),各8家。 业务领域方面,经济领域的270家,教育领域的63家,济困救灾领域的50家,卫生领域的38家,环保领域的30家。再往后是科技、文化、体育及其他领域。 从活动地域来看,195个代表机构的活动地域是全国;活动地域为2到31个省级行政区的代表机构176个;还有183个代表机构的活动地域仅为1个省级行政区。 疫情期间捐赠医疗物资价值超5亿元 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 有来自72个国家和地区的861家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了各类医疗物资,价值超过5亿元。 这些捐赠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机构变更了原有的年度计划进行的捐赠,捐赠物资价值2.1981亿元,涉及77家代表机构;一类是通过临时活动备案进行的捐赠,捐赠物资价值3.6537亿元,涉及784家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比较典型的捐赠包括,2020年1月,盖茨基金会宣布提供500万美元紧急赠款,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专家支持,用于帮助中国相关合作伙伴加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应急干预实施和医药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工作。(因属紧急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本次紧急捐赠在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续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办理。) 2020年2月,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决定提供200万美元专项资金,用于提供疫情防控技术设备,并支持中方合作伙伴开展新发传染病应对相关的学术研究、能力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将本项紧急援助项目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并获得批准,同时向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提交备案,后续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办理。) 香港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主动联系其分布在全球82个国家的280多个会员单位,通报中国为抗击疫情采取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良好成效,并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抗击疫情。菲律宾丝绸之路国际商会、蒙古国工商会、乌克兰工商会等会员单位纷纷捐赠各类医疗物资予以支持。截至2020年2月23日,总商会会员单位累计捐赠各类医疗物资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2021-01-18一套完整的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暂行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慈善组织的投资管理制度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 (2)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 (3)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在投资活动中的相关职责; (4)投资负面清单; (5)重大投资的标准; (6)投资风险管控制度和止损机制; (7)投资活动中止、终止或者退出机制; (8)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上述内容为基本的核心内容,慈善组织可以据此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自身制度体系。 慈善组织在制定投资制度时应考虑哪些内部因素? 慈善组织的内部投资管理制度涉及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各环节,以及慈善组织的目标实现和业务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为制定一个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应尽量充分征求慈善组织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也可以寻求外部专业顾问机构的支持。 慈善组织制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时,应确保制度符合《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包括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可投资期限、风险偏好、专业人才储备等),对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建议考虑增加投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利益冲突、投资集中度、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并作出更细致可操作的规定。 如果慈善组织自身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比较小,风险偏好比较低,投资目标主要为保值,投资产品选择偏向于流动性强、风险低、结构简单的标准化金融产品,那么慈善组织在制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时,在确保制度内容完整性合规性的前提下,可以对投资管理流程进行适当简化。 投资管理制度与慈善组织章程、其他内部制度等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 慈善组织章程是其最高统领性文件,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遵守章程,与章程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例如,投资管理制度中规定必须由理事会决议的重大投资标准应当和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做好衔接。有必要变更章程的应当及时变更。章程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制定更细致的内容。 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可能会涉及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不同制度之间有交叉性的条款,应当保持各制度之间内容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例如投资管理制度中包括授权审批权限,财务管理制度中也会包括相应的授权审批,两者都是对不同部门权限的设定,应保持标准、定义一致,避免出现不同制度之间对同一个行为或情况作出不同规定的情形。必要时可以根据各自的关注重点或是制度主要内容修改其他制度中的次要内容。 投资活动中如何确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职责以及相关流程? 慈善组织投资原则上应遵守慈善组织章程规定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如果章程规定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及其财务部,监督机构为监事会,那么投资管理制度、具体投资计划(投资方案)的制定流程为: 执行机构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照财务授权权限)——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投资计划、投资方案的制定、审批、执行是否符合投资制度的规定和授权审批权限,有无越权行为。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投资行为的专业性,慈善组织还可在原有框架下增设专业的投资委员会(投委会)和投资活动执行部门,投委会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履行部分决策职责,投资活动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和后续跟踪管理等业务。 慈善组织内部必须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建议委员会吗? 理事会是慈善组织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对菪邪旆ā方龆浴爸卮笸蹲史桨浮钡木霾呋?、决策机制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对于其他非重大投资方案的决策机制,没有限制性规定。因此慈善组织是否设立一个专职的委员会负责非重大投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并未做强制性要求,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取决于慈善组织自身的需要。 如果慈善组织理事会决策流程较长、事务庞杂,或者缺少熟悉投资活动的专业人士,为了提高投资行为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可以考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投资建议委员会(或顾问委员会)。这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如果仅限于专业建议,可以设立投资建议委员会(或顾问委员会);如果理事会将全部或部分非重大投资方案的决策权授予下设委员会,可以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如何设立? 如果慈善组织决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是理事会的下设机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领导,其成员由理事会审议决定,其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决策权限由理事会审定。慈善组织的重大投资方案必须经理事会审议,不能授权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已经授权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事项,原则上理事会不再审议。秘书处及其下设的专职负责投资的部门,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的决策,并向其汇报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成员应当由理事会审议决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规模不宜过大。为了提高决策专业性,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拥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或者在经济、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为了确保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运作不脱离慈善组织,其成员主体宜来自于理事会为妥。投委会成员的投资理念、宗旨目标应与慈善组织保持一致。 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尽量保障其可以实际发挥作用而非沦为虚设机构。建议不要一味地找“大咖”,也不应当完全依赖于投委会来处理机构的投资事宜,还要加强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有效性的评估。 哪些事项构成重大投资? 根据《暂行办法》,重大投资标准由慈善组织自行确定,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中作出规定,并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慈善组织在制定“重大投资”确认标准时,可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1)投资金额比较大或者投资比例比较高的,会导致单笔投资或对单个标的累计投资的风险集中; (2)投资期限比较长的; (3)投资标的风险属性比较大的,例如权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4)投资产品的交易结构复杂的,例如设置优先劣后不同风险类型投资人的结构化产品; (5)具有其他重大风险因素的。 慈善组织如何确定投资负面清单? 慈善组织在确定投资负面清单时可以从外部强制性要求和内部因素两方面来考虑: 建议一是严格执行《暂行办法》中第七条明确给出的投资负面清单; 二是负面清单应结合具体的投资行动。执行机构在制定投资计划或投资方案时,首先提出准入条款,制定本计划(方案)的负面清单,提请决策机构审批; 三是根据慈善组织的实际管理能力和经验提出负面清单。比如,有的将风险评级在 R3(三级) 以上的资管产品列为投资负面清单。 慈善组织如何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风险管控的重点在于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在风险出现时能够化解或转移,甚至能够承担一定的风险,它贯穿于组织活动的各个环节,不是作为单一制度的方式存在,而是与其他制度一起共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比如,投资活动涉及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也相互支持,这就是风险管控的体现。 对投资活动中的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通过建立投资管理制度来明确投资分级授权、投资操作流程、投后管理、以及各岗位职责;对于市场风险、流程性风险,建议在选择投资品种时甄别所投产品的风险等级和产品流动性安排;对于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建议提前制定慈善组织遇到最不利情形的风险预案。 投资止损机制怎么设置?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投资活动的风险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损机制。 慈善组织在考量止损机制时,建议要结合投资活动的方式、标的、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既可以从单笔或单类投资的角度设置止损,也可以从总体投资资产的角度设置止损。为了确保止损的落实,还可以做一些技术性安排,比如在止损线之上设置预警线,当净值临近或触及预警线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具体情况并向上级汇报,决策部门按照既定规则结合具体情势,决定是赎回/退出投资,还是继续持有。 止损机制不单单是设一个止损线,而是止损工作流程和决策以及执行的一系列工作机制的安排,其宗旨是当发生可能损失的时候,各个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谨慎勤勉的状态,积极应对,不任由损失扩大,把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如何制定投资活动中止、终止或者退出机制? 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的,应当中止、终止或退出相关投资活动。对于哪些情形下慈善组织应当中止、终止或退出投资活动,《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从慈善组织公益属性以及投资活动保值增值目标来考虑,我们建议考虑如下情形: (1)投资项目期限届满的; (2)投资项目亏损达到预定的标准,并且投资项目性质属于可提前赎回/退出或终止的; (3)投资项目自身或外部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继续持有投资项目可能会给慈善组织宗旨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 (4)委托第三方投资管理机构主体资格灭失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5)出现其他理事会认为应当中止、终止或退出的情形。 投资活动出现上述情形的,投资活动执行部门应提出中止、终止或退出的建议方案,提交至该投资行为初始决策机构审议决策。经决策机构批准后,投资活动执行部门负责执行。 慈善组织终止、退出投资项目的具体方式,要结合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于那些有二级市场、流动性好,或者产品本身设置赎回/退出机制的,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或向管理人申请赎回/退出的方式。对于尚在封闭期内或者流动性较差的投资项目,可以通过解除协议或者管理人协调第三方受让投资份额等方式退出。 慈善组织必须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吗?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并没有强制要求。 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投资损失。即便是合法合规的投资行为也会因各类风险的存在面临亏损。慈善组织进行投资活动,目的应是能更好促进其社会使命的实现,首先是保值,然后才是增值。慈善组织根据年度投资收益建立风险准备金,既是建立了风险缓冲垫,同时也体现投资活动中的审慎态度;在一定程度可以强制留存投资收益,帮助保持健康的投资心态,不因投资失败造成较大的心理负担。 在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时,慈善组织可以根据本组织实际情况,从如下几个方面设计具体制度: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基数(投资本金或已实现的投资收益等)、计提比例、是否有最高限额;允许使用风险准备金抵补亏损的情形、使用风险准备金的内部决策流程;计提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财务记账方法等。 慈善组织在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中应考虑什么因素? 根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暂行办法》,关联方指的是: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负责人、理事、理事来源单位、监事、理事监事的近亲属、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其他与慈善组织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 慈善组织要对关联交易背后可能产生的利益输送保持警觉。 建议慈善组织的投资管理制度应开辟专章对关联交易作出规定,或制定专项的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至少覆盖以下几点:关联方界定标准、关联方关系申报(更新)留档流程、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询价、关联交易中表决权回避、逐级授权审批、年度报告中的关联交易披露。经济活动中,应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申报关联关系,履行正当的交易程序,如实披露。 投资集中度管理需要关注哪些维度? 投资集中度管理是分散投资风险的重要控制手段,也就是说多元化的投资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即俗话说的“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梢源右韵录父鑫冉型蹲始卸裙芾恚? (1)购买金融产品投资方向的分散度,比如投资股票、债券、股权的资产占可投资资产总额的比例; (2)同一类金融产品管理机构的分散度,比如同样是买基金,可以分散买几家管理人发行的产品,而不是仅仅买一家的; (3)购买金融产品数量的分散度,比如按初始投资成本计算,投资于单只资管产品的金额占可投资资产总额的比例不超过某一百分比(低风险产品除外)。 慈善组织投资如何规定利益冲突条款? 利益冲突指的是在一定的情形下,慈善组织内部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面临慈善组织的利益与其个人利益交叉、混同的状态。常见情形可能包括: (1)内部人员利用职权与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相对方索要、收受礼品、好处费或其他利益(如安置人员、提供优惠的投资机会、推荐配套服务机构等); (2)内部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已投资或间接拥有利益的资产作为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交易标的; (3)内部人员与慈善组织共同投资同一个产品; (4)内部人员推荐其利益相关方为慈善组织投资活动或者被投资方提供有偿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