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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慈善无国界,但慈善事业有国界2021-01-11导语: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郑功成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上发表了题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成效、问题与制度完善》的文章。该文洋洋万言,全面回顾总结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成效与不足,对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郑教授讲了许多深刻、精彩的观点,其中不乏一些亮点金句,小编特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1、慈善事业不仅是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而且是值得政府与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有益于国和民的社会事业,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2、《慈善法》实施四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正在进一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有限的政策性文件规制走向法治、从少数人关注走向大众参与。 3、社区慈善与网络慈善蓬勃发展,社会成员的慈善参与意识被空前激发,社区与网络成了大众参与慈善活动的重要渠道,我国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我国慈善事业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有生力量。《慈善法》实施以来,包括款物捐献与志愿服务在内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得到了提升,慈善事业在服务大局、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应对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慈善信托成为一种新的慈善形态。慈善信托虽还未进入规范发展轨道,但作为一种慈善制度创新,从零起步到逐步发展,无疑是我国慈善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志。 6、在肯定慈善事业发展并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慈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7、依法认定和新增的慈善组织发展缓慢。一方面,在全国社会组织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占比严重偏低。另一方面,新增慈善组织在逐年减少。社会组织转换成慈善组织的积极性不高,新增慈善组织数量呈逐年递减的态势,表明法定慈善组织并不具有吸引力。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将可能因缺乏足够载体而陷入发展停滞。 8、慈善资源动员能力依然有限。以慈善事业为主要表现形态的第三次分配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和个人财富共享方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9、目前,我国慈善领域还缺乏应急机制和协调能力,也缺乏真正有协调能力并能起引领作用的枢纽型慈善组织,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很难及时高效地使用慈善资源。 10、慈善领域的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足,透明度不高;多头募捐、欺诈募捐及募捐财物“跑、冒、滴、漏”等现象并不鲜见,强行摊派募捐现象仍有发生。此外,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亦存在着不足,并未真正体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这些现象表明,慈善领域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11、慈善组织由双重管理改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是为促进社会各界举办慈善事业,但慈善组织认定很少与新增慈善组织数量逐年递减的现实,表明这一立法意图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12、 尽管《慈善法》明确指出民政部门主管慈善工作,但相关政策支持却并非民政部门可以决定,还需要财政、税务、海关、银保监、网信、教育、宣传等多个部门同步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并未形成有效的合力。在缺少授权的情形下,如果相关部门不能积极有效地配合,仅靠民政部门作为,《慈善法》的相关规制就难以落地。 13、慈善监管存在着监管不足与监督过度并存的现象。调研发现,监管不足主要表现在民政部门的监管能力不足、推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同时,监管部门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存在干预过度的现象,如对慈善组织的章程制定不是侧重于章程宗旨与使命及法定事项的监管,而是要求内容几乎一致,甚至规定慈善组织负责人任期不能超过两届、年龄以70岁为上限。这实质上是接近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和行政干部的管理方式,剥夺了慈善组织应有的自治权,与鼓励人人行善、终生行善的立法追求不一致。 14、《慈善法》实施以来,网络慈善在快速发展,社区慈善在遍地开花,个人求助已不满足于传统的亲友或邻里圈子和交往有限的微信朋友圈,而是借助网络平台走向了互不熟悉的公众。实践表明,网络慈善、社区慈善是我国目前最具活力、实践效果与发展前景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方向,但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制与政策支持,可能容易因不良的个案而使整体受到损害,进而影响到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势头。 15、尽管我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一定发展,但总体而言,慈善组织数量不多,发育成长缓慢,不仅缺乏规范化的内部治理机制,更缺乏专业人员参与。 16、慈善行业组织发展滞后,中国慈善联合会作为行业组织的功能有待提升,地方慈善行业组织普遍能力不足,而采取一级只能有一个慈善行业组织的做法也不利于慈善组织自发联合并有效协同局面的形成,这使得慈善领域缺乏行业组织代表慈善行业发声并加以自律及维权 17、我国的慈善理论与政策研究也非常滞后,不仅专业研究者数量稀少,而且缺乏求大同存小异的格局,既有成果呈碎片化,对健全完善慈善制度缺乏影响力,这必然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 18、我们必须明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慈善无国界,但慈善事业有国界。 19、慈善之所以在当今世界成为一项伟大的社会公益事业,关键在于它不再是零星的、传统的爱心善意的释放,而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结构变化与社会分工发达的要求,不断成就的有规模的、专业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从而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提供有效支撑。包括财政税收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均会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20、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我们可以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在国家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确立定位并发挥独特功能。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合理定位,即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
精准触达健康服务“最后一米”,社会组织参与健康扶贫大有可为2021-01-09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导致大多数贫困家庭更加贫困的主要原因。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均在42%以上。其中,患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年龄在15岁至59岁的占到40%以上。他们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一旦患病就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甚至使家庭陷入贫病交加的境地。但另一方面,消除因病致贫、返贫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这一现实情况给脱贫攻坚带来了巨大挑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医疗卫生系统的精准施策和保障,也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近年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基金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健康扶贫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社会倡导、影响公众健康理念、改变公众生活方式等方面,社会组织更是发挥了独特的优势。 通过公益力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源 11月初,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行动基金在北京启动。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看似简简单单的专项基金,其背后有着一系列厚重的制度设计: 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2019年6月,国务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 意见指出,“健康中国行动要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中国行动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 在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先期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健康中国行动基金,充分发挥其社会资源动员、方式方法灵活、资金募集渠道多元以及具备基金管理经验等优势,为健康中国行动基金会的成立筹集资金,积累项目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公益力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源、进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官方和民间的一种共识。 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宋宏云看来,社会组织在健康扶贫领域有很大的参与空间,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基金会现有30余支专项基金,其中约三分之二的基金与健康相关,业务涉及生殖健康援助、两癌筛查防治、贫困患儿救治、乡村医生培训、基层医卫机构设备捐赠、大病救助等。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业务整合以及体系化的机会。” 社会组织助力健康扶贫大有可为。 2016 年,在国家卫健委财务司(扶贫办)指导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建立了一个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补充、具有充分社会公信力的国家级健康扶贫开放平台——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为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尽快建立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出了积极有益探索。 通过该平台,基金会整理归纳了全国大病救助政策13341 条,浏览量超过1800万,为大病患者提供了快捷、有效、真实的政策信息咨询。此外,该平台能够为贫困大病患者提供申请慈善项目的介绍,为贫困大病患者与慈善组织搭建起信息桥梁,同时也能为贫困地区大病患者提供网络求助服务。 更重要的是,该平台也为部分临床医生、大学生等爱心人士提供了一个志愿捐赠平台,通过捐赠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个人时间等方式,为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公益组织虽然边界有限,但功能和特点还是突出的。”在宋宏云看来,公益组织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其在参与社会议题方面的一些优势。“一是植根民间。社会组织出自民间,在政府的指导下服务民间,有效架构了一个民间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二是广泛的动员能力。基金会可以合法地接收社会捐赠,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活跃社会资源。三是实验功能。这也是公益组织最大的一个优势。我们可以做一些比较灵活的项目,面对一些社会需求,有试验的机会。” 触达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米” 目前,我国的基础医疗资源比较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健康管理角度来看,要解决这一“后端”的问题,应首先改善基层医疗服务硬件,提高服务能力,降低医疗成本支出。然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首先要不得病,但如何才能不得病?前提是健康。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治疗、不得病的科学理念,能够有效推动健康端口前移,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在这方面,也有不少社会组织做出了有益探索。 2016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学项目中心推出“博爱校园健康行动计划”,援建“博爱校医室”。该计划旨在广泛动员募集社会资源,在政府教育、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建立校园健康卫生保障体系,健全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同时,通过开展免费体检,对在医疗救助范围内的大病患儿进行资助,对普遍存在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健康课程,做到大病早发现早治疗、小病早教育早预防。 接受培训的校医在健康教育及红十字急救师资的协助下,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应急演练及红十字急救教育课程。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表示,“博爱校医室”项目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项目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即通过开展培训让校医们更新知识,最终用公益的力量,引起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关注。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这方面的探索更早。 1995 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发起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这也是我国首个以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的公益项目。项目通过“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帮扶模式,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和家庭“扶困、扶智(志)、扶助健康”。 以“两癌”筛查为例。乳腺癌、宫颈癌是危害女性健康的两大“杀手”,近年来有不断增高和年轻化的趋势。报道显示,近几年我国宫颈癌、乳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逐渐上升,其中以45岁到55岁妇女最为集中。而身在贫困山区的母亲们,往往因为知识匮乏,没有防治意识,更没有定期体检的条件,从而成为“两癌”高发的人群。 一年前,幸福工程项目将健康知识带给云南墨江项目点的贫困母亲,通过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的培养,让久居深山的母亲们提升自身健康意识。今年8月,在墨江县计生协、县妇幼保健院、景星镇政府的合作下,24位贫困母亲来到墨江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两癌”体检和健康培训。提升母亲的健康意识,对于家庭乃至社会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 另据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基金会策划实施了健康扶贫重点项目——“健康暖心”工程,该项目旨在提高群众抵抗健康风险的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卫生服务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的卫生事业发展,进而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据悉,项目以“一免三助”为运作模式,即为贫困家庭免费提供基本药物、应急物品及健康手册提高健康素养;资助贫困地区大病患者家庭摆脱困境;帮助贫困地区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捐助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硬件设施改善诊治条件,使贫困地区群众就近就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积极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在缓解贫困群众缺医少药现状的同时,通过知识普及提升他们的健康素养,实现“预防为主”的健康中国战略目标。 宋宏云表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离不开社会组织。公共政策有时候难以照顾到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社会组织可以帮助完成最后一公里的政策落实。我们的优势在于,通过与地方卫健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系统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合作,可以让项目抵达社区和家庭,完成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米’。” 进一步明确下一步行动方向 《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明确实施15项专项行动,每一项都离不开政府、社会和个人。比如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在政府层面,涉及食品安全保障、相关标准制定以及监督管理;在社会层面,涉及消费和社区食品供给端等环节;在个人层面,涉及知识、理念、行动等。 在此过程中,社会组织可以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源,为各方参与搭建桥梁和平台。前提是,社会组织要对自身有一个精准的定位,要知道哪些自己能做,且能做好。 2017年7月,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支付宝公益以及蚂蚁金服保险平台针对精准扶贫战略,设计并联合发起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聚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关注贫困家庭经济支柱,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阿里巴巴公益和支付宝公益两个平台筹款。 2019年冬,《公益时报》记者曾跟随项目组深入河北张家口采访。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以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为受益主体,为现行贫困标准下18-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专属扶贫公益保险,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项目借助互联网平台优势、运用区块链技术,保障资金从捐赠到理赔全透明、全跟踪。 截至2020年10月底,项目累计募集32138.55万元爱心资金,已投入30699.29万元,共计为全国12省80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1012.93万人次提供健康保障,累计赔付134616人次,累计理赔金额21474.80万元。善款的90%全部用于贫困群众的理赔和救助。 除了精准帮扶贫困家庭“顶梁柱”,在中国乡村,健康扶贫要动员且要大力支持的一支可靠力量就是乡村医生。据统计,中国乡村医生从业人数超过150万,分布在全国3.7万个乡镇卫生院和65万个乡卫生室,他们担负着中国6.5亿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一些公益组织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乡村医生健康扶贫”项目旨在培养能留下来、用得上的乡村医生,通过他们提高群众公共卫生素养和疾病预防能力 2017年12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扶贫办指导,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等联合开展了“乡村医生健康扶贫”项目,计划通过3至10年的持续努力,有效提升乡村医生保障水平,逐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助力医改强基层目标的实现。 截至目前,项目已走访全国1537家乡镇卫生院、7572个村卫生室,为12164位乡村医生建立帮扶档案。通过人口福利基金会援建一所乡镇卫生院、10所村卫生室以及四所乡村中医馆,在32个县发放共计637.2万元的慢病签约管理奖励基金,开展34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受训乡村医生5887名,资助326名乡村医生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每年发布10个暖心乡村医生与10个暖心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案例。 事实上,健康与脱贫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然而,在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层面,区域和群体之间依然存在巨大不平衡,如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有生活环境和健康诉求等差别。针对扶贫行动的差异性及参与主体的多元性等现实问题,该如何将健康中国行动和脱贫攻坚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未来公益组织该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行动? 宋宏云表示,今后基金会将更加聚焦乡村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等地,以健康中国行动为指引,以15项专项行动为核心内容,做好健康帮扶,巩固脱贫成果。“我认为,这也是社会组织下一步行动的重要方向。” 来源:公益时报 -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出台2021-01-08为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规范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小编邀您看全文↓↓↓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 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工作,确保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质量,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是负责评议、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条件的机构,其职责是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条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评委会分为全国评委会和省级评委会。 第三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负责组建全国评委会。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组建省级评委会。 第四条 全国评委会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的在京单位人员的评审工作;省级评委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的评审工作;驻各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也可根据情况委托全国评委会评审。 不具备组建评委会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委托全国评委会或其他省级评委会代为评审。 第五条 全国评委会日常工作由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工作学会承担。省级评委会可以设立评审办事机构或者指定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作为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评委会由25名以上委员组成,委员主要为社会工作行业评审专家,应包含社会工作不同专业领域且数量不少于评委会委员数量的五分之四。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至3名。 全国评委会的委员由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各省级评委会的委员应以本地区人员为主(本地区人员是指现工作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人员),且数量不低于评委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每名行业评审专家最多可同时在两个评委会担任委员。 第七条 行业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专业技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教学、科研或实务经历;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评审工作。 第八条 评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评委会组建单位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可进行增补和调整。 评委会任期届满要及时换届,组建新一届评委会时,上一届的评审委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不多于三分之二。 第九条 评委会根据需要,可按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组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组成人员一般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设组长1名。 评议组负责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考核、初步评议,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评委会评审会议评议表决。 第十条 评审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人数应当不少于评委会委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时,由评议组组长或者分工负责评议的委员介绍初审意见,所有出席委员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并表决。 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须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为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评审会议结束后,由主任委员或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第十一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国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由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组织公示。省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公示。 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第十二条 评议组会议和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不对外公布。评委会委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评委会委员名单、住址、联系方式和评审讨论、表决情况; (二)不准擅自接收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材料; (三)不答复任何个人、组织对评审情况的查询; (四)不得徇私、放宽评审标准条件; (五)不得有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不严格执行评审规定和评审条件,不能保证评审质量和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的评委会及其委员、评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6日起施行。 -
社会组织“免税”名单大幅减少,评级与税收挂钩合理吗?2021-01-08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2020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控制吸烟协会等18个获评5A级社会组织。 相比去年的38个,北京市今年公布的5A级社会组织数量减少了一半多。 经过13年的发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成为了登记管理机关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与此同时,此项评估也产生了一些争议,涉及的问题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自由裁量权、等级与税收优惠政策挂钩等。 免税名单“缩水” 根据民政部门出台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原来社会组织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政府并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加强监管,仅有的年检显然解决不了问题,容易流于形势。”清华大学公益慈善学院副院长邓国胜告诉《中国慈善家》,在这样的背景下,等级评估应运而生。 《社会组织蓝皮书》显示,2016年度,共有112家全国性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其中,行业协会商会39家、学术类社团36家、职业类社团1家、联合类社团7家、基金会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获得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数量经过起伏波动后,连续三年稳定在110家左右。2017年度,我国共有10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获评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共89家,占比较大。其中,5A级5家,4A级24家,3A级60家。2018年度,获得评估等级的124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中,仅13家低于3A级。 按照财政部2020年发布的第27号公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想要获得2020年度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不容易,需要同时满足8个条件,“评级等级为3A以上”只是条件之一,另外还需要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前两年度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等。 显然,3A只是社会组织的“及格线”,而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则需要“满分”。 另外,公告中对新设立或新认定的慈善组织有所放宽,它们在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当年,不需要3A评级就能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这样一来,就导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而不是当年新成立但成立时间不到两年的社会组织无法申请的尴尬局面。 2020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总共仅有120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中国慈善家》注意到,相比以往,2020年新增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组织名单大幅减少——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196家,2018年为185家。 评级挂钩税收之争 评级制度与税收挂钩,提高社会组织参评积极性的同时,也引来争议。有观点认为,政府部门一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身份,就应自动获得免税资格,而不应该将获评3A再作为门槛。 “目前3A明显要高于合规性,是不公平的。”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饶锦兴认为,等级评估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现在人为设置了一些苛刻条件,并不合理。 但也有学者认为,评级和税收挂钩有一定的合理性。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南都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徐永光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表示,获评3A级为免税门槛,从程序层面来讲,并无不妥,一定程度上属于“淘汰机制”。 “用等级评估将社会组织分成好、中、差三种,3A属于中间档,差的机构不享受免税资格,这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用国家税收政策去鼓励做得并不好的机构,是对社会资源和国家税收的消耗,带有一定的不公正性,也不合乎行业发展需要。”徐永光说。 而在邓国胜看来,“挂钩”缺乏法律依据,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并没有更好的办法。 “获得3A及以上并不难,但财政部的公告确实加大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难度。另外,新成立机构可以认定,而成立满一年的公益组织因其没办法评估等级,就不能被认定,这显然不合理。”邓国胜说。 现行《办法》中,对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即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要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或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才有参评资格。 徐永光建议,政府部门一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身份,就应自动获得免税资格,但可以满一定年限后再去做认证评估,如果不合格(低于3A),再取消免税资格。 “第三方”评估存在不足 早在2015年,民政部就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并提出指导意见,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社分开,管评分离,由独立的社会机构进行专业化评价。 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2017年度,第三方评估机制日渐成熟、规范和常态化,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开展评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方的引入被认为开启了“评估新时代”。与传统上下级评估和自我评估的方式相比,第三方评估似乎自带“独立、公平、公正”有色彩。在现实中,第三方评估已经广泛运用在中国的政府绩效、社会组织等级、政府购买服务、精准扶贫、产品消费等诸多领域。 随着实践的进行,一些学者认为,第三方评估大多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而委托方(公共部门)和被委托方(第三方评估机构)之间的地位存在巨大的不对等性,被委托方很难形成独立的第三方。甚至有些委托者通过直接干预或间接授意等手段在评估中主导了最终结果。 目前,中国暂未出台全国性的统一指导规范,地方性的约束也较为模糊和笼统,没有建立专门的、具体的和可供操作的实施制度。由此,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过程中,指标的模糊性、专家选取的局限性以及评估过程监督的薄弱性,使得第三方评估机构拥有了较大的运作空间。 “评估制度设计之初,也没有完全寄希望于政府评估,更多是依靠社会的力量、专业的力量,由此引进了第三方评估,发动社会专业机构力量。”邓国胜曾多次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有关评估方面的研讨会,他认为,目前的评估指标体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观性比较强,导致第三方自由裁量权太大。 据了解,评估总共有1000分,评估指标涉及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社会评价等等内容,涵盖了组织建设发展中的方方面面,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调研,力求从多个侧面进行考量,客观、立体、全面地反映出社会组织的综合发展情况。 “现有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的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减少评估机构的自由裁量权,让原有的制度设计更加科学。”饶锦兴说。 另外,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去评估执行方实施一年的项目,被认为是不现实的。一般来说,评估机构只能是通过项目的文字记录去了解该项目,这样一来,被评估方只需要把文档资料做得漂漂亮亮,就容易获得高分。 “现状很尴尬,一些地方省市的评估机构,临时拼凑一批专家,半天就可以评估出一个社会组织一年的状况。”邓国胜说。 目前看来,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才仍然是未来长期面临的难题。而在国外,一些大学开设有专门的评估专业来解决此问题。 “当前,一些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机构看到评估是一个大的市场,都想来分一杯羹。很多评估机构本身不专业,没有评估的能力,甚至还不如被评估机构对行业那么了解,这样,就无法发挥‘以评促建’的功能。”邓国胜说。 邓国胜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本身的评估。例如,北京市有时会邀请专业组织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政府或捐赠方在购买服务时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能力、口碑也有所评判。 动态监管或成常态 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并非一劳永逸。《办法》规定,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期间民政部门有权依法做出降低评估等级或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2020年9月9日,民政部发布《关于降低23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23家被降级的社会组织中既有社团、基金会,也有民非。其降级原因或是连续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是未参加年度检查,或是受到民政部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等。 其中性质最严重的是中国中药协会。2019年,中国中药协会授予饱受争议的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2018中国中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在此次活动中,中国中药协会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 被降级意味着这些社会组织不再享有“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简化年度检查程序”等待遇。 《中国慈善家》注意到,等级评估实际初期,民政部门运用“降级”来惩罚犯错的社会组织较为少见,但近几年来使用得较多。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2015年、2017年、2018年,民政部都曾发布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 “这种处罚会对社会组织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已获得募捐资格的组织,公信力会受重创。”邓国胜认为,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动态监管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来源:中国慈善家) -
王振耀:高质量绿色发展引领“善经济”时代2021-01-072021年1月6日,在由经观传媒、《经济观察报》主办的第十届(2020)CSR年度盛典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先生表示,善经济是中国企业与经济发展全面赶超发达经济体的必由之路,善经济是中华文明在更高的层面上系统消化西方文明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用“公共之善”来促进经济的发展。 疫情大考之后的思考 2020年,刚刚过去的一年,疫情大考,疫情超出想象,现有的知识架构是否已经落后于现实的发展。原来我们认为这不过是一次非典,可能很快就会过去。然而,现在第二波又正在起来。 疫情大考之后,或者说疫情大考之中,我们应该有哪些理论和实践的思考? 三百年的工业文明到了一个转折点,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碳文明正在转向绿色文明,化石能源要转向清洁能源,并且要转向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模式正在产生,或者说正在不断地大步向我们走来。 如何来探讨我们世界的发展方向?我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善经济,世界现在发展正在向善经济方向走去。其实全球经济现在存在着两个大的结构性矛盾,第一个矛盾其实是全球财富结构性失衡,面临着是共享还是共产的选择,这个选择就是贫富差距加大,疫情影响很多人失业,但是不影响股票市场,甚至股票市场还非常好,这说明了什么? 其实说明了财富,或者说金钱,金钱运行的方式和社会生活有一定的脱离,这时候很多经济学家、银行、慈善组织都发现财富分配去两极化。大家常常说的是0.7%的百万富翁占有44%的财富,而69.8%的人个人财富总量只占全球总量2.9%。 如何避免贫困两极化产生出来的社会动荡?这是一个世界的结构性矛盾,我们要思考。 人类文明进入到了重大转型期,发达地区生产力已经高度发达了。如果从月亮、火星看地球的话,地球的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这个时候世界商业文明的态势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过去是有和没有,现在是多和少。 现在又进入到一个阶段是好和更好,大家看商业文明的态势是向好、向善,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经济发展、社会服务、现代慈善,这三者的重合,这时候我归纳为善经济时代来临了,财富开始转型了,原来是经济价值决定社会价值,现在是社会价值开始决定经济价值,财富的内在逻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中华文明展现出新的活力 人类社会进入到了新的突变,碳文明开始迈向绿色文明,以天下为公为特征的中华文明开始展现出新的活力。 面对极其发达的生产力和海量财富,如何重组财富之道。这个矛盾是什么?在十九大报告中,就是我们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候需要治理财富,就像大禹当年治理洪水一样,要治水,治财之道,这个时候需要善治。 这个时候什么样的善,我们需要来探索。我认为是需要重新认识中国公共大善的逻辑,这个公共大善,就是天人合一和绿色发展的融合,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这时候我们要看到,善经济发展阶段其实需要开发中国之善,因为中国之善,其实是公共之善,有很强的社会凝聚力,这个时候其实我们回头来看,我们的很多价值观是正在具有普适的价值,并且具有广泛的世界意义。 我们的价值观,东西方认知理念其实是不同的,东方讲阴阳、五行、太极的一套理念,没有像西方那样谈善恶,经纬文明,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是对立的。东方文明认为可以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我们是这样一套理念。同时我们的善在政治上,我们是认为政府是必要的善,几千年就这样,我们就这样来不断地完善政府。 我们善的经济区别点,是民生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西方一般讨论的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我不戴口罩是最重要的,我们就不太理解,这是两种理念。在我们的中医观念中,有药食同源的理念,我们重视孝,一般说百善孝为先,泛爱众,西方认为包括父母在内,人人都是平等的,我们讲究家国情怀。 其实现在疫情的大考,全球的公共治理方式都需要转型,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也需要转型,在这样的时刻,文明面临着非常大的洗礼,这个大的洗礼要有一种善,是什么善,公共之善,天下为公,既是中国之需,也是世界之需。 “善经济”和绿色经济融合之势 人均GDP到1万美元是大台阶,疫情表明迈上更大台阶需要公共之善,而将来很多服务业,包括养老、儿童,各类重度残疾人的康复和照料,都需要公共之善。因此,中国之善与中国之需,世界之需在全面交汇,这个交汇的前途是什么呢?简单探讨一下,高质量绿色发展、可持续、可循环,正是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出来的治理架构,也可以说高质量绿色发展就是善经济的发展。在宏观政策上,2020年12月30日,中国政府的政策最新动向提到八个绿色,总体上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这是一种大善,这是一个最新的政策动向。 另外一个重大的公共政策信号是习总书记赞扬了张謇,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特别要求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之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所以,我认为善经济其实有着巨大的空间,这个巨大的空间是善经济和绿色经济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了。 空间到底有多大,这包括了长江大保护、黄河大保护等巨大的社会工程,也是善经济的一个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公益金融和社会企业也正在广泛发展,所以说善经济的发展结构,我称之为叫真善美。开始具有日益增长的经济价值,转变的路径是什么?是社会价值转化为公共价值,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其实公共价值与经济价值和生活方式开始进行了深度的融合。 在这个时候,社会的紧迫需求是什么?是善和财的良性互动,所以说社会的良性互动,需要财富体系与社会体系、文化体系、宗教体系、政治体系之间要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模式,这样才能拓展财富的社会价值与公共价值,我们对于世界的许多看法要能够发生一些转变,这样才能真正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洪流之中。 这个时候我特别需要说的是善经济,需要善资本,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资本的前途。 这个时候我的结论是什么?我的结论是善经济是中国企业与经济发展全面赶超发达经济体的必由之路,我们的发展模式跟其他国家确实不太一样。这样一个善经济,其实是中华文明在更高的层面上系统消化西方文明的必然选择,就是我们要用我们的公共之善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然要鼓励私人企业的发展,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但是同时也鼓励民营企业向善,以张謇为榜样。这个时候,我认为中国制定“十四五”规划与2035远景目标,给善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这个历史机遇是全方位的,和这一次我们CSR盛典口号是密切联系的,这就是根植社会,价值共创。(来源:经济观察报) -
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和新未保法对社工介入收养评估有规定!社工怎么做?2021-01-062020年12月31日,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收养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收养评估流程中的评估准备环节,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应当选派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评估活动。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相关内容。 在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在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下面,以宁夏儿童福利院的实践探索为例,看看社工如何介入儿童收养评估工作。 社工介入收养安置全流程服务 王欣 陶姗娜 自2015年起,宁夏儿童福利院开展以儿童安置为目标的社会工作实务,社工运用专业的理念和方法为国内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服务,通过双向匹配,最大程度满足儿童及家庭的需求。 相比传统收养模式,“社工模式”明确要求国内收养工作由社工来做,服务方式整合化,工作视角或方式更专业化,工作内容改变为多专业评估、培训、跟进服务;儿童安置则由个案管理社工持续跟进。 社工介入收养安置服务实践思路为:将社工介入各维属性进行分解和设定,结合国内收养的相关制度及社工服务,设定X轴为介入内容,Y轴为介入流程,Z轴为介入对象(如图1所示)。 图1-宁夏儿童福利院国内收养安置服务三维坐标图 X轴—介入内容 评估:评估是贯穿整个服务流程的。对儿童的评估,包含评估被收养人是否做好了被收养的准备,如离别情绪的应对和亲子融合适应情况。社工会和预收养家庭沟通,提前收集家庭合照、视频等影像资料,引导被收养的孩子熟悉父母的面庞,也会要求家庭来和孩子进行亲子融合,建立更多的信任和确定。 对收养家庭的评估,是社工在国内收养安置服务中的重点和难点。收养家庭信念是否坚定,能否接纳被收养的孩子,是否能给孩子提供足够的精神支持、爱的陪伴、物质支持等,社工需要在整个收养过程中持续不断地评估家庭的情况,提供持续性服务。 培训:主要是指融合教育培训。社工需要对预收养人进行前后测。通过问卷形式,对预收养人养育、收养法律法规、儿童特点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前测,根据测试结果,开展亲职能力培训,学习养育知识,提高儿童照料水平;与收养家庭说明收养行为的风险、意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收养行为的确定性。 通过需求调查,征集预收养人的疑虑和问题,提供有关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促使预收养人做出理性的收养决定。经过培训后,社工再进行后测,评估掌握程度、实际学习效果,经评估合格后进入到亲子融合阶段。 跟进服务:跟进服务是保障儿童权益的有效措施,社工在整个安置服务过程中最核心的就是跟进服务,不止是教科书上所说的结案后的跟进,而是服务开始后的持续跟进。在国内收养安置的不同阶段,社工扮演的角色也不同,有咨询者、培训者、评估者、协调者、支持者等。如何拿捏与家庭的关系,做到价值中立,如何为被收养人代言,促进他们拥有家庭、拥有未来,这些都决定了跟进服务的内容、对象、焦点、频次、地点等。 整合资源:儿童成长是快速的,不可逆的,而福利机构儿童的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更具有差异性、复杂化、不平衡性等特点。家庭在初期接触福利机构及被收养人时需要了解孩子的既往病史、养育经历等。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存在迁户、与社区对接疫苗接种等问题,社工需链接与整合院内医疗、康复、教育、养育部门及行政部门,为家庭和儿童提供支持性服务。 Z轴—介入对象 国内收养工作中社工的介入对象分为三个维度:环境、儿童、家庭。 对环境,一方面是硬件环境营造,宁夏儿童福利院专门设置了接待室,用于接待咨询和申请的收养家庭,给予家庭一个安全保密舒适的环境,另一方面是改善与营造人文环境,社工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价值理念,对家庭的资料信息完全保密; 对儿童,医生对儿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进行相关体检,社工根据孩子的年龄、认知、心理状态等做好被收养前的心理和思想准备; 对家庭,社工要帮助家庭了解收养相关政策,告知被收养儿童的既往病史、被收养儿童的背景资料、年龄及心理特点等,做好收养的准备。 Y轴—介入流程 申请登记:收养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关于收养人应当具备条件的相关规定,提交收养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工予以申请登记。 评估告知:社工通知收养家庭补充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照、体检表、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的疾病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济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收齐审核后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入户评估。 审核资料:社工运用观察法、访谈法和资料收集法,评估家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家庭提出收养申请后,社工要收集相关资料,同时也要和家庭密切沟通,了解家庭的反馈信息,包括收养意愿、动机、职业变动、婚姻状况等。 入户评估:由1名医生、2名社工组成评估组,进入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对收养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收养动机和意愿、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个人成长史、生活方式和习惯、身体健康、对儿童的抚养安排、经验、时间及方式、夫妻互动方式、家庭关系、所居住环境的医疗、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评估。 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前,社工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家庭保持联系,方法包括观察、访谈、游戏、问卷等形式,持续评估家庭。 个案讨论会:由社工督导及社工组成,社工综合医生评估意见,在评估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内收养家庭评估报告》,提交至个案讨论会进行研讨、确定。 双向匹配:依据申请家庭的收养意愿及儿童自身情况,进行双向匹配,实行预收养家庭先融合教育培训—后进行机构/家庭融合—再收养制度。收养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收养人配合福利院提交了相关资料,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为最大限度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福利院需要对被收养人尽更多的保护义务,避免因不了解孩子情况而造成的二次抛弃,社工应尽可能详细地收集被收养人相关资料。 匹配前社工应如实将被收养人的成长报告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收养人,内容包括儿童成长史、病情描述等,收养人签字确认后,进入亲子融合阶段。 亲子融合:融合阶段院内提供亲子接触空间,社工和机构内儿童照料者帮助家庭和孩子建立初期的情感联系,通过示范操作给家庭提供相关帮助。社工在预收养家庭与匹配的预收养儿童进行情感沟通时进行过程评估,记录家庭是否接纳儿童、儿童与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依恋关系建立情况、儿童和家长互动情况、家长照料儿童能力等方面。在这个阶段,社工结合《预收养人融合期自评表》《机构内儿童照料者评估表》《收养融合期评估表》,出具评估结果。 收养登记:社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作收养材料,配合省民政厅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整理装订档案。 跟进回访:社工在收养手续办理后,对收养家庭提供至少半年的跟进服务,需协助家庭办理转户手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接手续等。在跟进过程中如家庭出现育儿问题,社工需链接院内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跟进服务弥补了被收养人的后续保障性措施的缺失,是保护被收养人权益的有效途径。(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
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2021-0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2.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3.爱慕公益基金会 4.爱佑慈善基金会 5.安利公益基金会 6.宝钢教育基金会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8.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10.波司登公益基金会 11.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12.顶新公益基金会 13.东风公益基金会 14.东润公益基金会 15.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 16.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17.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 18.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19.亨通慈善基金会 20.华阳慈善基金会 21.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2.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23.开明慈善基金会 2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李可染艺术基金会 26.民生通惠公益基金会 27.南都公益基金会 28.启明公益基金会 29.青山慈善基金会 30.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31.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32.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 33.顺丰公益基金会 34.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 35.韬奋基金会 36.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7.万科公益基金会 38.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39.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40.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2.心和公益基金会 43.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 44.亿利公益基金会 45.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 4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47.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48.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49.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50.智善公益基金会 5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2.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53.中国电影基金会 54.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55.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5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57.中国扶贫基金会 5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59.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60.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61.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62.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63.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64.中国航天基金会 65.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66.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68.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69.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70.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7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72.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73.中国禁毒基金会 74.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75.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76.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77.中国孔子基金会 78.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79.中国绿化基金会 80.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81.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82.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83.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 84.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85.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86.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87.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88.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89.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90.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91.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92.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93.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94.中国医学基金会 95.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96.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97.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98.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99.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100.中华慈善总会 101.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 102.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 10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04.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05.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106.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10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108.中脉公益基金会 109.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110.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 111.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112.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 113.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114.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 115.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6.中国癌症基金会 11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118.中国肢残人协会 119.中诚公益创投发展促进中心 120.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0年12月30日 -
中国本土公益道路怎么走?2021-01-04“我国公益实践在总体上呈现出脱嵌现象:外来的实践没能有机嵌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我国传统的‘福报’慈善观念也没能有效转化成现代的公益资源。”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名誉院长李小云指出。 自1989年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儿童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希望工程”以来,我国本土公益已经走过30多个年头。30多年来,我国公益事业历经了怎样的发展阶段,又受到了西方公益模式的哪些影响?我国的公益组织如何立足于政府机构和民间社会之间,公益理论构建又面临着怎样的困境? 2020年12月11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科研机构热衷公益事业的专家学者和公益机构的实践者齐聚北京,就我国本土公益事业的实践与公益理论的发展展开探讨。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公益事业逐步发展壮大,正在酝酿和发育出本土的公益模式,对这些本土的模式需要进行理论总结,对西方公益模式进入中国所产生的影响也应当进行反思。”北京修远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理事长杨平说。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参与的中越边境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陇而屯氧化塘改造。 借鉴西方模式,探索本土道路 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阿拉善盟,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三大沙漠构成了绵延约8万平方公里的阿拉善沙漠。20世纪末21世纪初,三大沙漠几乎连成一体。许多科学家认为,阿拉善盟的沙漠治理应当成为我国沙尘暴治理的源头。进入21世纪,意大利政府向我国捐赠1亿元资金,帮助阿拉善盟治沙,以保护生态为目标的公益组织——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由此诞生。 我国现代公益组织的形成与发展,与西方公益密不可分。“现代公益发端于西方现代社会。西方公益在几百年的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发育出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组织模式和价值理念,并对我国现代公益产生深刻的影响,推动着我国现代公益的萌芽、成长、壮大。与此同时,西方公益也在不断与我国的历史文化、制度环境等发生碰撞和融合。”杨平表示。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早期投入的许多公益项目都借鉴了西方经验。“在美国,国际小母牛组织通过向贫困农户提供家畜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为了治理阿拉善沙漠,我们借鉴这个方法,向农户捐赠奶牛。奶牛可以产奶,农户通过出售牛奶赚钱,就不再需要在沙漠中牧羊、破坏阻断三大沙漠合拢的植被,但是这个项目最终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有很多,这说明在当时的中国这样的方法行不通。”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会长、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艾路明说。 西方经验在我国本土“水土不服”,于是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开始了公益项目的本土化探索。“阿拉善盟严重荒漠化的部分原因是,过去这里的老百姓为了生活需要,会把生长多年的树木砍掉当柴烧,而新种的树木生长周期很慢。我们向老百姓捐赠了一个沼气锅炉,老百姓有了沼气就可以不必再砍柴生火了。但是这个办法也行不通,因为阿拉善盟只有在夏天温度高的时候才能够产生沼气,到了秋天、冬天,天气寒冷,就很难产生沼气了。” 早期的项目失败,促使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企业家会员们开始重新思考环保公益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的结合之路。“我们不能‘闭门造车’,也要出去看一看。从2009年开始,协会第二任会长王石就带着会员到世界各地参加会议,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就是一次有代表性的会议。”艾路明说。 通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NGO)相结合,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摸索出将国际做法与本土实践协调到一起的环保公益新路径。“国外环保机构已经普遍施行的做法和理念,我们要参与其中去学习,并将其调整应用到我国本土的实践中。因此,我们加入了二十国基金会联盟(F20)等国际上重要的环保NGO。2019年6月G20峰会举行时,F20峰会也在召开,我们作为F20的成员之一参会,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公益机构共同探讨全球基金会如何在国际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2018年9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行的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我们也参与其中,并为峰会带去了中国的声音。” 借鉴西方模式,探索本土道路。如今,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已经走出了自己的环保公益之路。“我们在阿拉善盟所做的项目最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使我国的整体荒漠化治理走到了全世界的最前列。”艾路明说。 我国本土的许多公益实践,都以西方公益的基本理念为基石。“新的公益形态、公民社会、参与式发展的模式和第三部门理论,是西方公益模式和价值观带给我国本土公益的主要影响。”杨平表示。 新的公益形态,即依托社会企业与影响力,借用商业投资的理念和操作方式解决社会和环境问题的公益形态。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最初我们寻找了100位企业家,请每个人分10年捐款100万元,最终拿出1亿元的资金与意大利政府捐赠的1亿元‘配套’。当时,这些企业都还不是大企业;现在,许多捐款的企业成了世界500强企业,这或许就是加入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效果。”艾路明调侃道。 “第三部门理论是指,社会组织是与企业组织和政府组织相平衡的一级,社会组织的发展可以疗救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公民社会强调形成独立于政府的公民社会空间;所谓参与式发展的模式,即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视野来理解社区发展环境,通过复权行动构建社区内在的主体性。”杨平解释道。 在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看来,公民社会理念和参与式发展的手法是过去20多年来我国从西方引进的公益理念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但它体现的不仅是中国现代公益对西方公益理念的吸收,更重要的是从传统的“人”向现代的“人”的过渡。“现代的‘人’是有独立人格的人。当人们愿意‘站立’起来,就有了现代的‘人’。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现代公益的目的都是为处于困境中的人提供帮助,使他们得到温暖和尊严,‘站立’起来并参与公共事务,最终获得‘主人感’。”陶传进说。 适应社会变迁,树立尊重、平等和参与理念 我国现代本土公益,与乡村建设关系密切。“2013年以前,我国公益基金会的资金有70%—80%进入了扶贫、乡村教育等领域。”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庄伟说。 庄伟有10多年的乡村教育公益实践:“2013年国家出台《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以前,乡村教育公益中有大量的一对一助学,公益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书籍衣物、建设基础设施等,当时的乡村也需要这样的介入来解决教育问题。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出台以后,贫困地区有33%的高中生每年都能够得到助学金,公益资金直接转换为物资发放已经不再是乡村教育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当下的中国,聚焦具体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才是公益组织工作的核心。” 乡村教育的基本情况发生改变,使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从2013年开始转型,不断发现乡村教育的困惑、乡村教师的激情和幸福感欠缺等新问题,并建立筛选机制精准解决受益方的困难。“应当把公益慈善视为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和传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 社会现状的变迁不只由公共政策带来,也与时代发展密不可分。在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原所长曹锦清看来,我国从传统农耕社会到市场经济时代的历史进程带来的社会结构转型,也对公益事业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东西方文化的比较论争对我国传统农耕社会的结构作了较为清晰的阐述:我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是‘家—国—天下’,在家之下看不到‘个人’、家与国之间不存在‘社会’。直到宋代以后,以贸易为中心的商业城市出现,脱离家庭的个体进入市场,面临着‘异姓’个体如何结成共同体面对风险的问题,才形成一个‘江湖’社会。古代的‘江湖’约等于现代的‘社会’概念,可以视之为‘社会’的前身。”曹锦清说。 我国古代的公益慈善,以善堂、善会为主体。“观察我国本土的公益事业,善堂、善会等传统社会中的民众自救、互帮互助组织或许是一个最重要的切入点,其中体现出我国本土公益事业的强烈道德性,但是这种道德性以宗族为主要单位、具有高度的地域性,只在很小的范围内发生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孙歌说。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社会的道德秩序主要体现在单位体制中,单位保障个体生活的社会组织结构并未提供公益事业发展的空间。“在单位体制下,所有的个人都属于家庭、所有的家庭都属于单位、所有的单位都属于国家,各种慈善和保障都在单位内进行,这样的组织架构中也不存在‘社会’。只是有的单位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单位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保障水平有高有低。”曹锦清介绍。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带来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变迁,造就了现代本土公益机构和公益事业发育、茁壮的沃土。“原本的单位体制解散,从单位体制中走出的人进入市场,使以市场分工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快速形成。市场经济在经济上是有效的,但是它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简化为冷冰冰的现金交易;在社会方面,我国的区域分化、城乡分化等社会分化也与当前的市场机制密切相关。”曹锦清分析道。 致力于重塑人际关系,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等的公益组织应运而生,成为嵌入政府机构和民间社会之间、补充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第三部门”。“面对市场经济人人逐利的社会状态,如何寻找缓解之道?市场对收入的第一次分配,我们不能大规模干预。2004年以后,国家开始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引领乡村’调整区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的收入分配,这属于二次分配。社会保障一方面依赖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国家的二次分配。公益慈善事业则是第三次分配,它的定位应当是补充国家二次分配的不足并培养社会的公益精神。”曹锦清表示。 “现代公益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市场经济的平衡器,主要功能是平衡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分化、道德滑坡、环境破坏等副作用。”杨平指出。 市场经济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革,许多本土公益实践却依然停留在传统善堂、善会基于同情而帮助他人的慈善层面。在陶传进看来,这只是进入公益的第一道门槛。“从基于人情关系的传统邻里互助到出于同情为面临灾难的他人提供帮助是慈善的一个质变,从同情到尊重、平等和参与是公益慈善的又一个质变。”陶传进说。 陶传进认为,在公益事业中建立尊重、平等意识和参与感,形成平等对话的关系,是公民社会理念的具体体现,而这需要以帮助受益方树立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前提,使他们变成能够独立思考、善于合作、有尊重他人和尊重社会规范的能力和意识的人,从而参与公共事务并非出于对政府的“依赖”或道德绑架,而是因为自己是真正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具备责任心的公民。 这种尊重、平等和参与理念,在庄伟的公益实践中已经初露端倪。“我们抵达黄土高原的乡村小学时,周围十里八乡很多学校的校长、老师都闻讯赶来与我们充分交流,敞开心扉谈论自己的困惑、遇到的问题。许多乡政府、县政府很难找到真正的大专家扎根乡村解决问题,而社会组织或许可以做到这一点。当我们动用各方面的资源把专家带到乡村时,政府工作人员非常高兴,因为这正是他们需要的。我们很快就形成了合力,大家各自发挥优势和特长,共同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在这个统一行动的过程中,彼此是平等的。”庄伟回忆道,在与当地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和乡村小学校长畅谈时,他们坐在院子里,头顶有星空。 拓宽概念内涵,完善理论构建 12月10日,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宣布将再提供2.5亿美元资金,支持全球研究、开发和公平分配抗击新冠肺炎和挽救生命所需的各类工具。“盖茨基金会到目前为止已经捐赠了500亿美元。盖茨先生和巴菲特先生的目标是,随着自己财富的增长,未来将大部分财富都捐赠出来。”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公益慈善发展项目负责人郝睿禧说。 “美国的高等教育也是广义上的公益行动,许多基础科学研究都有大型公益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美国的智库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附于公益活动,尤其是大型公益基金会而存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牛可表示,美国公益基金会的作为很大、“触角”很长,在博物馆、公立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乃至公共卫生系统等方面都弥补了政府缺位,是美国国家成长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美国是市场和社会充分发挥作用,政府作用相对较小的一个案例。在美国,政府治理、社会自治和市场运作三者之间是匹配的。而在我国,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或许可以说,在人类文明现代化的过程中,我国和美国走着两种不同的道路。”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景跃进表示。 杨平进一步指出:“制衡市场和政府是西方公益的价值观基础,而我国的公益实践必须走与政府和企业合作的道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就是我国政府与公益机构合作的重要方式。“在我考察过的一个区,购买服务已经成了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常态,这让我慢慢乐观起来。”景跃进补充道。 相比美国,目前我国对公益慈善的范围界定依然较为狭窄。“我从2002年开始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也做了一些关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研究,但是许多人不认为这些属于公益慈善。在通常的观念中,公益慈善就是筹款、捐款,志愿服务、扶贫等都不能包含在内,甚至潮汕的民间慈善都被排斥在公益慈善的范围外。我认为,这种排斥性会造成很大的思想禁锢。”杨团表示。 我国的本土公益实践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土公益理论的构建也亟待完善。“前几天,有一位老师请我帮忙推荐几位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的学者,我没有想到人选。不久前,有一位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的负责人问我,有没有学者研究体育社会组织,我也没有想到人选。”在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健看来,我国当下的公益理论建设正处于“旧的体制尚未完全瓦解,新的体制尚未建立起来”的状态,早期研究公益慈善的学者正在老去,而青年研究者还没有成长起来。 “公益慈善研究是一个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学科非常众多的领域,在研究人员相对较少、需要研究的问题又相对较多的情况下,相应的研究就会被‘摊薄’。真正一流的人才、知名的学者都不会专门研究公益慈善,他们或许会发表一些相关的文章,但是不会完全转行研究这个领域;现在基本上都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用各自学科的框架来分析公益慈善的问题,这就导致我国本土的公益理论相对较弱。”李健说。 对于我国本土公益理论的构建和完善,杨团建议,做有理论支撑的集群式研究。“要依靠群体、通过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之间的联盟,构建中国原理指导下的中华慈善文化理论。此外,如果只有研究者、没有实践者,构建中国原理指导下的中华慈善文化理论也很难实现。无论是乡村教育的公益实践还是潮汕民间慈善组织的活动,都是可以丰富中华慈善文化理论的案例,这些案例也需要用中国原理支持下的中华慈善文化理论来进行阐释,经过数次这样的‘回合’,才有可能构建起中华慈善文化理论。”